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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512號)第六十條規定,“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計算期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 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期限為5年。
4) 飛機、火車和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 4 年。
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固定資產折舊。
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失並轉入商品或費用的部分價值,也是企業在使用壽命期間因固定資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使用而分攤的成本。 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幅度是應計折舊的前提條件。
對所審查期間所支出資本價值的貨幣估計。 國民收入賬戶中也稱為資本消耗津貼。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期間,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 使用壽命是指固定資產的預期壽命,或固定資產可以生產的商品或服務的數量。
應計折舊是指固定資產的原價在扣除其估計的剩餘價值淨值後應計折舊的金額。 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累計提減值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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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固定資產的最短折舊期限,《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折舊期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5)電子裝置,為期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從事石油、天然氣等礦產資源開採的企業,應當另行列明商業生產開始前發生的費用和有關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
1)森林和樹木生產性生物資產的10年;
2)畜牧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第九十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所稱“可以縮短折舊期限或者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
1)由於技術進步,固定資產具有快速的產品公升級換代;
2)常年處於強振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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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國務院、財政部、稅務廳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期限為5年。
4) 飛機、火車和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 4 年。
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第64條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的最短計算期限如下:
1)林木生產性生物資產的10年;
2)畜牧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以上是企業固定資產所得稅規定的最低折舊期,企業按折舊期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不低於上述折舊期,可在當期所得稅前計算扣除。 也就是說,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時,如果小於或等於最低折舊期的折舊期,則應計折舊可以在當期所得稅之前扣除,如果大於最低折舊期,則應計折舊需要在後期遞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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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業所得稅法關於固定資產折舊期的規定2008-12-23 16:18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期限為5年。
4) 飛機、火車和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 4 年。
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按直線法計算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允許扣除。
企業應當從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當月的次月開始計算折舊; 折舊應從停止使用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次月開始計算。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用途,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估計剩餘淨值。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估計淨剩餘價值一經確定,就不得改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
3)提取折舊的依據和方法。
(一)納稅人固定資產折舊,從投入使用當月的次月開始計算; 對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不再使用的下乙個月開始停止折舊。
2、在計算折舊前,應當從固定資產原價中估算並扣除固定資產的殘值,殘值比例應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 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殘值比例的,應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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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期限為:房屋、建築物為20年; 飛機、火車等生產裝置10年; 5年以上裝置生產經營相關工作; 飛機、火車和輪船停止其他交通工具的 4 年; 電子裝置 3 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期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期限為五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四年;
e) 簡單關鍵電子裝置,有效期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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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20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5年以上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
4.飛機、火車和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 4 年;
5.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那麼固定資產折舊是當月折舊還是下個月折舊呢?
固定資產在下個月折舊。 對於當月增加預掩碼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折舊,從下個月計提折舊; 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仍應計折舊,從下個月開始不計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按月計提,應計折舊記入“累計折舊”賬戶,按用途計入有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以上就是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的律師折舊期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除主管稅務機關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期限為5年。
4) 飛機、火車和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 4 年。
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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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期限為5年。4) 飛機、火車和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 4 年。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低年限額如下:(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期限為5年。飛機、火車和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 4 年; 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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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10年為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等東大輝生產裝置;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使用期限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5)電子裝置,為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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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折舊期限為:
1)房屋,建築物:20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挖木家具等: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5)電子裝置: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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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折舊期限為:
1)房屋,建築物:20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有仿純生產經營活動聲譽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5)電子裝置: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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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建築物的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為20年; 飛機、火車等生產裝置10年; 電子裝置等3年。 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鏈條 (2)10年用於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期限為5年。4) 飛機、火車和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 4 年。(5)電子裝置,棚內準備3年。
會有影響。
1、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折舊率和折舊額應當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和計提減值準備)和剩餘使用年限重新計算,即(100-10-5)9; >>>More
固定資產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要素,其物理形態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磨損,最終因磨損到一定程度或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而報廢。 但是,固定資產的價值形式(或貨幣形式)會隨著生產經營的過程逐漸轉移到成本上,並通過一定的價值形式進行補償。 只有這樣,社會再生產才能得以維持。 >>>More
需要。 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賃固定資產時,承租人實質上獲得了租賃期內資產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相關的風險。 因此,承租人應當將融資租賃資產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確認相應的負債,並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