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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在飛機上隨身攜帶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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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帶上飛機的東西如下:(1)威懾手段。
槍枝、軍用或警用裝備和管制刀具; (2)易燃易爆物品。 打火機、鞭炮、烟花、酒類; (三)國家規定的其他違禁物品; (4)茶飲; (5)水果刀。 一般是刀片在6cm以下的果刀; (6)手機電池; (7)化妝品。
建議將容量超過 100 毫公升的化妝品放在行李中託運。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00條。 公共航空運輸企業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違禁物品。 未經民航主管部門批准,公共航空運輸企業不得運輸戰鬥**和物資。
禁止旅客攜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違禁物品乘機。 第一百零一條 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運輸危險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禁止以非危險品的名義託運危險品。
禁止旅客攜帶危險品上民用航空器。 除執行公務和依照國家規定獲得批准外,禁止旅客攜帶槍枝和管制刀具上民用航空器。 禁止違反民航主管部門規定將危險品作為行李託運。
危險貨物的名稱由民航主管部門規定並公布。 如果我在飛機上發現危險品,我該怎麼辦? 1.
告訴乘客,它可以作為行李託運或交給送行的人; 如來不及辦理託運貨物,由保安部門按規定辦理手續,交回目的地後退回;2、不能按上述方法處理的,由保安部門保管。 安全檢查部門應當登記妥善保管; 超過三十日未領取的,應當及時移交民航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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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第三十六條規定,重要檔案資料、外交郵袋、匯票、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等需要專人照看的物品,不得列入託運行李。 承運人應當對託運行李中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承擔賠償責任,如同普通託運行李一樣。
國家規定的飛機內有異味或易汙損的物品、違禁物品、限制物品、危險物品等,不能作為行李託運或包含在行李中。 如果承運人在領取行李之前或期間發現行李中含有任何不允許作為行李攜帶或包含在行李中的物品,則可以隨時拒絕接受或終止運輸。
乘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登機。 除管制刀具外,其他尖銳或鈍器應在託運行李中託運,不得攜帶登機。
上飛機後,最基本的事情就是繫好安全帶,坐下後等待起飛。 在整個飛行過程中,您必須繫好安全帶。 因為飛機可能會遇到意想不到的氣流,有時會有相當嚴重的湍流,這對你的安全不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