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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畫體系不完善,缺乏必要的計畫。
儘管中國從一級到地方一級已經制定了135萬多份應急預案,但實際上,應急預案體系仍然不完善。 在部門應急預案體系中,鐵路相關部門有8個應急預案:鐵路防汛應急預案; 鐵路破壞性**應急預案; 鐵路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鐵路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鐵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鐵路網路和資訊保安事故應急預案巧妙; 鐵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2008年1月的低溫、雨雪和冰凍天氣,清楚地暴露了鐵路部門缺乏應對惡劣天氣的應急預案。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制定方案的部門沒有預見到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或者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性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 更深層次的原因是,我們缺乏科學的風險評估體系,沒有將風險評估與應急預案的制定緊密銜接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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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制度化+靈活性。
構建科學研究、判斷、精準決策機制。
突發事件決策關係到突發事件的處理效率,是對科學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驗。 近年來,通過應急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我國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方面進行了多項探索。
在應對突發事件的過程中,中國如何保證公共決策的科學性?
制度化+靈活構建科學研究與判斷——精準決策機制 突發事件決策關係到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理效率,是對科學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驗。 近年來,通過應急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我國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方面進行了多項探索。
這是唯一的嗎?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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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法》是在黨和國家推動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背景下制定的,它深刻體現了時代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的願望,符合黨的要求和與時俱進的工作。 以及管理特點的新變化,體現了我們對應急管理工作規律性認識的進一步加深。總體思路如下:
1)優先預防突發事件或襲擊和應急準備。
2)堅持有效控制危機和最低成本的原則。
(三)依法統一限制和保護公民權利。
4)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全面協調的應急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應急管理體系。
要抓好《應急法》的落實
(一)認真宣傳這部法律,使之家喻戶曉。這是一部涉及社會所有成員的法律,要想把這部法律貫徹好,最重要的是讓公眾了解這部法律所確立的原則和主要制度。 這部法律的宣傳重點是提高全社會的危機意識和責任感。
2)加強培訓。根據工作人員和相關專業人員的不同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 培訓的重點是提高相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體制機制。根據該法,將清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盡快制定相關配套法規,如預警分級標準、城市規劃應如何落實應急響應要求等。 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法》,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突發事件的應對提供組織保障。
(四)加強協同演練。縣級以上人員應當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與專業應急救援隊、專業應急救援隊與非專業應急救援隊之間的合作,加強協同演練,提高綜合協同應急響應能力。
(五)建立監督執行機制。這項關係到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操作性強,實用性強,在實踐中不應被擱置。 執行這項法律也不應完全由各級法律機構和應急機構負責。
地方政府應建立一套工作機制來監督該法的實施,使《應急法》成為全社會成員的行為準則,進而使應急工作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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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害和破壞性,顯然是公共的或社會的,突然的和緊急的,需要公共干預和社會力量。 突發事件是事物內部矛盾從量變到質變的跳躍過程,是一定的機會誘發的,誘發有一定程度的家庭意外和隱蔽性,不易發現。
任何偶然事件(自然事件除外)都有明確的目的和願望,因為人們的選擇和行動的目標是滿足某種需要。 突發事件,無論性質、規模如何,都必然對國家和人民造成不同程度的政治、經濟、精神損害和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橡膠醫療健康促進法》 第十九條 國家應當建立健全衛生應急體系,制定健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排查處理、心理救助等衛生應急工作,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
您好,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公共政策的特點是:整體性,公共政策要解決的問題複雜,整體性不僅體現在政策的內容和形式上,而且體現在政策的過程中 >>>More
駕照扣12分後,只能通過重考申請駕照。
1、駕駛員在乙個計分週期內被扣12分的,首先需要到發證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員違法所在地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接受7天8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 經過 7 天的培訓後,您將需要重新參加科目 1 測試,該測試與新駕駛員相同。 科目1考試通過後,扣分將被清除,機動車駕駛執照將被退回,考試不及格的駕駛員將需要重新參加學習和考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