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連帶債務有幾種型別,夫妻之間的連帶債務有哪些

發布 社會 2024-02-22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一)婚前一方借入的購置財產所產生的債務已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雙方為家庭共同生活而負債的;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債務,或者債務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一方發生,經營所得用於家庭生活或由配偶共同承擔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滿足兩個條件:(1)債務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共同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需要。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如下:(1)一方在婚前借款購買的財產已轉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以及為購買這些財產而產生的債務; (二)夫妻雙方為家庭共同生活而負的債務; (3) 配偶一方或雙方因醫療和有法律義務的人的治療而產生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4條:夫妻雙方因夫妻聯署或夫妻一方事後承認共同意願而產生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家庭日常需要而以自己名義承擔的債務, 屬於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連帶債務包括:

    (一)一方在婚前借入的購置財產所產生的債務已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雙方為家庭共同生活而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欠的債務,經營所得用於家庭生活或者夫妻共同承擔的;

    (四)夫妻一方或雙方因醫療和治療有法律義務的人而產生的債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債權人對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生活需要的債務主張權利的,理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夫妻雙方,人民法院不得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共同意願的除外。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一)婚前一方借入的購置財產所產生的債務已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雙方為家庭共同生活而負債的;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債務,或者債務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一方發生,經營所得用於家庭生活或由配偶共同承擔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一般情況下,婚姻中一方以自己的名義所負的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第三,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是基於雙方的共同意願,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二婚前一方承擔的個人債務一般為個人債務, 但債權人可以證明債務。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您好,連帶債務主要有三種型別:

    第。 (一)因共同意向而產生的債務,如雙方共同簽署或夫妻一方事後確認的債務;

    第。 (二)夫妻雙方為家庭日常需要而負債的;

    第。 (3)配偶一方因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而產生的債務,並能證明該債務是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基於夫妻共同意圖而產生的。

    以上是判斷原則,也要根據自己實際掌握的證據來判斷,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一方以共同簽名或共同意向的方式承擔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雙方的名義為家庭生活需要而產生的債務, 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承擔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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