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的土地被徵用,賠償了30多萬元,離婚了能拿到錢嗎?

發布 社會 2024-04-27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北京安佳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婚姻家庭律師將為您解答:這種情況需要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婚姻關係持續時間長,則有權分擔。

    [法律依據]。

    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一百零六十五條【夫妻雙方約定的財產制度】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這要看男女雙方結婚後,男方家庭的土地是否簽訂了合同:如果是,如果是,離婚後女方沒有將婚後簽訂的土地歸還給村里,則婦女有權在土地被徵用後獲得一定比例的補償; 否則不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還行。 夫妻贍養費期間,不算作共同財產,不管你工作與否。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離婚後,丈夫的土地給了錢,沒有你的份額,你就無法分享這筆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您好,關於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轉讓的財產,包括夫妻雙方通過勞動取得的財產,以及通過非勞動所得取得的其他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的作為個人財產的財產和夫妻約定的財產作為個人財產除外。 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了一定的財產,例如手稿費,但實際上並沒有得到,而是在婚後支付了手稿費,則該手稿費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同理,如果出版者同意在婚後支付稿費,但直到婚姻終止才收到稿費,那麼稿費也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擁有平等所有權,雙方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特別是,除另有約定外,共同財產的處分應徵得配偶一方的同意。

    [相關法律]。《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係中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銷毀、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不幸的是,你不能。 因為土地是個人私有財產,可以看出徵用土地的補償是由私有財產產生的,所以和你有關,所以離婚一分錢都拿不到。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你丈夫家旁邊的土地侵占了,賠償了30多萬元。 要想拿到這筆錢,就看你老公有多少兄弟了,如果是兩個兄弟,那你就得等他們兩畝地的冰雹兄弟平分了。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老公的要歷土地被徵用,賠償了30多萬元,你離婚了,能不能拿到,包括銷售,首先要看這塊地有沒有談梁友有你,沒有你名下的土地就不能分享,你名下有地, 你可以得到它。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不行,因為是他們家徵地,做主人的人不屬於你,如果被徵用的土地有你的份,你可以把盛宴土豆拿給自己乙份。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在離婚的情況下,資產不一定必須平均分配。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婚姻財產歸還秦嶺時,你們的共同財產應當平分,如果是婚前財產,除非另有約定,應為個人財產。 它應該是個人財產。

    以下是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範圍的摘要:

    1. 第一配偶的財產應為配偶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如一方的婚前積蓄、購房、買車等;

    2、一方因身體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一方生活用品;

    5.軍人保險、傷殘津貼、醫療生活津貼。

    (2)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擁有:(所有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

    1、雙方工資、獎金收入;

    2、生產經營收入;

    3、智財權收入;

    (四)以繼承、贈與方式取得的財產;

    5、一方投資個人財產取得的收益,如一方婚前購買的**,婚後出售收益的增值部分;

    6、男女雙方實際獲得或應當獲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7、男女雙方實際獲得或應當獲得的養老保險和破產和解補償金;

    8.**、債券、投資**以夫妻一方名義持有的股份;

    9、夫妻一方出資於****或合夥企業,或者以一方名義投資的全資企業; 10、一方婚前租房,婚後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所有權登記在一方名下;

    11.支付給軍人名下的復員津貼、自願調動津貼等一次性費用,乘以結婚年數的年平均數,所得金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12、夫妻共同債權或其他短期收入。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黨和丈夫正在辦理離婚手續,男方現在不能給黨錢,幾人的土地被征服徵用,每年還有2萬多元的賠償金。

    如果發生離婚,雙方可以協商並就賠償金的分配和支付方式達成協議。

    當事人不能處理的,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了較多的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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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4-27

你哥哥搬進了新房子,按照我們家的習俗,親戚朋友都會去慶祝,一般都會買糕點之類的,意思是讓他發財,如果你老公的家人平時和你婆婆的家人,經常來來去去,關係很好,你也可以去送禮物,如果關係一般, 傳送與否?但是你要去送禮物來慶祝,這是我們地方的習俗,你可以按照你地方的習俗做事。

13個回答2024-04-27

這樣的事情永遠不會發生。

如果你有你的情況,就打電話給市長,12345,一定會解決的。 >>>More

16個回答2024-04-27

如果你真的愛他,你可以,但如果你想過上富裕的生活,或者你認為婚後會因為物質問題而與他發生衝突,那就不要做好準備。

23個回答2024-04-27

每個家庭都有一本難讀的經文,婆媳的問題一直都難解決,所以一旦出現這樣的問題,就很難改變一般的關係。 若是沒什麼大不了的,就放過他吧,退一步開天闢地,別跟老爺子當真,再認真一點就無聊了...... >>>More

7個回答2024-04-27

最近,恰恰相反,這一點被忽視了。

學會溝通,你看,你岳父一定不知道你需要什麼,就算你需要,你不說,他也未必是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