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沒有養老婆,現在我50多歲了,我不想再工作了,你要我們留著嗎?

發布 社會 2024-04-03
4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從國家的法律上講,岳父讓你撫養他,這也是他的權利,但是他沒有撫養你的妻子,從國家的角度來看,你有責任養活他,但你50多歲就自力更生了,不需要提高能力,現在你退休了,直到60多歲, 而且你不想在 50 歲時工作。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岳父只是沒有贍養你老婆,但你老婆也有法律賦予她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這是不能推卸的責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你的岳父從來沒有養過你的妻子,現在他已經50多歲了,要你養,那是不可能的,不付錢是沒有辦法獲利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你仍然有義務贍養老人,即使他沒有愛人來養你。 但你有義務支援他。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我岳父沒有養你老婆,現在我都50多歲了,我不想再工作了,我要你養,所以不能怪我岳父,我得找我自己的理由,你為什麼不養你老婆? 作為男人,你應該挺身而出,你是家庭的棟樑。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就算岳父不養老婆,也是父母父女,現在不想工作,你也應該有義務贍養他。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對方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那麼你的妻子也可以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而你是否贍養老人,就看你們有沒有愛心了。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雖然我岳父從來沒有養過你的妻子,但他畢竟還是他的父親,所以在他晚年供養他也是你的責任,所以要好好對待他。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他沒有養你老婆,但他也是你老婆的父親,他也有他的生育風度,孩子養父母是很自然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雖然岳父沒有養老婆,但畢竟生了老婆之後,從法律上講,你還是應該有贍養自己的責任。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子女有義務贍養老人。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孩子還不如留在你身邊,和利益無關,但如果你覺得自己帶不好,還是送給公公婆婆比較好,畢竟你會再嫁,然後再生乙個孩子。

    把孩子留在身邊,就是你要替他考慮,給他時間和精力,能做到就留下來,做不到就交給岳父岳母,不要毀了孩子,偶爾也可以過去看看孩子。

    一方面,你的岳父岳母為你撫養乙個孩子,方便方便,另一方面,他們的女兒剛剛去世,他們會珍惜所有與女兒有關的事情,彷彿女兒還在身邊,因為悲傷。 你的兒子也是他們的想法。

    孩子和岳父母住在一起的後果之一,就是以後肯定不會和你太親近,嚴重的時候甚至會拒絕叫你爸爸,父子關係只是名義上的。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孩子多大了? 你有沒有問過你的孩子的意見?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你的岳父岳母沒有其他孩子,你可以試著撫養你的兒子! 因為老爺子的想法很簡單,只把心托在女兒身上,寄託在孫子身上,老爺子沒有別的想法,不管百年以後他們的財產能不能給你兒子,你都要孝敬他們! 畢竟,他們的女兒生下了你,和你住在一起!

    從不同的角度考慮它很容易。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同意與否,你可以表達自己的立場,不管是誰養兒子,都有利有弊,你養兒子方便感情的培養,也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如果你說父母會養你,孩子以後就不熟悉你了, 而且長大後可能會有一些弱點,但可以省下很多時間去做你的生意,不管是誰養的,孩子長大後還是你的兒子。一旦你理解了這些真理,你就會權衡利弊,你就會知道該怎麼做。 我希望我的話能幫助你。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你的妻子和兄弟? 如果你的妻子是獨生子女,而你的公婆想撫養你的兒子,那麼撫養他們,你的兒子也是你岳父的心思。 就算你結婚了,也要對你現在的岳父岳母一如既往的好,這樣的父母不多,給你帶孩子也是對他們女兒的一種寄託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我覺得沒關係,既然你和你老婆結婚了,你就和她有親戚關係,只要你真的想照顧老婆的感情,就可以放心照顧他們。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你的妻子去世了,你的孩子還小,你還年輕。 你必須考慮這種情況。 你還年輕,不能停止給兒子找繼妻,再找就是二婚,女人很難接受男生,除非你很有錢。

    岳父母也是孩子的直系親屬,我個人認為他們提出的要求還可以,只會對孩子好。 至於孩子的監護權,也沒關係,反正兒子是你的,何樂而不為呢。 而你岳父岳母的財產,你也不用擔心,他們一定有自己的計畫和安排,你只需要找個女人過上好日子就行了。

