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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轉的物體有慣性,但房東的文字可能不是字面意思。
慣性可以看作是保持勻速直線運動,能在沒有外力的情況下保持勻速直線運動(包括靜止)的物質性質; 同時,剛體還具有保持勻速旋轉的性質,如果它不受外力矩的影響,它將保持勻速旋轉或靜止狀態,而測量此特性的量就是轉動慣量,由MR 2積分得到。
然而,請注意,與質量一樣,轉動慣量是描述內在屬性的物理量,無論它是否旋轉,它都存在,就像質量始終存在一樣; 保持恆定速度的旋轉特性是不需要旋轉的,靜止時也是一樣的,就像靜止時有慣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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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鐵匠半百才是地主的真正問題。 如果房東是高中生,並且致力於物理競賽,您可以看看旋轉動力學方面。 例如,旋轉動力學中的質量被“轉動慣性”所取代,力被力矩所取代,速度被角速度所取代,等等。
順便說一句,寫乙個慣性矩公式,i = 乘積 (mr 2),r 是到質量軸 m 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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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有質量的物體都有慣性,靜止的物體有靜止的慣性,運動的物體有運動的慣性,旋轉應該沿切線方向有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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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慣性是物體的基本屬性,如果有質量,就會有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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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旋轉物體慣性大小的量稱為“轉動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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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止和運動的物體都有慣性,慣性是物體的一種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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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移動的物體將具有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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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是有慣性的,如果地球停止自轉2秒,會不會被自己甩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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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物件所具有的屬性。
只要有質量,就有慣性。
物體有質量,質量就是能量。
慣性是能量的一種屬性,能量具有慣性(質量),任何慣性質量都可歸因於能量。 -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是。
至此,總結一下規律。 它不是推導的,而是總結的。
這是物理學的特徵,也是現在科學的特徵。
說實話,聰明人會懷疑所謂的“科學”是否真的是科學。 至少,應該認為所有的公理、定律和定理都是有條件的,都有侷限性。
因此,也有一些科學無法證明,這種經驗只能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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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假設軸位於圓柱體的軸線上,由於圓柱體的軸與圓城高度對稱,因此轉動慣量與高度無關,它與圓盤的轉動慣量相同,即mr2 2, 下面證明了這一點
設圓柱體底面半徑 r、高度 h、質量 m 和密度
m=ρπr2h
取體積元素 DM = 2 rhdr at R
dj=dmr2
取兩邊的積分 r
j=2ρπh∫ r3dr
MR2 2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轉動慣量與高度無關,如果軸不在圓柱軸上,而是平行於軸,那麼根據轉動慣量平行度原理,可以知道腔的脈動平行軸j
對於非平行軸,它要複雜得多,不會介紹。
特殊地,當圓柱半開粗直徑不定時(變成棒)時,垂直中心軸 J = MR2 12 垂直端軸 J = MR2 3
新增:點處的 R 和 0 分別為上限和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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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性是物體抵抗其運動狀態變化的特性。 物體的慣性可以通過其質量來衡量。 質量越大,慣性越大。
在愛因斯坦的《自然哲學數學原理》中,他將慣性定義為:慣性,或物質固有的力,是一種阻力現象。 它存在於每個物體中,其大小與物質相當,並努力使其保持在當前狀態,無論是靜止還是勻速線性運動。
為什麼運動的物體有慣性? 在乘坐火車或汽車時,經常會遇到突然剎車甚至事故後不由自主地向前傾的情況。 為什麼?
