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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在新中國被廢除了。
家奴等於奴,可以有高執事,但這並不能改變卑微的地位,不如做社會主義者!
土司是中國獨一無二的頭銜和制度,我們的民族制度不會允許這種非常不人道的制度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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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地位與知縣相當。
土司,又稱土關,是中國古代邊疆的官職,始建於元朝,用來授予西北、西南地區少數民族領袖。
吐司分為廣義和狹義。 從廣義上講,土司不僅指少數民族地區土著人民在其勢力範圍內獨立建立的、經國家法律允許的行政辦公室(地方政府辦公室),也指“擁有自己的土地、管理人民、指揮士兵、堅守陣地、治理地方、 進入他們的溪流,接受他們的世仇”。狹義的土司轉黎信是指“有地、管民、統兵、傳位、治地、入流、封號”的地方官員。
土司相當於現在的民族自治區知府,其官職可以說是很大,土司的官位一開始並沒有那麼大,土司一開始是中國邊疆的官職,是在元代建立的,當時用來給一些少數民族的領袖, 土司的職位可以世襲,但這個世襲官職需要得到朝廷的批准。土司還承擔了朝廷的一些奴役,並能夠穩定其他酋長的統治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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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的權力:職位世襲,保留一定規模的私人軍隊:土司可以在自己的領土上擁有一定數量的私人士兵、僕人和僕人,以維持他的統治權威。
土司人在自己的領地上比普通的地方官擁有更大的權力,土司可以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任命下屬官員,他們可以制定自己的“土地政策”,徵收稅款,分攤強迫勞動,剝奪生死,朝廷不在乎。
土司是元朝在西南地區的土司進行管理,“土司”不是這些**的正式名稱,而是乙個類似**的稱號。 土司、士官和普通百姓的關係,是一種主僕之間的個人依附關係,也具有強烈的奴隸社會色彩。 土司制度是統治王朝利用當地民族的上層,以間接統治的形式處理周邊民族問題的形式。
湘西土司王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彭世高,他是武安軍使者、重沙井鎮邊使、金子光路的醫生、巡察院刑部書記、原壽夫福州、御史家、 和上諸國。後晉天府五年回舜楚,也就是長沙的官邸,擔任強使統帥,領導郴州刺客史,一共十一年。 >>>More
我真想罵我媽媽。 萊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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