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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買的房子。 這取決於誰付錢,如果是你的父母為你的兄弟買的。 那個女人沒有付錢。
那是你哥哥的。 如果女方出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根據情況或出資額進行劃分。
寫誰的名字並不重要。 但必須有證據證明捐款金額。 銀行取款單或轉賬證明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沒有,對方不承認。 這不是乙個好說法。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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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在結婚時買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離婚時,一人半的財產,房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半的房子。 當然,這筆錢是按當前市場價格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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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雖然想離婚,但是房子是以老婆名義辦的,雖然房產證還沒下來,但是雖然房子也是他結婚的時候買的,如果真的離婚了,那房子就沒有她的名字了,也沒有她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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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這套房子是他和妻子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了,就會分配,就算財產還沒建成,也是這樣,關鍵是兩個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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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位朋友是這樣的,如果是你爸媽的錢,那你爸媽在婚前讓你哥哥買房就是你哥子的個人財產,如果說夫妻倆結婚時買了房子,那就是他們夫妻倆,雙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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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看看誰出錢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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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麼時候結婚? 如果已婚,則為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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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那就沒問題了。 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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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能不能買到房子,這主要是買房的首付誰付,誰去找誰。 如果它一起出來,這取決於誰對誰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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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離婚的情況下,你妻子的名字在房地產契約上,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平分。
綜合建議:首先,如果在結婚前買了房子,是個人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妻子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則視為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結婚前的個人財產共同擁有, 將計為夫妻共同財產,並應按照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3條:蚱蜢和條子的瞬間撇去,蚱蜢的瞬間撇去,蚱蜢的瞬間撇去。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1065條: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取得的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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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不該聽她的,她這麼介意,就說明她現在想盡一切辦法賺錢,可是她從來沒想過,夫妻倆,她走了,房子就是你的,你走了,房子一定是她的,只要她和你在一起, 否則我認為沒有必要做更多的事情。如今,女人必須寸步入微,你對她太好了,但你卻在鼻子和眼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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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起來,一半就好了,但不要因為這次分手而自己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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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前財產就是婚前財產,加個名字就分成兩半,不考慮就怎麼綁架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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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 親眼看看,其實你心裡已經有了這種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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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這個名字,就有她的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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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與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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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法院將裁定房屋屬於一方,該方將支付房屋的折扣,但法院在分割房屋時會照顧婦女、兒童和無辜方的利益。 但是,即使房屋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在以下情況下,當事人的個人財產部分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劃分:
首先,如果一方使用婚前財產購買了大量資金的房屋,並以自己的名義登記,則出資仍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屬於個人,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婚前財產形式的變更不影響財產的性質,仍然是個人的財產。
