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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報案,他要錢就讓他去法院告你,他不會損失幾塊錢,但會耽誤很多時間,所以他會少算,給300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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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付錢,可以,可以讓他帶發票,不要想著沒發票就付2000!
你說,你說更多的錢,更多的錢? 你說你賣100萬我就給你100萬? 如果你要我賠償,你可以,帶上發票!
如果他真的帶來了,他應該有信心看看他什麼時候買的,是什麼牌子的,能不能配得上號碼!
如果真的超過2000,那你可以買,不要給他錢,你必須把原來的拿回來。
但我猜他想勒索你幾塊錢,你給他上三百兩百課也不算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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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幾百塊錢,他也不想幹,陪著他就行了,有什麼大不了的,這種人不會多大,陪著他就行了,拿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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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你這麼說,看起來確實像是騙局。
但是,如果您檢視事發地點---斑馬線,則請檢視紅綠燈。
如果你沒有燈,你就有點不走運了。 ~~
你可以考慮和他談談,衣服多少錢就是錢多少錢,損失就夠了。
如果你不打擾,就去法庭......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你就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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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是乙個騙子,現在這種垃圾太多了,很容易遇到。 不是你打他,是他打你的車。
建議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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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俗話說,“摸瓷”,讓警察來解。
不是他說他想輸多少就輸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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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有錯,你為什麼要為此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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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同事走路時被自行車撞了,車主問同事賠錢,同事該怎麼辦?
題主沒有描述該同事發生事故的具體情況,如何處理騎自行車的人的索賠需要根據事故事實進行。我想就這個問題提出一些建議,以供參考。 願意提問和諮詢網友,歡迎諮詢和評論互動,請關注我!
如果液化空氣是有道理的,請給我豎起大拇指! <
同事在非機動車道上行走時與自行車相撞,騎車人摔倒在地受傷的,如果騎車人有過錯,同事應賠償騎車人的損失,騎車人騎車時的過失應減輕同事的賠償責任,具體責任由司法鑑定確定。 如果同事與騎單車人在人行橫道斑馬線處沒有發生碰撞,騎單車人應依法推著自行車通過人行橫道,同事一般不承擔責任。
同事在沒有車道劃分的地方與騎車人發生碰撞的,應根據各自的過錯確定法律責任。 我曾經走在河邊,乙個人一邊看手機一邊騎著自行車飛快地向我走來,我到路邊躲閃或被撞,他倒在地上大喊疼,我站著不動,撥了122報警**求救,交警過來詢問雙方的事故,看了看他的手機和我的手機電話**,以為騎車人負有全部責任,掩埋局我只是抓了皮,沒有追究責任。<>
如果您在行人路上行走,自行車車主將獲得補償; 如在單車道上行走,車主受傷或自行車損壞,助行器將得到賠償,如果沒有損壞,則無需賠償; 如果沒有行人路或行人路被占用而無法行走,步行者無需補償。 (遇到這樣的問題,一定要冷靜處理,詳細分析具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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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可以直接報警,要求自行車車主賠償他的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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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付不起錢。 你可以讓你的同事採取法律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可以去看看當時附近是否有攝像頭,並保留證據,這對晉公升後的爭吵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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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這輛自行車的車主把錢賠給了同事,畢竟他打了同事,同事應該用法律手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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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來,如果你沒有受到任何傷害,我建議,算了吧。 如果創傷嚴重,則需要鑑定。
總的來說,交警沒有履行職責,也沒有給出責任。 但我不認為交警會寫壞紅綠燈,這樣的話。 如果真的寫好了,我覺得你提起民事訴訟比提起行政訴訟要好。
向行政機關要求賠償。
因為事故證明,根本沒有確定,你不能用這個打贏民事訴訟。
所謂第三階段還是要看你的損失,畢竟一開始這筆錢還是要賠的,說不定破皮買創可貼,比起高昂的鑑定成本,這顯然比損失大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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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傷勢不大,不要去做鑑定。
2. 請交警調解並解決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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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不是乙個大問題,那就算了。 有一輛自行車的損失要點錢算數。 你要先交考價費,再問車主,他們可能不會直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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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若是沒什麼大不了的,讓對方賠點錢,算了,現在的交警就跟泥巴走,再說了,你只是想讓家人陪你,你自己對嗎? 一巴掌不會發出聲音,所以你必須寬容和原諒。 如果你放棄了你的生命,無論你損失多少錢,你都救不住它,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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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私人律師計算的結果可能不會被另一方接受。
法醫中心相對更加中立和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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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聘請的律師計算的結果可能不會被另一方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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