原來是因為物體有慣性。 物體具有保持其原始運動狀態的特性,稱為慣性。 在行駛中的火車或汽車中,人和汽車本來具有相同的速度(運動狀態),當突然制動時汽車的運動狀態急劇變化時,人們仍然要保持原來的運動狀態(即速度),因此在制動時往往會向前傾。
慣性的大小用質量表示,物體的質量越大,慣性就越大。 空車和同速行駛的卡車在空車時容易制動,而重型車輛則難以制動,因為卡車慣性大,運動狀態難以改變。 質量小的籃球很難打,而高質量的籃球很難打。
究其原因,是優質籃球保持了原有的運動狀態,具有很強的靜止能力,不易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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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是正確的。 所有物體都有慣性,因為所有物體都有質量,質量的大小與慣性有關。 慣性流體標尺是物體抵抗其運動狀態改變的特性。 物體的慣性可以用它的質量來衡量,質量越大,慣性越大。
慣性是所有物體的固有屬性,無論是固體、液體還是氣體,無論物體是運動還是靜止。 一切都有慣性。
慣性的定義:我們稱物體在恆定運動狀態下的屬性為慣性。 慣性表示物體改變其運動狀態的難易程度。
慣性的大小僅與物體的質量有關。 改變質量大的物體的運動狀態比較困難,即慣性大; 數模質量小的物體的運動狀態比較容易改變,即慣性小。
當你踢球時,球開始移動,因為球本身有慣性,它會一直滾動,直到被外力阻止。 任何物體在任何時候都有慣性,它必須保持其原始的運動狀態。
牛頓第一定律指出,物體具有保持其勻速直線運動或靜止的原始狀態的性質,我們稱之為慣性。
牛頓第一定律也被稱為慣性定律。 描述物體慣性的物理量是它們的質量。 物體的質量越大,慣性越大,反之亦然。
慣性是物體保持其原始運動狀態的特性,無論它是靜止的、平移的還是旋轉的。 物體的慣性最初是由慣性原理揭示的,所有物體都有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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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性是物體本身的內在屬性。
1.慣性(外文名稱:慣性)是物體的固有屬性,是指物體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的特性。
2.它是對物體運動狀態變化的抵抗程度,質量是物體慣性的量度。 當作用在物體上的外力為零時。
慣性效能:1、物體保持運動不變,即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 當作用在物體上的外力不為零時,慣性表示為外力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難度。
2.物體的慣性在任何時候(有或沒有外力)和在任何情況下(靜止或運動)都不會改變,更不用說消失了。
慣性相對論:
1.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於1905年在《論運動物體的電動力學》中提出的狹義相對論,是以伽利略和牛頓研究的慣性和慣性參考係為基礎的。 雖然這個劃時代的理論實際上改變了牛頓的許多概念,如質量、漏能和距離,但愛因斯坦的慣性概念與牛頓的原始概念完全沒有區別。
2.在實踐中,整個理論都是基於牛頓對慣性的定義。 但這也使得狹義相對論的相對論原理有可能只適用於慣性參考係。 在這個參考係中,不受外力影響的物體必須保持靜止或恆定的線性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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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慣性是物體的一種屬性,所有物體在任何時候都有慣性,所以物體在不受力時具有慣性,所以a是正確的;
灣。慣性的大小只與物體的質量有關,與物體是否受力、是否在運動、是否在高速運動無關,所以物體的速度越大,慣性越大,所以B錯了;
c.慣性是物體的乙個屬性,所有物體在任何時候都有慣性,所以靜止的物體也有慣性,所以c是錯誤的;
d.灰塵和衣服本來是靜止的,當衣服被打打時,衣服在移動,灰塵由於慣性而仍然靜止,衣服是分開的,所以衣服的灰塵是用手利用慣性的,所以d是正確的
因此,選擇了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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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任何物質在任何情況下都會發射光子,物體的質量體積壽命用光子資訊表示,當物體周圍的光子資訊密度大,其質量大,反之亦然小,當物體在靜止或勻速直線上運動時, 它周圍的光子資訊密度是平衡的,必須打破這種平衡才能改變它的運動狀態,也就是說,必須施加乙個力來改變它的光子資訊密度(質量很容易改變。
小質量不容易改變),使物體在保持其運動狀態方面具有不便的特性(對於加速度的物體也可以這樣說)。
物體在水中受到的浮力的大小等於物體正在消散的水的重量(重力)的大小。 這裡要強調的是,這兩個值的大小相等,不可能說“......通常浮力 = ......重力”。 因為“力”是乙個物理量,它除了大小、向上的浮力和向下的重力之外,還有方向性,兩者只能是一對平衡力,不能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