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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首富比爾·蓋茨日前在倫敦慶祝自己50歲生日時宣布,他的百億財富將捐贈給社會,不會留給子孫後代作為遺產。 (新京報11月2日) 讓我感動的不是比爾·蓋茨的無私,而是乙個允許富人自願將鉅額財富留給社會的社會,並認為捐出所有財富是對子孫後代最負責任的措施:沒有長輩的影子,子孫後代的尊嚴和能力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這讓我想起了林則徐沒有永久財產的一生,有人勸他積攢一些錢,這樣以後子孫就不會過難了,林則徐說:“如果兒孫都像我一樣,錢我拿怎麼辦? 子孫都不如我,你拿錢幹什麼?
雖然沒有把財產留給子孫,但兩人還是給人一種有些不一樣的感覺,林則徐的措施有些無奈:子孫有自己的子孫,兒孫的幸福交給了命運; 而比爾·蓋茨則給人一種自信的感覺:社會善良是每個人最可靠的保證,而把子孫後代的幸福交給社會———比爾·蓋茨捐出自己的全部財產,體現出一種更積極的為孩子謀福利的心理,這與人類注重自身延續的天性是一致的, 這是理性和自然的。
每個人都應該高尚,但社會不能強迫每個人都高尚,也不能像比爾蓋茨那樣強迫所有富人捐出自己的財富。 社會要推動每個人走向道德進步,就必須有最低限度的保障:每個人的尊嚴都會得到尊重,個人的努力會得到認可,每個人都會作為社會共同體的一員擁有更美好的明天。
只有這樣,即使出於狹隘的家庭倫理考慮,人們也會希望社會越來越好,關注社會就像關注自己的家庭,甚至比家庭更重要。 誠然,僅僅因為乙個人出生在乙個富裕的家庭,就比其他人擁有更多的財富是不公平的。 但是,當條件不具備時,我不主張大家向比爾·蓋茨學習,或者用他來暗示富人不願意捐獻是自私的,對富人的不友善——好的道德也需要良好的道德平台和良好的社會風俗,讓人們有信心期待幸福。
把所有財產都捐給社會是高尚道德的體現,把財產留給子孫也不能說是不道德的,我們不一定認為社會的道德義務高於家庭的道德義務,只有當社會能夠承載每個人對未來的期待時,人們才會將家庭的道德義務融入到社會的道德義務中, 並做出類似於比爾·蓋茨的理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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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總裁比爾。 Gai Ci 已將數億資產捐贈給慈善機構,並承諾將大部分遺產捐贈給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