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離婚,婚前如何劃定房產

發布 社會 2024-04-18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結婚前,以結婚證的時間為準。 離婚以離婚證日期或離婚判決書生效日期為準。

    2.關於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應當用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清償債務。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離婚後,婚前財產的歸屬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男女之間沒有特別約定的,婚前不動產歸一方個人財產所有,離婚後歸個人直接所有; 一男一女書面約定婚前不動產為夫妻共同所有的,婚前不動產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必須處分不動產,男女雙方能就不動產分割達成協議的, 雙方可以協議分割,並按照雙方的共同意願直接處置房地產;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當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後,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權益的原則,對財產作出相應的判決, 女人和無辜的一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婚前購買的財產在離婚時是否可以作為共同財產分割,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討論

    如果在婚姻登記之前,財產登記在乙個人的名下,並且已經全額支付了購買價款,那麼該財產是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會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婚前購買的房產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的,法院可以裁定該財產屬於產權登記人的個人所有人,但與共同財產一起償還的部分, 以及相應的增值額,應在離婚時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婚前購買的財產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該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在離婚時作為共同財產分割,通常由兩個人平均分配。

    《婚姻法》第1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用個人財產支付了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並且房地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 不動產應由雙方在離婚時協議處分。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歸產權登記當事人所有,尚未償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當事人的個人債務。 離婚時,登記產權的一方應當補償另一方共同償還貸款和婚後雙方相應增加的財產價值。

    第三十九條 離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絕對。 婚前財產叫個人財產,離婚時自然沒有必要分割,但如果婚前只付了房款,夫妻共同還款,那麼離婚時夫妻雙方在存續期間,就需要補償對方還款總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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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個回答2024-04-18

其實婚姻和婚姻有很大的區別,女人基本都能感覺到,這很正常,愛情和婚姻是不同的生活方式,婚姻是人生的新起點,你不能再拿愛情的經歷來判斷乙個男人愛不愛,而是要在婚姻裡有一套規矩。 當然,男人過分關注事業而忽視情緒管理是不對的,至少要能夠做一些女人可以接受的事情,所以這個問題應該在婚前討論,這樣才能避免婚後因為感情問題而產生不好的關係。

11個回答2024-04-18

如果婚前有房產,婚後賣掉,這筆錢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仍屬於婚前財產。 >>>More

13個回答2024-04-18

1、法律中沒有關於裝修費的具體規定。

2. 我個人的看法如下: >>>More

14個回答2024-04-18

婚禮那天,感覺很特別,就像乙隻在寵物店裡待了很久的狗狗終於被收養的感覺。 尤其是當我看著戶籍簿上佔據了很久的未婚一欄,結婚了的時候,我可以在陌生人面前公然稱呼自己丈夫很久的男人為情人,感覺很不一樣。 那天聞到空氣的味道很香。 >>>More

16個回答2024-04-18

結婚前,我特別喜歡打扮,不在乎錢。 結婚後,我根本不用打扮,掌握了家族財產的權力後,就是乙個省,不僅我不像以前那麼願意了,而且對我也不甘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