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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人身傷害程度的標準。
二級重傷。 a) 面部條紋疤痕(其中超過 50% 位於中央區域),長度超過一條,或累積長度超過兩個。
b) 面部大面積疤痕(中央區域超過 50%),單個區域或更多,或累計超過兩個區域。
c) 面部有小片狀疤痕或明顯的色素異常,累積面積高達面部的 30%。
一級輕傷。 a) 臉上有單個傷口或疤痕長度或更長;多處傷口或疤痕長度超過累積。
b) 臉上有大塊疤痕,不止乙個腫塊;多個塊的面積是累積的。
c) 面部片狀小疤痕或明顯的色素異常,該面積超過累積性。
二級輕傷。 a) 臉上有單個傷口或疤痕長度或更長;多處傷口或疤痕長度超過累積。
b) 臉頰穿透傷口,**傷口或疤痕長度或以上。
c) 嘴唇全層撕裂,**傷口或疤痕長度或更多。
d) 臉上有大面積疤痕,超過乙個區域或超過乙個累積區域。
e) 面部片狀細小疤痕或色素異常,該區域超過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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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傷了,那麼建議報警,然後請公安機關對傷勢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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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親愛的! 沒關係! 上面的面部傷口被認為是輕傷。
臉上4厘公尺高的傷口是否構成輕傷?
你好,親愛的! 沒關係! 上面的面部傷口被認為是輕傷。
1級損傷:1、面部單處傷口或疤痕長度超過6cm; 累計長度超過 10 厘公尺的多處傷口或疤痕。 2、單塊大塊疤痕面積大於4cm2; 多塊積木面積大於7cm2。
3.面部有片狀細疤或明顯色素異常,累計超過30cm2。 4.眼瞼缺損大於乙個上眼瞼 1 乙個眼瞼中度瞼外翻; 雙眼瞼輕度瞼外翻。 6.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半數以上瞳孔。
7.超過15%的鼻子被切斷或缺損。 8. 由於嘴唇破裂或碎裂,露出 1 顆以上的牙齒。 9.因受傷而難以張開嘴巴。
10.面神經損傷導致一側面肌部分麻痺,眼瞼無法完全閉合或嘴角歪斜。
二級輕傷:1、面部單處傷口或疤痕較長或較高的疤痕; 累計長度超過 6 厘公尺的多處傷口或疤痕。 2.臉頰穿透傷,**傷口或疤痕長度或以上 3、面部塊狀疤痕,單面積超過3cm2或多面積堆積超過5cm2。
4.片狀細疤痕或色素異常,面積超過8cm2。 5.眼瞼脫落。 面部傷口建議到科室作進一步治療,以防止疤痕或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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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厘公尺的面部傷口可能是輕傷。
首先,單個傷口超過6厘公尺,多個傷口或疤痕總共超過10厘公尺。
其次,塊狀疤痕每個疤痕大於4平方厘公尺,多處疤痕大於7平方厘公尺。
第三,臉上有小疤痕或明顯的色素異常,總面積超過30平方厘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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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公尺以上的面部傷口可以被識別為輕傷,輕傷的標準因部位而異。 輕傷是指人體區域性組織器官的輕微損傷或短暫功能障礙。 是否構成輕傷,應由法醫根據傷情和傷情的恢復情況,按照傷情評估標準進行專門評估,並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對鑑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損傷程度的確定應以外界因素直接對人體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和後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