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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家庭,勸說是對父親不孝,不勸是對母親不孝,那麼如何判斷孝道是否是不孝道呢? 如果他們倆的關係很悲慘,那他們為什麼還要再繼續下去呢?
你父母的人生不是全部決定的,只是乙個中間人,選擇權不在你,而是在你父母,如果他們還想住在一起,那麼你勸說他們也沒用,如果他們不想繼續下去,那麼無論誰試圖勸說結果都是一樣的,也許他們只是在乎你的想法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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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乙個特別的日子,比如爸爸媽媽的生日,最好是他們的結婚紀念日,好好和他們談談,讓他們好好反思一下,我想他們已經過來這麼多年了,說明他們還有感情,為什麼不讓他們的感情繼續下去,呵呵,做他們的聯結器,祝你爸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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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關係不好是他們的事! 如果你干涉就不好了! 他們都是大人,有本事自己解決,大人和晚輩的事情還不如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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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沒有感情,兩個人在一起是痛苦的,不如分開。 至於孝不孝,勸他們離開,其實是讓他們找到了真愛,讓他們找到了幸福,他們怎麼能不孝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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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分割。 甚至爭吵也已經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
你就是他們所擁有的一切。
如果你很好。
給他們他們對你的期望。
他們會很高興的。
積分是最不可取的。
這對雙方來說都是不可接受的。
你已經老了。
讓我們有所作為。
建議。 不要做任何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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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不應該干涉他們的事務,但孩子不應該干涉。 否則,你會傷害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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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最好的,就算離婚了,也可以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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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一輩子就這樣生活,不如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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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離婚,現在像我這樣的好男人已經絕跡了。 尋找時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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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他們的事,我們無法控制,不要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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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事由你來處理。
看來你還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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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分割!
作為兒子,你必須發揮自己的作用。
這完全取決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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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原來是這樣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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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署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合法的雲昌爐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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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想過要勸和或勸,因為這是他的婚姻,這是他自己的事,而你其實和查達沒什麼關係,也許你會覺得你們兩個人的關係很好,你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你應該為她解決問題,但你有沒有想過,這是他和她丈夫之間的事情,不需要第三者參加派對。
他可能想和你談談,看看你的想法,聽聽你的意見,但最終他必須看看自己的想法。 說實話,這個時候你說什麼,可能都特別不好,因為你無法動搖他的意見。
即使你們的關係很好,但是如果他聽了你的意見,不好,那麼他最終會責怪你,如果你勸你分手,兩個人和解了,那麼他和他老公可能會責怪你以為我們兩個人一開始就吵架了, 你為什麼勸我們分手?你為什麼不勸我們和解? 如果他們兩個人真的和好了,但是他們很不開心,然後他們可能會過來問你,以為你要求我們兩個人在一起,結果,我們現在過得不好,這些事情是有可能的,所以不要真的隨便建議。
我覺得作為她最好的朋友,你應該幫他疏導情緒,不要讓他走死路,然後讓他認清自己內心的想法,看看他想做什麼,想得到什麼樣的結果,只有當他想清楚的時候,他才能做出真正的決定。
說實話,我不認為有離婚這回事,不管你是不理會,你都可能後悔,你可能會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所以沒有準確的對錯,我們作為局外人,真的不能隨便插手別人的婚姻,到時候會有很不好的影響。
最主要的是要看原因是什麼,還是要說服的。 關係不好,父母小的時候,覺得孩子小,湊合著過,等孩子長大了再看一看。 等孩子長大了,想著孩子也長大了,多少年過去了,都當了老婆,還有離開的必要嗎? >>>More
夫妻之間衝突的原因有時是單一的,有時是複雜的。 乙個單一的矛盾往往比較容易解決,但如果條件比較複雜,解決起來就麻煩多了。 找出“**”的位置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More
孩子即使未成年,也不可能干涉父母的婚姻,更不用說成年人了。 作為孩子,只能從中調整,利用各種因素,孩子無權干涉離婚,無論是協議還是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