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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識別人,我在這段關係裡也有自尊心,如果他提到分手,我會先問原因,問他是什麼意思,如果他說我確實認為問題確實存在,我會和他談清楚,告訴他問題不是一輩子的事情,乙個人會因為另乙個人而改變, 看看他有什麼反應,如果他認為我無法改變,就沒有辦法相處,那麼就沒有辦法,就沒有幸福。如果他因為自己的原因做了別的事情,我想我不會給他任何機會,他會分手,他不能讓自己再陷入其中。 總之,我不會求他回到我身邊,我不會和他一起哭,我知道沒用,心不在這裡,一切都是故事。
分手是很痛苦的,但也許你經歷過,沒有什麼是你回首往事無法克服的,難過一陣子,用其他事情和其他人來改變你的心情,一切都會過去的。 有句話說得好,失戀之所以無法克服,無非是時間不夠長,二是新戀情不夠好,所有的問題都可以過去。
而我只想說,如果你們的關係可以通過冷靜下來和傾訴來挽救,你還是應該試著挽回它,找到你們之間問題的鑰匙,給他相信你會改變的,希望他能給你一些時間,因為分手畢竟是一種痛苦, 最好不要體驗它而不體驗它。
這麼說吧,我覺得能聊起來的都是有故事的人,希望你能過關,感情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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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因為這對兩個人來說幾乎不會很痛苦; 不同意,感情不說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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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一切都是對的,一切都是錯的。
你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這是卑鄙的人的想法,他們是人類,都是胡說八道,他們喜歡聽不聽。
你為什麼這麼說,你為什麼這麼認為。
因為對與錯是人們一生都在辨別、定義和判斷的東西。
這是肯定的,不可避免的。
我曾經聽過一句話:“乙個人的一生就是分辨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從而定義和形成自己的三種觀點”。
賊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偷走了自己賣的東西來補家餬口,用它來給自己降溫,這難道是錯的嗎? 從他的角度來看,沒錯。
在生活中,如果你不為自己做,你就會被摧毀。
但是法律會說這是乙個錯誤,人們一般會認為這是乙個錯誤,除了和他一樣的職業和同樣的童鞋理念。
畢竟,法律是一種社會規則,是在大多數人同意的道德基礎上達成的。
但對於個人來說,情況不應該如此。
現在有些人,因為陸扛著鉛,另一部分人認為這是對的,他們放下了立場,失去了判斷力,這叫順從,也叫隨波逐流。
失去思想是可怕的,就像行屍走肉一樣,你只是聽,你越活,你就越回頭。
生而為人,只有一種生命,不按你本來的樣子生活,不用自己的方式去定義是非,那叫動物。
而我,習慣性地從中立的角度思考,很難分辨是非,俗稱選擇困難。
這是我慣常的思維方式,這件事是對的,那他一定是錯的,權衡利弊,然後去做。
這個定義叫做“選擇歧視”,出自薛兆峰教授的經濟學著作,很是給我發醒。
我以前不是那樣的。
這要從大一說起:
有一天,乙個可愛的師姐來到宿舍宣傳學校學生會,然後......
然後我不得不選擇實習經理,而在此之前,我一心想活在當下,不假思索地行動和說話,儘管我想悠閒快樂。
後來,幾隻小豬給了我乙個教育,當時我哭哭啼啼,鼻涕都流鼻涕了。
主要目的是說想得太少,看得太短,不適合部門,會把喜歡的地方帶到壞處。
經過一番的熏陶和思考,為了心中所愛的,我還是向前邁了一步,做出了改變,雖然我還沒有一點點數,但至少是有學位的。
我們要學會思考它背後的意義,做事的價值,我們必須思考是非,我們必須理解對與錯。 蘊涵。
經過幾次盲目的撫摸,是時候安靜地睡覺了。
如果你有緣分,你會再說一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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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是指有前途的境界判斷。 乙個東西變成了什麼,它是,或者它不是。
“是非”是指對善與惡的考量,或者說是對遵守宇宙法則的考量。
從本質上講,在佛教中,對與錯是法,對與錯是法。
對與錯,四個字。 在“是非”四個字裡,要講對錯,也要說本質。 這是如何做到的?
對與錯,對與錯。 對錯,就是效果。 因為對與錯,也有對與錯。 原因。 哪裡有對錯,哪裡就有對與錯。 對錯,是原因。 對與錯,就是效果。 或因果關係。
對與錯,對與錯。 相互因果,相互糾纏,相互轉化。 沒有本質區別。
如果我們談論差異,很明顯我們應該在事實的基礎上談論事情,而不是在言語上。 對與錯、對與錯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都是漢字,沒有區別。
宜耐日曬,霜不沾泥“劉玉璽的《鶴嘆》。
低頭怕沙子落下,你常常懷疑,當你拍翅膀時,雪就會消失“白居易的《兩隻池塘鶴》。 >>>More
鄧 習,公孫龍,尹溫.
公孫龍是戰國末年趙國人,是戰國末年名門望族的代表人物。 作為善於論證的旅行者和戰略家,公孫龍常年活躍在政壇上,幾十年來一直是趙平遠君家的客人。 在政治觀點上,公孫龍和惠氏一樣,也是鼓吹“嚴兵”的和平主義者,曾多次勸王君停止之間不必要的戰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