其次,如果一方使用婚前財產支付部分購房價款,並以自己的名義登記,則離婚時應丟棄配偶的個人財產,剩餘部分由雙方瓜分。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搜亮共同擁有的其他資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百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培炎與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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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房產證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夫妻共同購買,如果兩個人婚後一起買房,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妻子的名字,那麼房產也有妻子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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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結婚後買了房子,即使上面沒有你妻子的名字,你的妻子也會在離婚中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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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產證也在他的地方,他也可以申請離婚,不說房產證手裡是誰,房子是誰的名字,還看房產證上寫著誰的名字,如果房產是婚後購買的,那麼這就屬於你們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了, 而且可以在離婚時申請財產分割,然後他會把房產證明提交給法官。如果他不同意協議離婚,他可以起訴離婚,即使他不在場,他也可以起訴離婚。 所以我覺得你可以先和他談判,如果談判不好,你可以起訴。
這個財產並不意味著誰在手中持有它,就必須在婚後分割他的財產。
除非該財產是其中一方在婚前購買的,否則它可以屬於一方。 如果是兩方一起買的,還是婚後,就要分了。 即使房地產契約上沒有寫上一方的名字,也必須作為婚姻財產平均分配。
而且房產證上的名字並不是唯一的憑證,銀行也有一些還貸證明,這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男方要去銀行拿到這些貸款的流量證明,證明自己也在還房,證明自己已經為房子做出了貢獻, 然後他可以拿回一半的產權。
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可以諮詢一些專業的律師,那些專業的律師一定會給你乙個滿意的答案,如果有必要,你也可以請他們上法庭,但是請這個律師的費用會比較高,但有些人離婚的財產涉及的金額還是比較大的, 這時你可以去找律師。
如果你覺得找律師的成本太高,你也可以去找一些公益律師,這些公益律師是在那裡為人們服務的。 在離婚時分割財產時,最好先談判達成協議。 如果協議無法解決,訴訟將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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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和你的妻子溝通,有可能你的妻子不想離婚,所以你一定要糾正你的缺點,和你的妻子過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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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用法律手段起訴離婚,你也應該把其他一些財產權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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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的情況,可以和老婆協商解決,說服對方拿出房產證,這樣就可以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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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那麼房子實質上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首先確定房屋的所有權,該房屋是在婚姻期間購買的,並且證明該房屋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那麼該房屋本質上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即使房地產證明上寫著妻子的名字, 男方也是一半,離婚時應該共同分配房子,而不僅僅是女方。
共有財產包括勞務勞動報酬、獎金和其他報酬、生產經營、投資所得、智財權所得、繼承或贈與財產等。 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經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但是,如果婦女有證據證明在婚姻期間購買的財產的錢是她的婚前財產,並且登記在她的名下,那麼該財產就是個人財產,如果離婚,丈夫無權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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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希望如此。 如果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那麼您可以要求分享。 如果對方有證據證明婚內購買的房產的錢是婚前的全部財產,並登記在自己的名下,那麼該房產就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丈夫無權要求分割。
如果確定為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多少是不確定的,就看誰的錢多了,又有沒有過錯,比如一方有婚外情,或者重婚等導致離婚的過錯行為,那麼可能是離婚發生的時候, 法院會酌情給這個人多一點。如果沒有爭議,那麼它是平均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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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夫妻雙方婚後購買的房子,雖然房產證上只寫著妻子的名字,但如果現在離婚,房子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需要雙方同意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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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婚前財產歸對方所有,婚後財產原則上應平分,雖然買房幾年後,房產證上加了妻子的名字,但這個房子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而離婚後雙方會分出一部分妻子,但具體要分多少要看具體情況,夫妻因為利益問題分道揚鑣的情況並不少見,不要被利益沖昏頭腦,愛情比金錢更重要。
離婚是夫妻雙方的權利和自由,但在離婚前一定要考慮清楚,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一般選擇訴訟離婚雙方一定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很有可能雙方在財產分配上有問題, 或者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想離婚,但總之,戀愛一定要謹慎,一定要做到聚在一起,散去,讓人不後悔。
離婚分割財產時一定要小心,如果遇到不可調和的矛盾,不要用暴力來解決問題,而是通過法庭來保護自己的權益,畢竟每個家庭都有一段艱難的經,正如所謂退後一步開天,忍受片刻的平靜, 只要雙方站在同乙個角度看問題,很多事情都會得到解決,所以夫妻倆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
兩個人能成為夫妻是一種緣分,所以我們要珍惜,不能因為一件小事而爭吵,沒有解決不了的矛盾,也沒有處理不了的問題,夫妻的感情不宜摻雜太多的利益糾紛, 否則很容易導致感情破裂,愛情其實很簡單,一年四季,一日三餐,兩個人要學會互相尊重,遇到問題後互相理解,所以很多複雜的問題都會輕鬆解決,說到愛情,一定不能只關心自己。
第一,告訴你爸爸,他會主動聯絡媽,告訴他你想見你哥哥。 雖然你們離婚了,父母也不再是夫妻,但畢竟是兄弟,兄弟見面也情理,這是不爭的現實。 而且你哥哥還小,如果長時間不聯絡,你哥哥的關係會慢慢淡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