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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去世後,他的所有財產都歸父母和子女所有,如果沒有父母和子女,則歸養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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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確定了養父和養子之間的法律關係,則養子享有與自己兒子相同的繼承權。
包括財產和土地在內,應該有乙個養子繼承。 如果別人賣了地,可以去村委會解決問題,但如果解決不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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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母去世後,他的財產應該歸養子所有,或者看他有沒有立遺囑或者寫遺書什麼的,按照遺囑或者遺書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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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和養子之間確實是有關係的,簡單來說,楊福陽,只要我在戶口簿上的關係是父子關係,那麼就和親生關係沒有區別了,在繼承上還是像親生兒子一樣,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 如果父親有另乙份遺囑,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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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養子是通過法律程式收養的,他或她擁有與自己兒子相同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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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養子的,對吧? 侄子沒有權利出售,對吧? 你為什麼這麼弱!
養子也有財產權! 不,讓我們在法庭上起訴! 不管怎樣,我可以把你那份遺產給你!
侄子也不是王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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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取決於他有沒有繼承人,按理說養子也有一定的繼承權,但不是全部!! 除了遺囑之外,他的財產繼承也有區別,沒有特別的贈與,依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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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養子可以繼承養父母的財產。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子女是父母財產的一等繼承人。 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撫養的繼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 遺產的繼承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弟兄姊妹”一詞,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以及有悔改和贍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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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收入; 智財權收益; 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1.如果你所謂的養父是繼父,並且已經與你的母親建立了婚姻關係,那麼: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房屋歸您的繼父所有,或者您的繼父和您的母親是共同婚姻,則您的繼父的個人財產或您繼父的共同財產份額應由繼父的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繼承,前提是您的繼父沒有故意立遺囑。 換句話說,你繼父的遺產由他的親生兒子繼承,他有權要求分割你繼父的遺產。 2、鑑於律師無法知悉本案的具體情況,如您的養父是否是您的繼父,以及您母親與養父之間的法律關係等,建議您將具體情況告知律師,律師會為您做進一步的法律分析。
以上建議僅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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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收養手續辦妥,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就沒有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 從收養手續辦理完畢的那一刻起,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就確立了法定權利和義務。
《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關於父母與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建立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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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養子之前有遺囑的,可以按照遺囑執行;
如果沒有遺囑,如果有孩子,財產歸孩子所有;
如果你沒有孩子,沒有妻子,你會回到你的母親身邊;
如果母親也走了,親生父親直到他18歲才撫養他,那就交給養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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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有合法的收養程式嗎?
如果有收養程式,戶籍是父子關係,孩子的遺產屬於養父母。
他與親生父親沒有任何關係,當他放棄撫養孩子的義務時,他就失去了作為父親的任何權利。
很久不舒服了,很久都無法自拔。 人和寵物有著深厚的感情。 我的狗已經當了八年的狗,所有的家庭成員都讓它成為家庭的一部分。 它突然離開了我,我心裡總是感到空虛,錯過了什麼。
不可以。 之所以要把死者的衣服燒掉,是為了防止死者生前患病,衣服上會攜帶病菌。 你也可以把它留給你的親密家人,並有乙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