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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收購是指收購方根據自身需要購買目標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資產,如果收購目標公司的全部資產,目標公司將辦理登出手續。 股權收購是指企業通過購買目標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實現企業的擴張和發展,收購企業按持股比例承擔目標公司的權利義務、資產和負債的投資行為。 收購資產與收購股權的區別:
1.股權收購的變更方式不同,因為股東變更必須在相應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而部分資產的收購不需要辦理工商變更手續,如果收購的資產是不動產,則必須到房地產部門進行轉讓。 2.
收購不同股份後,股東按股權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債務,收購資產後目標公司原有債務仍由其承擔。 3.不同稅種轉讓後,股東應繳納增資個人所得稅,資產轉讓後,目標企業應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
4.在受影響的第三方收購不同股權中,受影響最大的是目標企業的其他股東,而在資產收購中,影響最大的是享有資產權利的人,如擔保人、抵押人、商標權人、專利權人等,資產轉讓必須經過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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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收購是資產的收購,股權收購是股權的收購。
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沒有絕對的優勢或劣勢,首先要看的是買賣雙方的需求。
如果買方需要賣方的資產,一般是資產收購,如果買方需要賣方的人才或業務,一般是股權收購(比如收購一家網際網絡公司一般是股權收購,因為資產往往不是公司最重要的部分)。
其次,從變現過程中的法律障礙來看,某些資產的轉讓可能存在法律障礙,例如某些地區的採礦權和土地使用權。 如果直接轉讓需要各種複雜的審批,那麼如果將這些資產放在空殼公司中,通過轉讓股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間接轉讓。 (例如,北京市限制非居民購買房屋,但不限制外人購買轉讓公司的股權,如果非北京人購買公司只有一間房,相當於實現了外人購買房屋)。
此外,一般而言,收購資產的法律關係簡單,股權收購還可能涉及隱瞞負債、訴訟等潛在問題。
同樣,某些公司(如部分國有股或外資股)的股權轉讓可能存在法律障礙,如果要轉讓部分業務,通過轉讓經營資產可能更容易。
三是稅收考慮,如果可以通過資產轉讓和股權轉讓來達到實質意義,並且兩者在法律上都可行,那麼可以看出可以採用哪種方式少交稅。 一般來說,通過股權轉讓避稅比較容易。
綜上所述,兩類收購並無絕對的優缺點,主要從雙方需求、法律障礙和稅收的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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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收購是利用公司資產主要是現金來實現收購,股權收購不需要使用現金或使用很少,更多的是股權交換,即以股份交換的方式實現,通常以少換多,被收購方股價低,收購方股價高, 往往是股權收購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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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收購標的物為目標公司股東的股權; 資產收購標的物為目標公司的自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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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改變的方式是不同的。
因股東變更而取得股權,須在相應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而部分資產的收購則無需辦理工商變更手續,如果收購的資產為不動產,則須到房地產部門辦理轉讓手續。 當然,如果收購了目標公司的全部資產,被收購企業必須向相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2.承擔債務是不同的。
股權收購後,股東應按照股權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債務,資產收購後目標公司原有債務仍由其承擔。
3.稅收是不同的。
股權轉讓後,股東將繳納增資的個人所得稅,資產轉讓後,目標企業將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
4.受影響的第三方是不同的。
在股權收購中,影響最大的是目標企業的其他股東,而在資產收購中,享有資產權利的人,如擔保人、抵押人、商標權人、專利權人等,影響最大,資產轉讓必須得到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三條 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以債轉股為目的,取得銀行對企業的債權,將債權轉為股權,對股權進行管理;
(二)對尚未轉為股份的債權進行重組、轉讓、處分;
(三)以債轉股為目的投資企業股權,企業應當動用全部股權投資資金償還現有債權;
4)依法依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發行私募資產管理產品,支援債轉股實施;
(五)發行金融債券;
6)通過債券回購、同業拆借、同業借款等方式合併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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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兩者的標的物和客體不同股權收購的標的物是收購公司的股東和目標公司的股東,標的物是目標公司的股權。 資產收購標的物為收購公司和目標公司,標的物為目標公司的資產。
2、兩者的責任和風險不同在股權收購方式下,收購公司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收購公司僅在出資範圍內承擔責任,目標公司原債務仍由目標公司承擔。 由於目標公司原有債務對股東未來收益影響巨大,收購公司在股權收購前必須對目標公司的債務狀況進行調查,一般收購公司會聘請設計師、律師等專業中介機構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規避股權轉讓協議中目標公司的潛在債務風險。 在資產收購中,資產收購後,目標公司原有債務仍由凌皮奇承擔,基本不存在或有負債。
但資產的收購可能會受到其他產權等權利的限制,因此收購公司存在一定的其他產權變現風險。
