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需要多長時間,商標不續展有什麼影響

發布 財經 2024-03-20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什麼是商標續展?

    商標續展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註冊有效期屆滿後十年內,依法辦理一定程式,延長其註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

    為什麼我需要續展我的商標?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 如果未能在此期限內這樣做,則可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 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為10年,從商標上一有效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期限屆滿後仍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該註冊商標。

    不及時申請商標展展續展會有什麼後果?

    1.許多商標所有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要貴得多。 眾所周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求,商標專用權在續展註冊證書後無需實質審查階段即可延長10年。 但是,如果新的商標申請是相同的,則等同於新申請。

    2. 除形式要求審查外,還應進行實質審查。 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的商標與商標資料庫中的商標進行比對,如果事先相同或近似,則被駁回,喪失商標權。

    3、部分申請人在商標續展和寬限期內未提交延長專有權期限的申請。 在以為重新申請就足夠了之後,其實我犯了乙個非常嚴重的錯誤,因為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用乙個好的商標,也許正是因為這一步,才把商標權交出來了。 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然後花了**錢買回去。

    此外,重新標記比更新需要更長的時間。

    如何續展商標?

    1、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續展事宜。

    2、商標權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登記處辦理商標續展。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許多商標所有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新申請的費用要貴得多,但續展只是對主體資格的審查,註冊證的續展可以延長十年,無需實質審查。 新商標申請等同於新申請,除形式審查外,還必須進行實質審查。 有的申請人只是沒有在續展和寬限期內提交申請,以為重新申請就夠了,但實際上他們犯了乙個大錯誤。

    因為,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用乙個好的商標,可能就是因為這一步,把商標交出來了,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然後就需要花周轉費買回去,重新申請商標的時間比續展的時間還要長。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註冊商標因註冊不當被撤銷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商標局依職權撤銷。 商標局依職權作出的撤銷決定不能立即產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不滿意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核。 申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複審的,商標局撤銷商標註冊的決定具有法律效力,自決定之日起生效。 二是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的撤銷裁定。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商標評審委員會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註冊不當導致商標被撤銷的,商標專用權自始至終視為已不復存在,原商標註冊證無效。 之所以有此規定,是因為註冊不當而被撤銷的商標的初始註冊不符合法律規定,無法承認通過該非法註冊獲得的商標專用權。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您好,註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 有效期屆滿後需要繼續使用註冊商標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年內提出續展申請。 如果您未能在此期限內申請,則有 6 個月的寬限期,但寬限期需要支付費用。

    如果在寬限期內未提交申請,商標局將在寬限期屆滿後將其撤銷。 註冊商標的續展申請可以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以後要用的話,一定要續展,續展費用不大,手續不是很複雜,不續展就吃虧了,現在註冊乙個商標需要很長時間,而且可能不註冊,就算不用, 您可以將其授權給他人或轉讓給他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有效期滿半年內可申請續展,只需額外支付250元的官方費用,不續展的,將無法享受商標的專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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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3-20

愛江智財權網專業解答: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 如果未能在此期限內這樣做,則可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 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為10年,從商標上一有效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期限屆滿後仍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該註冊商標。 >>>More

6個回答2024-03-20

申請材料: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

2、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影印件,經蓋章或簽名確認。 >>>More

8個回答2024-03-20

你好。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註冊批准之日起計算。 >>>More

13個回答2024-03-20

申請方式:可親自到商標局(北京)登記大廳辦理,也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More

6個回答2024-03-20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規定的對初步批准商標徵求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式,對初步批准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自初步批准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對已初步批准並公布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有效期屆滿之日起12個月內作出是否准予註冊的決定。 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反對者和被反對者。商標局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異議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核。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