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外部單位獲得的憑證原件丟失了,該怎麼辦?

發布 教育 2024-03-26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從外部單位獲得的憑證原件。

    遺失的,應當加蓋原發證單位公章的證明,並註明憑證原件的編號、金額和內容等,憑證原件經核准後,只能代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和單位領導製作。

    如果真的無法獲得證書,例如火車票、輪船票或機票。

    和其他憑據。 當事人應當寫明明細,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單位領導代為開具憑證原件。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從外部單位獲得的憑證原件遺失,應先宣布無效,然後補發,不能補發的憑證是正常程式,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具體如下:

    取得加蓋原發證單位公章的證明,並註明憑證原件的編號、金額和內容,憑證原件經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和單位領導批准。

    如確無法取得憑證的,如火車票、輪船票、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明明細,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單位領導代為核准憑證原件。

    原單位已開具相關憑證原件,並會及時提交納稅申報表,因此單位出具證明單位已開具憑證原件,並附上原發票票號、金額等相關內容,具有法律證明力,如果可能的話,最好影印原發票的存根, 這樣它就更有說服力了。

    因此,只有單位領導簽字批准後,才能製作會計憑證的原始憑證,該憑證可以記入賬目並符合會計規定。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轉到原始計費單位以查詢簿記的副本。 證書影印件應當由發證單位加蓋印章。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新《會計法》第42條規定:

    1、未按照規定儲存資訊,造成會計資料損壞、遺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單位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2、對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3、會計人員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憑證的保管主要有以下要求:

    1、會計憑證應定期裝訂入賬簿,防止遺失。 從外地單位取得的憑證原件遺失時,應當取得加蓋原發證單位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憑證的編號、金額、內容,憑證原件由辦理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代為製作, 會計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如確無法取得證明,如客票遺失,當事人應當記明明細,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部門負責人、單位負責人代為核准憑證原件。

    2、會計憑證封面應載明單位名稱、憑證種類、憑證數量、期末編號、年、月、會計主管、裝訂人員等相關事項,會計主管和保管人應在封面上簽名蓋章。

    3、記賬憑證應密封,防止憑證被替換。 根據財政部制定的規定:憑證原件不得借用,原憑證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的,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影印。

    4、原始憑證較多時,可單獨裝訂,但憑證封面上應註明會計憑證的日期、編號和種類,並在會計憑證上註明原始憑證的名稱和編號,以供參考。

    5、每年裝訂入賬簿的會計憑證,可由本單位會計機構在年終臨時儲存一年,期滿後轉入本單位檔案館統一保管; 沒有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指定專人保管。 出納員不得兼任管理會計檔案。

    6、嚴格遵守記帳憑證保管期限要求,到期前不得隨意銷毀。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答:c按照有關規定,從國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原件遺失的,應當取得加蓋原單位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憑證的編號、金額和內容,並經會計機構負責人批准, 會計主管和單位領導。替換原始檔案。

    因此,C.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答案]:a、b、c、d

    本題評估遺失的原始憑證的處理方式。 從外地單位取得的憑證原件遺失的,需取得加蓋原簽發單位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憑證的金額、內容和編號等,憑證原件可代辦單位領導、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負責人製作,憑證原件可以代表該人製作。證明飛機、火車、輪船憑證等確無法取得的,當事人應當說明具體情況,由辦理單位領導、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代為核准憑證原件。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答案]:c,d

    本題探討的是外部原始憑證遺失的處理方式。 憑證原件遺失的,應當取得加蓋原發證單位公章的證明,並註明憑證原件的編號、金額和內容,憑證原件經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代為開具憑證原件。 確認無法取得鑰匙腔的,由當事人寫明明,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單位領導代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單位領導製作憑證原件。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從其他單位取得的憑證原件遺失時,需取得加蓋原發證單位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憑證編號,由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辦理單位會計主管審核簽字,方可代憑證原件製作。 這句話是錯誤的,需要註明憑證原件的編號、金額和內容等,並且只能由經辦單位領導批准。

    根據《會計基本工作準則實施細則》第一條第八項規定,從外方單位取得的憑證原件遺失的,應當取得原發證單位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憑證的編號、金額和內容; 且憑證原件經批准後,只能代辦單位領導製作。如確無法取得證明,如火車、輪船、機票等證明,由當事人寫明明細,經辦單位領導批准,代辦當事人製作證明原件。

相關回答
15個回答2024-03-26

如果註冊造價工程師是執業的,則需要有註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和工作單位的證書,不需要單位必須具有工程造價諮詢資格,只有工程師才能從事相關的造價工作。 所以房東問的,是的。

9個回答2024-03-26

只要你沒有找到固定的工作,你就可以申請非就業證明。 就業和失業登記需要以下資訊: >>>More

8個回答2024-03-26

1. 數百萬。

2.計數單位為百萬。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