    祝你好運。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主要還是要看孩子的心思,還是不給老人,畢竟是自己的骨肉,老爺子不會教育現在的孩子。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完全沒問題,畢竟他們照顧得比你好,而且是自己的孫子孫女,不會虧待孩子,也不會影響你再婚,你也不用擔心繼母對他不好,你也可以一樣照顧孩子,兩全其美!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善待岳父岳母,你是個有福氣的人!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只要監護權是你的。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雖然你的妻子去世了,但這是一件很傷心的事情,孩子沒有媽媽也是不幸的,你有這樣的岳父岳母真的是你的福氣,你真的不用想太多他們真的是為了你好,也是為了你兒子好,他們為了你兒子沒有女兒會更好, 這些你不用擔心,你只需要多花點時間去關心你的兒子,只要你有空,這樣父子關係就不會疏遠你,岳父岳母年紀大了,你也要多關心。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首先要看岳父岳母有沒有兒子,萬一孩子受了委屈! 看看他們的經濟狀況,畢竟養育乙個孩子要花很多錢!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現在都是獨生子女,你岳父岳母年紀大了,失去了女兒,作為女婿,你應該和親生父母一樣對待你,我覺得養兒子也沒關係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很好,關鍵就看你自己了,你兒子不還是你兒子嗎,岳父岳母不還是你岳父嗎,是不是覺得你就因為老婆去世了就變了?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我認為,如果孩子長大了,你必須尊重孩子的決定。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西遊記(1993年電視劇集),紀念1993年日本電視台開播40周年的電視劇集,由元木正弘和宮澤理惠主演。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這是合法合理的,因為婆婆給了你妻子生命並撫養了她。 當然,兒子可能會花更多的錢,但這麼多年了,照顧兒子的時候多了,現在只剩下乙個婆婆了,兒子提出平分也不為過。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俗話說:清官難決家事,也不知道你家的情況如何。

    如果你們姐妹之間關係很好,彼此不關心,都在為養老而奮鬥,那麼這也是合理的。

    如果關係不是很融洽,應委託公證人撰寫贍養協議和未來的財產分配協議,以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不合理,但如果你能負擔得起,你仍然可以資助它。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當然,贍養老人是孩子的責任和義務,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也情理之中,如果有人不贍養老人,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男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這是合理的。

  34.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婚姻期間,你欠你岳父3000元,現在你離婚了,是個人債務,應該還。

    我前妻說,我欠她父親3000的扣款,用於支付女兒的子女撫養費,這是“不正當和違法的,你可以起訴她”。

    問題是,已經破裂的婚姻會因為你對她的訴訟而加劇,她可能會為了你向他借來的 3,000 美元而將她的岳父、你的岳父告上法庭。

    你覺得值得嗎?!

  35.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如果是男人,就要負債,就算孩子應該和妻子平分,也要有男人的責任和勇氣,不要加添這段感情的障礙。

  36. 匿名使用者2024-01-03

    不管離婚的原因是什麼,你還是有女兒的,不要為了這個錢而告她,大老公,挺身而出,不要讓金錢降低你的性格。

  37. 匿名使用者2024-01-02

    還債是自然的,不管怎麼樣都要還,而且也是補生活費的錢,不管怎麼算,都是一樣的,我覺得可以。

  38. 匿名使用者2024-01-01

    如果你真的欠別人錢,那麼還債是自然的,我勸你不要告她,南無武仙佛。

  39. 匿名使用者2023-12-31

    3000塊錢不值上法庭,她要還你,她也要還1500塊錢,因為這是婚姻的期限,他們兩個人分擔。

  40. 匿名使用者2023-12-30

    您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從法律上講,您有乙個涉及索賠和債務抵銷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相互承擔對方應付債務,且債務標的物型別、質量相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用另一方當事人的債務抵銷自己的債務,但依照法律規定或根據合同規定不允許抵銷的除外。合同的性質。一方當事人要求抵銷的,應當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該通知在到達另一方時生效。 抵銷不附加任何條件或時間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0條:

    當事人相互欠債,標的物型別、質量不同的,經雙方約定,也可以抵銷。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一般而言,您前妻的債權不構成抵銷,一方面因為不符合相互債務的要求,另一方面雖然都是金錢債務,但贍養費是保證未成年人基本生活和成長所必需的費用,如果允許抵銷, 損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

