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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只能控制,病情會一年比一年加重,如果不徹底,生活就很危險,如果有一天病情嚴重,就會產生難以想象的後果,中醫可以徹底,如果你想繼續和他生活下去,就應該病得透徹,你以後的生活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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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是完美的,如果你放棄了這段婚姻,你的下乙個伴侶可能並不完美,很多事情也不會像我們想象的那麼完美。
你得到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這輩子做了什麼,你認為什麼是對的,這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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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鹹魚解渴 既然結婚是因為錢,就為了錢而留著,忍著就好了,不然就吃不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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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是沒什麼事可做嗎,咱們先活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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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幸福的,我們每個人都想擁有幸福的婚姻。 但在追求幸福婚姻的過程中,各種意想不到的因素會讓你的婚姻變得不幸福和幸福。 ......例如,如果結婚後發現對方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就會給自己帶來嚴重的傷害。
這種情況是否屬於欺詐婚姻,以及如何處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考慮。 ......具體來說,它包括三種情況:如果對方事先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則不被視為欺詐婚姻,如果對方知道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則屬於欺詐婚姻,在發現對方患有精神疾病後可以選擇離婚。
1、如果對方事先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就不算欺詐婚姻。
關於建立欺詐婚姻的條款沒有受到評判,這是故意犯下的。 ......因此,如果對方事先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就不是欺詐婚姻......但是,如果對方在結婚前沒有去做結婚檢查,他將無法及時發現自己的精神疾病,而對方此時也有過錯,他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對方明知自己有精神疾病,卻選擇結婚,屬於欺騙婚姻的行為。
如果對方明知自己有精神疾病,卻隱瞞情況而與他結婚,這種行為是明知故犯,是婚姻出軌行為。 ......此時,對方明顯有過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至於如何追究對方的責任,則需要依法依規落實。
3、如果發現對方有精神疾病,可以選擇離婚。
結婚後發現對方有精神疾病,可以選擇離婚......這是您依法依規享有的權利,您當然可以依法依規做出選擇,保障自己的權利。 ......而且,如果發現對方有精神疾病,雙方的關係會受到嚴重影響,這本身就已經符合相關規定,可以以此為由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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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如果丈夫在結婚登記時已經患有禁止結婚的疾病,則婚姻無效; 2.如果丈夫在婚後患有精神疾病,他可以起訴法院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一女求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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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婚後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是否算是欺詐婚姻,則要看對方是否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如果不知道,那麼絕對不是欺詐婚姻。
如果婚後發現對方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則不被視為欺詐婚姻,因為這種情況可能不是對方自己意識到或披露的。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應該理性對待,多角度分析思考。
首先,要了解對方的病情和症狀,考慮疾病對婚姻生活可能產生的影響,如婚姻生活、事業、家庭等,以及他們是否有能力和意願承受這些壓力。
二是要考慮對方的情況,是否有可能緩解或改善情況,要了解對方的可能性和計畫。
第三,你需要考慮你的情感和家庭生活是否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如果你不能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你需要考慮如何公正地結束婚姻關係。 如果您覺得自己無法承受這種情況的壓力和影響,那麼離婚是乙個可行的選擇。
但是,在做出決定之前,我建議您尋求專業的諮詢和醫療支援,以幫助您更好地處理自己的情緒和思維問題,並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同時,我們也應該尊重對方的權利和尊嚴,幫助對方盡快得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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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結婚後發現對方有嚴重的精神疾病,不能說是出軌婚姻,但確實是騙人。 因為如果對方在婚前不向你坦白自己的病情,那麼就等於隱瞞了婚姻中的重要資訊。 這會嚴重影響婚姻的穩定和幸福。
如果我處於這種情況,我可能會選擇離婚。 首先,嚴重的精神疾病可能會導致對方行為異常和情緒不穩定,這會給我們的婚姻生活帶來極大的困擾和不安全感。 其次,對方需要得到長期的**和照顧,這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經濟和精神上的負擔。
最重要的是,我可能無法長期承擔起互相照顧和支援的責任。 當然,離婚並不是唯一的選擇。 如果我愛他並決定留下來,我會盡我所能支援和照顧他,同時也要求他對自己的病情持積極態度,並尋求專業的幫助和支援。
我們可以一起面對困難,通過合理的分工和溝通,讓我們的婚姻生活更加穩定和幸福。 在這個過程中,我還需要學會更好地理解和尊重對方,幫助他克服疾病帶來的困難和挑戰。 總之,如果結婚後發現對方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我不會輕易選擇離婚,但也不會一味地堅持。
我會根據實際情況和雙方的意願做出最合適的決定,盡力維護婚姻的穩定和幸福。 無論如何,婚姻需要建立在相互信任、尊重和彼此相愛的基礎上,才能成為人生中一段美好而有意義的旅程。 祝您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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