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多人參與造成輕傷,以及多人故意傷害?

發布 社會 2024-02-09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首先,要弄清楚你做了什麼樣的人。 如果是輕傷,支付一些醫療費用就足夠了,不涉及刑事責任。 傷害嚴重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人應當起訴。 根據您的情況,這最多是民事侵權行為,所以不要太擔心。

    其次,主謀用錯了詞,如果真的是輕傷,主謀怎麼可能在民事案件中。 如果是刑事案件,你們就犯了共同犯罪,即使你們只踢了兩腳,也會根據你們所有人的危害行為來認定。 但是否是主謀需要具體分析,這要看它,比如說你可能還是幫兇等等,警方沒有找到你,你也沒有供認不諱,你就不能被認定為主謀。

    那麼,如果對方同意私有化,那麼私有補救就去,法院也不會支援對方起訴要錢,這可以放心。

    最後派出所拒絕讓案件撤訴,我想可能是案件的性質還沒有確定,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要看被毆打人的情況,但只要輕傷絕對不是刑事案件, 案件可以撤回。也有可能對方有關係,不讓撤案的原因就是為了要更多的錢。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樓下錯了。 如果評估輕傷程度或以上,即造成輕傷的,則涉嫌故意傷害罪,並承擔刑事責任。 主謀是不是一概而論,因為**也應該有證據和證言,然後公安機關可以對涉嫌故意傷害的案件進行結案,即支付被害人調解費用,但如果案件已經移交檢察院,公安機關就不能結案了。

    你所犯的國家法律不是被害人不追究刑事責任就不能追究的,檢察院會代表國家法律起訴你。 對於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1-3年、管制或者拘役,如果被害人得到積極賠償並收到諒解書,則從輕處罰,多人參與打架的,在原刑的基礎上加20%,對於武裝人員, 減少 20%。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時,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人身受到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等費用, 失去工作、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的伙食津貼和必要的營養;如果傷害達到殘疾程度,還需要支付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和延續**而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護理費用和隨訪費用。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幅度內確定量刑: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量刑6個月以上1年6個月以上6個月有期徒刑;2.在起始刑期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影響犯罪構成的其他犯罪事實,如後果、殘疾程度、粗暴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加重刑罰,確定基準刑。 3.受僱實施有害行為的,可以加重20%的刑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刑,最高可減刑20%: 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造成的; 受害人的過錯導致了犯罪,或者對衝突加劇造成的犯罪負有責任; 在犯罪後積極營救受害者。 以上是間接糞便型故意傷害致輕傷的量刑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有故意傷害和輕傷的共同犯罪。 在對他人造成傷害的過程中,案件傷害的當事人全部成員,無論是否直接對被害人造成傷害,都是共同犯罪的成員。 其中,主要責任為主犯,次要責任為從犯。

    共同犯罪、故意傷害罪、輕傷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故意傷害和輕傷的共同犯罪。 在對他人造成傷害的過程中,案件傷害的當事人全部成員,無論是否直接對被害人造成傷害,都是共同犯罪的成員。

    其中,主要責任為主犯,次要責任為從犯。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實施的共同故意犯罪。 兩人以上犯共同過失罪的,不作為共同犯罪處理; 負有刑事責任的,按照所犯罪行分別處罰。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實施犯罪活動或者共同犯罪主要的,為主犯。 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而形成的相對固定的犯罪集團,屬於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頭目,依照該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予以懲處。

    對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主犯,應按照其參與、組織或者指揮的一切罪行處罰。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人是核心的共犯。 對共犯,應當減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實施有害行為,乙個是故意犯罪,另乙個是過失犯罪,兩者的行為共同導致有害結果的發生。 具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過失致使或者協助他人實施故意犯罪,二是故意教唆或者協助他人實施過失犯罪。

    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也根據其犯罪形式和行為形式承擔刑事責任。

    例如,甲和乙共同用木棍擊打丙,甲有殺人意圖,乙有傷害意圖,結果甲因擊打丙的要害部位而死亡,兩人雖然有共同行為,但因沒有共同犯罪意圖,不構成共犯, A構成故意殺人罪,B構成故意傷害罪。當然,如果犯罪內容的差異不足以影響行為的定性,則可能構成共同犯罪,一方當事人有直接殺人意圖,另一方當事人有間接殺人故意,雙方共同實施殺人行為的,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罪的共犯。

    處理故意傷害罪時,首先要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立案。 比如,如果構成輕傷或以上,否則就不能處理,當然在共同意圖中就有這種犯罪。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間接造成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對共犯,應當減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受害人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過失致人傷害,造成嚴重傷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指過失違法嚴重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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