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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統一的標準,這取決於事實過程、殘疾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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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被視為殘疾的一種程度,然後應該根據標準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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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產品缺陷造成財物損壞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產品責任人恢復、修復原狀,不能恢復的,按損失折價賠償。
2、直接損壞的財產的實際價值,如果產品質量缺陷造成損壞,直接損壞物品的賠償金額應按實際價值計算,如:新彩電的百分之八十,原價為5000元,則只能按4000元賠償。
3、直接損壞物品以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例如,如果房間**是由於電風扇漏水造成的,並且該房間在酒店內,除了實際被燒毀的財產外,因無法將其用作酒店而造成的營業收入損失也應包括在內,並可以要求賠償。
4.為處理事故而花費的金錢和財產,包括因工作損失而獲得的收入、交通費、鑑定費和其他必要的費用。
1、如何承擔產品缺陷的責任。
產品缺陷責任屬於侵權責任,受害人可以向產品製造商或產品銷售商索賠。 如果是產品生產者的責任,並且產品銷售者賠償,則產品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生產者追償。 由產品銷售商自行負責,如果產品生產者賠償,產品生產者賠償,產品生產者有權向產品銷售商追償。
2、產品缺陷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侵權責任是什麼?
1、因產品瑕疵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方有權要求生產者或銷售者承擔排除障礙物、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被侵權方在請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清除障礙物的侵權責任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 妨害行為必須是非法的。 無論阻礙者是否主觀預見到阻礙的後果,不影響被侵權方提出的請求。 但是,如果妨礙是合法的,即權利的正確行使,阻礙者可以拒絕當事人的請求。
2. 障礙物可能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 被侵權方不僅有權要求排除已經發生的阻礙,而且有權要求排除尚未發生但確實可能發生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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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因產品缺陷造成的損害,應賠償因**和**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如醫療費用、護理費用、交通費用、營養費用、住院餐補貼等,以及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損失。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醫療**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包括醫療費用在內的全部收入損失; 損失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餐費補貼、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喪失工作能力而發生的增加生活需要的必要費用和收入損失,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和延續而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護理費、隨訪費等。
被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救助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受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餘額以及交通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親屬在處理喪葬事宜時所招致的住宿費及工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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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損壞是由產品缺陷造成的,侵權方可以向產品製造商或產品銷售商要求賠償。 如果產品缺陷是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有權在賠償後向生產者追償。 如因賣方過錯導致產品瑕疵,生產者有權在賠償後向賣方追償。
以下是對產品缺陷造成的損害誰可以要求賠償的問題的詳細解答。
1. 誰可以要求賠償因產品缺陷造成的損壞?
1、因產品缺陷導致產品損壞的,被侵權方可以向產品製造商或產品銷售商要求賠償。 如果產品缺陷是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有權在賠償後向生產者追償。 如因賣方過錯導致產品瑕疵,生產者有權在賠償後向賣方追償。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條 瑕疵產品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生產企業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1203條.
如果缺陷產品對他人造成損害,被侵權方可以向產品製造商或產品銷售商索賠。 如果產品缺陷是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有權在賠償後向生產者追償。 如因賣方過錯導致產品瑕疵,生產者有權在賠償後向賣方追償。
二、廠家不必對產品缺陷負責
1、產品尚未投入流通;
2、產品投入流通時,不存在造成損壞的缺陷;
3、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技水平無法發現缺陷;
4. 損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
在產品缺陷造成損失的情況下,首先應具體確定賠償範圍,分為人身傷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不同情況下賠償不同。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即使產品缺陷對消費者或他人造成損害,產品製造商此時也不承擔賠償責任。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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