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款已經過,案件已經結案,我還能再處行政拘留嗎?

發布 社會 2024-03-24
2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已經處以行政罰款,結案後不得再處罰。 發現其他違法行為的,可以對其他行為給予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不構成犯罪,警告和罰款不足以處罰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a) 警告;b) 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時扣留、吊銷許可證,或者吊銷、吊銷許可證的;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處二次以上罰金的行政處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關於這一點,有兩件事要說。 你問的問題取決於你是公安機關還是普通行政機關。 如果是警察,你就不能再這樣做了。 如果是一般行政機構,這也取決於具體情況。

    根據既判力原則,同一行政機關不得以相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對行為人處以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型別的行政處罰。

    首先,你已經做出了處罰決定,後來發現處罰不當,你想再做出行政處罰決定,這是程式上的違規。

    其次,這並不意味著處罰不能同時實施,而是需要在乙份處罰檔案或乙份行政處罰中一起作出。

    最後,不同的行政機關是不同的,無論是同一行為,比如行為人採砂,還是執法中的暴力反抗,這是兩個原因,以前的處罰可以依據水法,行政拘留可以依據治安管理條例,這樣才能做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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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是因為同一件事嗎? 處罰是一樣的還是不同的? 請告訴我們具體情況。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根據法律規定,行政拘留只能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決定。 行政案件轉為刑事案件的處理,按照《公安部法制局關於行政案件轉為刑事案件後原行政案件如何處理的批復》(2004年11月1日)執行。

    海南省公安廳法制部:

    您已收到《關於行政處罰案件結案後如何處理同一違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指示請求》(瓊公發字〔2004〕24號)。 經研究,答覆如下:

    公安機關在辦理行政案件過程中發現同一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尚未結案的,可以直接轉為刑事案件,無需辦理撤銷手續。 行政案件已經作出處罰決定的,應當先撤銷行政處罰,再轉為刑事案件。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刑事拘留條件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性質不同,行政拘留不能與刑事拘留相提並論。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拘留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可以撤銷; 公安機關發現行政拘留決定有誤的,也可以主動撤銷。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對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暫緩行政拘留。

    公安機關認為暫緩行政拘留不會危害社會的,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出具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保證人,或者按行政拘留日200元的費率繳納保證金; 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處罰決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行政拘留處罰決定被撤銷或者行政拘留處罰開始執行的,公安機關收取的保證金應當及時退還繳納人。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處罰,有權申訴或者舉報; 行政機關應當認真審查發現行政處罰中存在的錯誤,並主動予以糾正。 各省的行政執法程式基本上也明確規定,錯誤要主動糾正。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公安局可以撤銷。

    2、但不是你說的那個委員會,而是要以公安局的名義撤銷才能生效。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公安局當然可以廢除。

    但是,首先做出決定的部門撤銷了它。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顯然存在上訴時限的問題。

    對您提供的問題提出上訴的期限已過,公安局這樣做是違法的。

    所以答案是:標題可以示例不能。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依法規定,被處罰人在行政拘留期間提出暫緩行政拘留申請的,看守所應當立即將申請轉送作出行政拘留決定的公安機關。 是否批准,由公安機關依照法定要求決定。

    1.《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九十四條 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將被判處行政拘留的人送交看守所執行。 在抗拒執法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限制性警用裝置。

    二、第一百九十六條 被處罰人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作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口頭提出申請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記錄,申請人應當簽名或者留下指紋。

    三、被處罰人在行政拘留期間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申請的,看守所應當立即將申請轉送作出行政拘留決定的公安機關。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答案是否其實。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了不執行行政拘留的情形:“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給予行政拘留處分,行政拘留處罰不予執行:

    年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人; 2.年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初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3.70歲以上; 4.

    懷孕或哺乳自己一歲以下嬰兒的人。 ”

    你還沒執行,可能是疫情的原因,有執行條件還是要執行的,雖然你辦理了拘留手續,但最後卻進了看守所,是不是行政拘留處罰,戶籍派出所能查出來嗎?

    行政拘留只能在派出所的公共網站上找到,你可以帶上你的身份證問你好,你對我提供的答案滿意嗎? 如果您還有什麼想問的,請告訴我們,我會盡力回答。

    謝謝你的提問。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一般而言,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為十五日,刑期結束即表示案件結案,至於民事賠償,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行政拘留是處罰的結果,執行完畢後結案。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對方被追究責任怎麼辦。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符合立案標準就足夠了,如果將來判刑,行政拘留的時間可以抵銷刑期。

    最高人民法院在1957年發炎字第20358號批復中規定:“被告人被判刑的犯罪行為與先前的行政拘留行為相同,拘留日期從刑期扣除。 ”

    198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將行政拘留期限減為有期徒刑問題的批復(湖北省高階人民法院)重申了這一規定的有效性,並解釋了“同一行為”。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行政拘留後有新證據確證涉嫌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1.《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依法扣除相應的刑罰。

    2.對因犯罪被判處管制的,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執行判決前被管制的刑罰被羈押的,從刑期的2日中扣除拘留一日。

    3.刑法第44條、第47條規定,在執行判決前被羈押的,扣減一日刑期。

    四、因犯罪被判處緩刑的,鑑於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緩刑緩刑的緩刑期,從判決判決之日起計算。 因此,不扣除刑期。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行政機關已經對同一行為判處行政處罰,特別是行政拘留,後判處有期徒刑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的,可以抵銷。

    我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扣除相應的刑罰。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款,行政機關已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扣除相應的罰款。 ”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罰款。 行政拘留是治安處罰的一種,可以單獨實施,也可以併行執行。 例如,行政拘留和罰款。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可以同時執行,根據《治安處罰法》的規定,對一些治安案件,可以執行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有期徒刑。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好!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同時處以合併處罰。

    但是,如果違法者被罰款或單獨拘留,執法機構不能對違法者實施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任何事項不予處罰。

    如果執法機關已經對違法者進行了處罰,然後又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處罰違法者,則屬於重複處罰。 違反行政處罰法規定的,違法者有權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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