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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與派遣公司A簽訂合同,成為A公司的員工,A公司派員工到貴公司工作。
您可以要求A公司的員工解除與A公司的勞動合同,並要求新的勞務派遣機構B公司必須雇用這些員工,然後這些員工可以作為B公司的員工繼續作為B公司的員工在貴公司工作。
提前30天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有充分證據)提交辭職信的員工,可在30天後離開公司,不受其他限制(競業禁止、大規模培訓等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條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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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正式的勞動法和工作流程,需要先與A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尚未到期,需要向員工支付違約金,然後再與B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在現實中,一般可以與員工協商,員工可以提前30天主動從A公司辭職,然後與B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這樣就可以和員工協商了,勞動合同轉給B公司後,大家可以保留原來的服務年限和原來的待遇,只要員工同意,什麼都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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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需要的被派遣員工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如何分析他們是否與原派遣單位有額外的合同關係,比如培訓協議(即單位支付培訓費用),一般會要求補償;
2、要看你的意圖是否被原排程單位知曉,你是公開做,暗中操作。
3.做清楚:與你照片中的員工在之前的續聘協議中,或者直接和他們一起發現他們想以派遣僱傭的形式繼續雇用,但需要他們更換派遣公司,你可以和他們談談原來的派遣公司怎麼樣(自己編), 並要求他們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但要求1個月前沒有金錢損失才能解除;
4、按照:私下挑出你照片中的員工,建議他們找原單位編個請長假的藉口,堅決不說原因,一般情況下,原單位會要求他們辭職,你裝作對不起,很快就會如願以償;
5.如果你做不到,那就模仿我;
6.記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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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從法律角度看,勞務派遣公司應根據您在勞務派遣公司的服務年限,按照您在勞務派遣公司的服務年限向您支付經濟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不足半年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不到半年的乙個月工資。您可以向當地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對勞動者的義務。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除有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工人的用人單位、派遣期限、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派遣勞動者不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當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勞務派遣受僱單位(以下簡稱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務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劃分為若干份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勞務派遣人員。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扣除用人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務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務派遣人員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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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
在勞務派遣期間,一般不能將員工調到其他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派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勞務派遣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之間建立的一種僱傭形式,勞務派遣機構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務服務從事勞動活動, 勞務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在這種情況下,勞務派遣機構是勞動合同的主體,勞務派遣機構應當依法向用人單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務服務。
因此,勞務派遣機構在勞務派遣期間,不得將其派遣員工調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員工可能面臨違約責任,勞務派遣機構也可能被視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在勞務派遣期間,我可以將員工調到其他公司嗎?
你好<>
在勞務派遣期間,一般不能將員工調到其他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派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勞務派遣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之間建立的一種僱傭形式,勞務派遣機構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務服務從事勞動活動, 勞務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在這種情況下,勞務派遣機構是勞動合同主體,勞務派遣機構應當依法向用人單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務服務。
因此,勞務派遣機構在勞務派遣期間,不得將其派遣員工調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員工可能面臨違約責任,勞務派遣機構也可能被視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需要注意的是,勞務派遣機構雖然不能隨意調職,但在特殊情況下,如職工本人申請或雙方同意後,可以調職員工。 另外,勞務派遣期屆滿後,如果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員工,應該已經猜到應該與勞務派遣機構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或直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我們處於勞務派遣的管理之下,在此期間,我們公司會把我們交給其他公司管理,這合理嗎?
非理性。 不可能放它。
是的,它不能由其他公司管理。
現在這家新公司正在培訓我們。
而且很嚴格。
如果是培訓,那還好,但跟著其他公司上班就不行了。
難道你的公司要求另一家公司培訓你嗎?
現在是傾聽他們的聲音並培訓我們。
您與另一家公司有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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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勞動者轉勞務派遣時,可以要求原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遣散費,以期與原勞動關係徹底決裂。
勞動者轉勞務派遣時,可以要求原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遣散費,以期與原勞動關係徹底決裂。
您能告訴我們更多有關情況嗎?
勞務派遣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特殊的勞動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存在勞動關係,因此當勞動者轉為勞務派遣時,實際上是用人單位的變更,即勞動關係主體的變更,因此原用人單位應盡快解除或終止與勞動者勞動關係,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然後,勞動者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這種處理的好處是,兩種僱傭關係是明確的,以後在解除或終止時不會涉及以前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