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傷賠償金的雇主是否有權扣除?

發布 社會 2024-02-09
1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商家無權扣減!

    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1996年)規定,職工因日常生產、工作或者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造成工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認定為工傷。

    工傷認定程式: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送工傷報告。 因工受傷的職工或者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如遇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30天。 受傷職工及其親屬無法提出申請的,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為提出救治申請。 職工福利申請書經企業簽字後提交。

    企業不簽字的,受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可以直接報案。

    勞動行政部門收到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後,應當組織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收集證據,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但不超過30日。

    工傷醫療:員工在工作中受傷的,有權享受工傷醫療。 工傷、住院費、醫療費、醫藥費、醫療費等所需費用全額報銷。

    受傷員工需要住院的,按當地出差餐補貼標準2 3發放住院餐補補貼,經批准轉崗的,按企業員工出差標準報銷所需的交通、伙食、住宿費用。

    住院期間工資問題:員工因工傷需要停工並接受**的,應當實行工傷醫療期。 工傷員工在工傷醫療期間領取工資,按月發放工傷津貼。

    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雇員在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

    關於工傷認定和理賠的內容,我搜尋了一下,發現宜安網站上這方面的內容很多,還有乙個專門的工傷諮詢欄目,可以去**詢問。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確定是工傷賠償金,沒有其他解釋,則確定不能扣除,這不是扣減的問題,而是侵犯私人合法權益的問題,當事情提交勞動局時,他們就死了。 如果你確定你可以直接起訴,他甚至會賠償你利息。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不,工廠裡沒有這樣的權利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無權扣除! 申請勞動仲裁。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在工傷期間,公司是否要從工傷賠償金中扣除公司支付的工資? 它不應該被扣除。 由於工傷是由用人單位造成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期間領取工資,這在勞動法中有明確規定。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你好,沒有扣除。 在工傷期間,員工未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必須按月支付員工工資。 支付工傷賠償金時,公司不能扣除工傷期間的工資,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很多公司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工傷確定後,工人會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而不是公司的賠償,因此公司沒有資格扣除。 如果公司終止與員工的合同,則必須支付額外的補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不可以,工傷賠償通常由社保保障,只有在公司不扣除員工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工傷賠償才與工傷期間的工資完全不同。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職工發生工傷的,醫療費和一次性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支付,工資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工資不從補償金中扣除,由企業支付。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工傷期間,公司必須繳納生活津貼。 公司肯定會從工傷賠償金中扣除。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工傷期間,工資待遇不變。

    你和工傷賠償不是一回事。

    沒有必要從那裡扣除,必須支付工資,並且必須支付與工傷有關的福利。

    《工傷保險條例》第3條對此作了規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無需扣除!

    如果員工發生工傷事故,一般由人身意外保險負責,同時由用人單位承擔剩餘的醫療和誤工費用,其工資是在休養期間支付的,不能從工傷賠償中扣除,因為這是兩回事。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這不需要扣除。 工傷賠償金是你應得的。 其他醫療費用是另乙個問題。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第三十三條 職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發放。

    工傷保險**支付的工傷保險金中沒有此類專案。 停職期間的工資和福利應照常支付。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醫療費、伙食費、勞動監察費、交通住宿費、生活照料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償等,與工資支付無關。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不可能,工資就是工資,補償就是補償,兩個不同的概念。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1、工傷保險支付的工傷撫卹金發放給職工; 2、用人單位已支付前期發生的醫療費用的,工傷保險報銷的醫療費部分應當支付給用人單位。 首先,老闆無權扣減你的賠償金,保險賠償也很特殊,了解發生了什麼,掌握證據,保護自己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和工傷費用; (二)院內餐費補貼;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差旅前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料費; (六)一至四級傷殘雇員領取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出現赤字;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的,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亡死亡撫卹金; (九)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工傷賠償是勞動爭議。 用人單位扣款或者拒付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專員莫佩會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時應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 證據清單及相應證據材料(2份),主要材料:勞動合同、工資支付記錄、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等; 身份證影印件(影印件1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與陪審團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撫卹金部分包括工傷醫療撫卹金、傷殘撫卹金和死亡撫卹金。 在工傷醫療救治中,主要包括停工、停工、空缺期間的工資薪金和**待遇。

    對因工受傷的員工給予的一種補償,主要是保證遭受工傷的員工在老年人的生活和醫療護理方面有一定的保障。 停工期間,福利待遇主要包括輔助器具費用、停工期間工資福利、工傷醫療救治期間的工資福利,以及自理所需費用,其中輔助器具費用由工傷保險支付,以及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醫療救治期間的工資福利及所需費用自我護理費用由雇主支付。傷殘待遇主要包括一次性傷殘津貼和勞動能力評估後的傷殘津貼和生活照顧費,傷殘程度分為一至十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傷殘補助金參照員工工資按傷殘程度補償, 傷害越嚴重,賠償越多,傷殘津貼主要由工傷保險支付。

    傷殘津貼只發放給工傷1級至6級的職工,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支付1至4級,工傷保險單位發放5至6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並提交下列材料:《關於認定工傷的決定》原件及影印件; 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複製的有效診斷證明、檢查、檢查報告等完整病歷資料; 勞動者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及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勞動能力考核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工傷被認定為工傷後,由勞動者追償的工傷賠償金由誰支付?工傷賠償根據用人單位是否參加工傷保險而有所不同 - 1.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勞動者發生工傷時,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者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可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以下專案**:(一)工傷醫療費用;(2)輔助器具分配費; (3)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四)傷殘津貼; (五)生活照料費; (6)喪葬補助金; (七)受撫養親屬養恤金; (八)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 (9)**性**費用; (十)工傷住院、交通費、異地就醫住宿費等食品補貼; (十一)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 (十二)勞動能力考核費; 2、用人單位從工傷保險**中支付的專案外,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工傷勞動者支付一定數額的賠償金: (一)工傷伙食補貼、交通費、異地就醫住宿費

    工傷職工住院**期間住院的住院伙食補助金,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單位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支付; 經批准轉診、轉送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職工出差出差標準報銷。 (二)停工期間工資:工傷職工停工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勞動者不能自理的,用人單位應派人照顧,所需隨行費用由用人單位單良玲按約定支付。

    3)傷殘津貼:對於傷殘等級為5級、6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雇員,雇主按月支付其工資的70%和60%。(4)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對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5級至10級傷殘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時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資,發放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此外,用人單位本應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在此期間勞動者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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