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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收益不屬於收益,收益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這將導致所有者權益和非所有者投入資本的增加,包括出售貨物的收入、勞務收入、資產使用權轉讓收入、 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股息收入等,但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收取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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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收入》的相關定義,企業在會計期間除所有者的投資外增加的經濟利益通常稱為收入,收入包括收入和收益。
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轉讓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總額,包括商品銷售收入、勞動收入、利息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股息收入等。 利潤是指除收入以外的其他利益,通常來自偶發性經濟活動,屬於不經過經營流程就能獲得或者從未預料到獲得的收入,如企業接受捐贈或補貼取得的資產、其他企業因違約而收取的罰款等; 處置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淨收益、流動資產價值變動等。
由此看來,區分收入是否為收入要素的關鍵在於它是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還是由事故產生的。 這裡的日常活動是指企業為實現其業務目標而從事的所有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其他活動。
投資收益是否屬於收入要素,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投資收益主要有四種型別: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下的股息收益和權益法下被投資公司淨利潤的份額; 長期股權投資轉讓、處置所得; 長期債務投資的利息收入(包括折扣和溢價攤銷); 轉讓和處置長期債務投資所得。
對於“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下的股息收益和權益法核算下被投資公司淨利潤的份額”和“長期債務投資利息收入(含折價和溢價攤銷)”,為資產使用權轉讓所得收益,故歸入收益要素; “長期股權投資轉讓、處置收益”和“長期債務投資轉讓、處置收益”不屬於收益要素,而是屬於“利潤”概念。
除處置長期投資產生的投資收益外,收益通常包括營業外收入和補貼收入。 至於利潤應該屬於哪一類要素,企業的會計制度沒有解釋,目前的觀點是將它們歸類為利潤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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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收益來源於收益。
投資自得性收益是指企業或者個人從外商投資中獲得的收益(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如從外商投資獲得的股息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合資企業與其他單位分享的利潤等。
它是從外商投資中獲得的利潤、股息和債券利息的淨收益減去投資損失。 嚴格來說,所謂投資收益,是指以專案為邊界的貨幣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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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收益不屬於收益,收益是指企業在其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收益
DAO 將導致所有者的權益回報。
非業主投資資本增加的經濟利益流入總額,包括商品銷售收入、服務收入、資產使用權轉讓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股息收入等,但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或客戶收取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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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是指:
企業在其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將導致所有者權益和非所有者投資資本的增加,包括貨物銷售收入、勞務收入、資產使用權轉讓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股息收入等,但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收取的款項。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從外商投資中獲得的收益(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如企業從外商投資中獲得的股息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以及與其他單位共同經營的利潤分享的利潤。
比較收入和投資收益的定義,可以看出投資收益不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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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收益就是收益。
2、從收入的定義來看:收益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形成的、與所有者的資本投資無關、將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第三,從一般企業來看,投資不是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其次,投資收益核算是經濟利益的淨流入,當我們進行錄入時,我們直接使用收入成本的淨額計入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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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收益是一種資本收益,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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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收益不是收益: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
一:收益的乙個特點是預期經濟利益不可避免地會流入,而投資收益從一開始就可以預期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出。 收入對應的主體是:商品或服務,而投資收益則不是。
2、從損益表的格式可以看出,收益屬於收益要素賬戶,而投資收益屬於利潤要素賬戶。
三:問題類似於:管理費用是否作為成本發生?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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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說,股息和債券利息是投資收益和其他營業收入。 前半句是對的,後半句是錯的。 根據新會計準則對企業的要求,股息和債券利息是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本身就是乙個損益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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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收益不是收入的一部分。 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轉讓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總額,包括銷售商品收入、勞務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股息收入等。 利潤是指經營收入以外的其他利益,通常來自偶發性經濟經營,屬於不經過經營過程就能獲得或者永遠不能預期獲得的那種收益,如企業接受捐贈或補貼取得的資產、其他企業因違約而收取的罰款等; 處置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淨收益、流動資產價值變動等。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從外商投資中獲得的收益(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如企業從外商投資中獲得的股息收入、債券利息收入、與其他單位合資的利潤分成等。 比較收入和投資收益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到投資收入實際上並不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