    因此,你有權起訴你的前妻,要求支付那部分贍養費,如果你有經濟困難,你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尋求免費的法律援助。

  41. 匿名使用者2023-12-29

    不,償還債務是很自然的。

  42. 匿名使用者2023-12-28

    還是沒有必要這樣做,而且錢也不多,何必費心。

  43. 匿名使用者2023-12-27

    你怎麼還有臉要錢?!! 即使你不支付子女撫養費,你也沒有臉起訴。

  44. 匿名使用者2023-12-26

    我不想還欠我的錢,我想說再見!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這種奇怪的男子氣概! 而且也毫不羞愧地在網上說出來! 你不感到羞恥嗎?

  45. 匿名使用者2023-12-25

    關於曹操的歷史故事:

    一、陳柳的部隊:

    仲平六年(189年),漢陵帝去世,太子劉渭即位,何太后聽政。將軍何進想趁著靈帝之死和宦官失權,滅掉十常侍,卻沒有得到何太后的支援。 於是何進召見時任國家牧人的董卓到京,脅迫何太后同意。

    不過這一舉動卻把蛇嚇了一跳,董卓還沒到京城,何進就已經遭到了太監們的襲擊。

    同年9月,董卓進京,掌政,廢止漢朝少帝為弘農王,改名為弟弟陳六王為漢顯帝,並派人毒死弘農王母子,自稱太師, 專攻宮廷政治。曹操見董卓乖戾,不願與他合作,便改名逃離洛陽(今洛陽東)。 曹操到達陳柳後,他“散富投揚義兵”,首先鼓吹志願軍號召天下英雄討伐董卓。

    2.追逐中原:

    初平四年(193年)秋天,曹操的父親曹松在前往曹操的途中被陶騫的軍隊殺害,曹操隨後進軍徐州(志潭,今山東潭城),向東南擴張勢力。 陶倩撤退到潭縣。 不久,曹操的軍隊疲憊不堪,退回了軍隊。

    次年夏天,曹操再次攻克徐州,出征東海。

    曹操遠征徐州期間,殺得不少,一路上“雞狗累了,廢墟裡沒有行人”。 東軍駐軍陳恭對曹操不滿,於是與陳留太壽張淼、張淼的弟弟張超、鐘朗徐炎、王凱密謀造反,歡迎呂布為兗州牧人。 呂布是當時的名將,先是作為董卓的將領,然後與王雲定一起,計畫殺死董卓。

    3.遠征五環:

    建安七年(202年),袁紹病逝,袁紹的兩個兒子袁譚和袁尚不和,打了起來。 袁譚被袁尚打敗,向曹操投降。

    建安九年(204年)二月,曹操趁袁尚出兵攻打袁譚,進軍圍攻鄴城(今河北省邯鄲,臨漳溪一帶)。 袁尚率軍回援,以扶水(今阜陽河)為營,曹操進軍包圍他的營地。 袁尚嚇壞了,要求投降,但曹操不允許。

    袁尚趁夜逃,袁軒的軍隊四散而逃。 袁尚逃往中山(今河北定縣)。

    曹操下令百姓拿著被俘的袁商的印緞帶向鄴城守軍投降,城內鬥志崩塌。 葉城隨後被曹操攻破。 從這一年起,曹操將據點北移至冀州鄴城,並命令軍隊從這裡出來,而漢顯帝的首都徐郡只留下少數官員。

    4.平頂涼州:

    赤壁戰敗後,曹操採取了一些措施來穩定內政。 建安十五年春,曹操下達《招賢令》,曰:“今日蘊令尚未定,這特急求才也是......二兒子和三兒子又亮又醜,只有我一動,也得用。

    曹操提出了用人不拘泥於德行和任人唯賢的政策,目的是盡可能地把人才聚集到自己身邊。

    建安十六年(211年),曹操開始動兵攻打關中。 3月,曹操派校長鐘宣率領將軍夏侯元,以討伐漢中(陝西直南,今漢中)張魯的名義進軍關中。 關中、馬超、韓遂、楊秋等十人心存疑慮,一時間反目成反。

    曹操立即派將軍曹任攻打關中,馬超等人駐紮在桐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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