3、兩者在稅收方面存在差異股權收購,納稅人是收購公司和目標公司的股東,與目標公司無關。 除印花稅外,目標公司的股東還可能因股份轉讓而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在資產收購中,納稅人是收購公司和目標公司本身。
根據目標資產的不同,納稅人需要繳納不同型別的稅款,主要是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契稅和印花稅。
4、收購標的和變更程式股權收購的物件是目標公司的股權,資產收購的物件是目標公司的資產。 因股東變更而進行的股權收購必須辦理工商變更手續,資產收購不需要辦理工商變更手續,但如果被收購的資產中有不動產,則需到不動產部門辦理不動產轉讓手續。 轉讓相關許可證的後果存在差異。
在資產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通常無法直接獲得目標公司的資質和牌照。 在股權收購中,收購方自然可以獲得目標公司的原始許可。
5、在受第三方影響的不同股權收購中,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受影響最大。 股權收購須經目標公司半數以上股東批准,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徵得其他合資方同意。
因此,股權收購可能受制於目標公司的其他股東。 在資產收購中,對資產擁有一定權利的人影響最大,如擔保人、抵押權人、商標權人、專利權人、承租人等。 這些財產的轉讓,必須徵得相關權利人的同意,或者必須履行對相關權利人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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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資產收購是指收購目標公司部分或全部資產,如果收購物件是公司的全部資產,則目標公司將辦理登出手續。
另一方面,股權收購一般是指通過購買另一家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來擴大和發展乙個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大會決議投反對票的,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規定收購其股權:
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公司連續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規定的利潤分配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東對股東大會決議投反對票的,可以按照合理的**要求公司取得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且公司連續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規定的利潤分配條件;
2、公司主要財產的合併、分立或轉讓;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東會通過修改公司章程決議,使公司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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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的區別在於: 股權收購是指購買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成為被收購公司的股東,並享有股東權利; 而資產收購,則是指收購目標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資產,並直接享有被收購資產的權益。
1. 公司可以被大股東收購嗎?
大股東可以收購自己的公司。 大股東可以通過購買其他股東的股權來收購公司,公司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 股權轉讓後,公司應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向新股東出具出資證明,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的股東及其出資記錄。
2、如何重組企業併購債務。
併購和債務重組:
1.以現金收購資產;
2.以現金收購股權;
3.以股權方式收購資產;
4.以股權方式收購股權;
5.用資產收購資產。
《公司法》第142條禁止公司收購公司股份。 但是,這不適用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
1)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2)與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併;
3)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畫或股權激勵;
(四)股東不同意股東大會關於公司合併分立的決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5)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的公司債券;
6)上市公司維護公司價值和股東權益的需要。
3、股票大股東****可以收購募集公司嗎?
大股東可以通過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股份來收購公司。 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沒有任何限制。 公司登出原股東出資證明,向新股東出具出資證明,並相應修改有關股東及其出資的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 股東向非股東轉讓股權,須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
第173條.
在合併的情況下,合併各方應當簽署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在30日內在報紙上刊登公告。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債權人未收到通知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第174條第一條橡膠。
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繼承。
首先,兩者的組成不同。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用、應納稅、應付股利、預扣費用、其他應付、其他應付等。 >>>More
眾所周知,蘋果希望盡可能多地在內部設計和製造——這一趨勢促使它開始構建自己的處理器,這些處理器現在基本上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好的移動晶元。 蘋果也開始為Mac電腦生產自己的安全晶元,目前這一代被稱為蘋果T2安全晶元。 最終,蘋果可能只想在iPhone和Mac系列中使用蘋果製造的技術。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