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欠債怎麼辦,對方沒有印章要還嗎

發布 社會 2024-04-24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夫妻婚前債務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發生的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債務是在婚後為家庭的共同生活而產生的。

    因此,婚前債務原則上屬於個人債務,應由債務人個人承擔,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用於家庭生活的,應當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處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在連帶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003年《婚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債務,債權人主張權利的,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處理”。 該解釋還明確指出,債務人及其妻子不需要簽訂合議債務協議。

    如果配偶一方聲稱貸款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則需要提供證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則無需共同償還。 如果加蓋與否,我個人認為,與是否有必要承擔債務沒有法律關係和關聯。 是否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是否需要自己償還,在。

    如果你想@律老師幫忙分析發生了什麼並找出答案。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夫妻之間的連帶債務通常需要夫妻雙方承擔連帶債務。 如果共同債務的一方不支付款項或找不到其下落,則債權人仍然可以追究另一方的責任。

    如果債權人無法找到失蹤方,則可以從失蹤方的配偶那裡收回債務。 這是因為失蹤配偶的配偶有責任清償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9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單獨擁有,雙方同意解決財產,未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總結。 <>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

    親愛的,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你單獨償還連帶債務是不合法的,建議你聯絡對方進一步協商和解。

    我寫了離婚協議+沒拿到離婚證,雙方都有連帶債務還沒還,然後就想合法還。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

    親愛的,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你個人償還連帶債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聯絡對方進一步協商和解。

    此外,未取得離婚證的離婚協議不生效。

    如果雙方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問題,他們可以收集證據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訴訟程式如下:1、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被告人明確; (三)有具體訴訟主張、事實和理由的;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和受理訴訟人民法院管轄的範圍。 (三)法院受理案件後,應當自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交被告人,被告人應當自收到案件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狀。 第四,法院安排審判。

    5. 法院作出判決。

    到目前為止,你有沒有聯絡對方進行談判?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如果債務是雙方的共同債務,則應共同承擔。 沒有償還個人債務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署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分割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離婚時一方所欠的債務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或者一方欠債,但這筆錢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產經營的,債務由夫妻共同清償; 如果是一方的個人債務,則由個人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因夫妻一方聯署或事後承認而產生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為家庭日常需要而產生的債務,均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第1089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您好,中法律的李先生為您解答。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有義務償還婚姻存續期間所欠的連帶債務。 在您償還貸款後,如果有證據表明該債務是另一方的個人債務,您可以通過訴訟程式向另一方追討。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債務是個人債務,則不需要配偶另一方承擔償還義務,如果是連帶債務,則另一方應共同承擔償還義務。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您好,婚後的債務是個人債務,對方沒有義務償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債務是婚前債務,是連帶債務,離婚後也無所謂。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在婚姻存續期間,這是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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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回答2024-04-24

具體說明如下:<>

首先,父母雙方都需要協商。 畢竟,父母要為孩子的幸福著想,離婚不讓他們見孩子、不去看孩子,可能會導致孩子缺乏父愛或母愛,疏遠孩子與父親或母親的關係,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如果父母能坐下來友好地協商如何探望孩子,那麼不准探望孩子怎麼辦的問題就很容易解決,最後大家都會很高興。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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