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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新型冠狀病毒?
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被稱為“2019-NCOV”,是2019年武漢病毒性肺炎病例的結果,於2020年1月12日被世界衛生組織命名。 冠狀病毒是已知的一大類病毒,可引起感冒以及更嚴重的疾病,如中東呼吸症候群 (MERS) 和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 (SARS)。 2019年12月以來,湖北省武漢市持續開展流感及相關疾病監測,發現多例病毒性肺炎病例,均被診斷為病毒性肺炎和肺部感染。
新型冠狀病毒的症狀是什麼?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狀與一般病毒感染引起的感冒症狀相似,主要表現為疲倦、乏力、肌肉痠痛,少數患者會出現胃腸道反應,如腹痛、腹瀉等。
隨著病情的進展,患者會出現發熱症狀,發熱程度會高於發熱程度。 還可能出現呼吸道症狀,包括咳嗽和喉嚨痛。
隨著症狀的惡化,患者可能會出現嚴重的症狀,如呼吸困難、胸悶、呼吸急促,甚至呼吸窘迫。 影像學檢查將揭示肺部的磨玻璃樣變化。 在嚴重的情況下,還可能發生敗血症、感染性休克、凝血功能障礙和腎功能衰竭。
目前,對於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疾病,尚無特定的**方法。 然而,許多症狀是可控的,需要臨床治療**。 此外,對感染者的輔助護理可能非常有效。
如何預防新型冠狀病毒?
新冠病毒目前尚無有效的疫苗預防方法,個人防護是最實用的方法,包括:
保持基本的手部和呼吸道衛生,並堅持安全的飲食習慣。
盡可能避免與任何出現呼吸道疾病症狀(如咳嗽和打噴嚏)的人密切接觸。
多喝水,多休息,提高免疫力。
保持生活和工作環境的通風。
如果我懷疑自己感染了新的冠狀病毒,我該怎麼辦?
如果懷疑自己疑似感染了新的冠狀病毒,應盡快與家人和朋友隔離,不要外出,以免病毒交叉感染。
當出現進一步發熱(發熱程度)、咳嗽等異常臨床表現時,要盡快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以便更好地控制新冠病毒的傳播。
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前往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檢查、診斷和治療。 您必須接受 14 天的醫學觀察,如果在 14 天內沒有出現其他症狀,您可以解除隔離。
以下是有關冠狀病毒的其他一些主題:
預防知識]積極保護和保護自己。
科普]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
常用口罩型別的庫存。
如果您在疫情期間乘坐過公共交通工具,您可以使用:新型肺炎患者乘車查詢。
檢視各地實時封車狀態,可關注:疫情出行管控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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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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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旅行、旅遊、互聯互通、行業交流等活動越來越頻繁,無論疫情何種病菌的傳播都會......通過人口的遷移你認為這種傳播與他的國家有什麼關係? 關鍵問題是:各國的海關和進出口免疫檢驗是否嚴格?
防疫措施到位了嗎? 按照你的邏輯思維,如果任何乙個國家發生疫情,會追究其他國家的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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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感染新冠病毒的人隱瞞相關資訊,造成疫情傳銷傳播的,將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員未依照本法規定履行報告職責,或者隱瞞、謊報、遲報傳染病疫情,或者在傳染病發生或者流行時未及時組織治療和採取控制措施的, 上級人民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級人民衛生行政部門或者上級人民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法履行報告、報告、公布傳染病疫情職責,或者隱瞞、謊報、拖延報告傳染病疫情情況的;
(二)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傳播時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未及時查處的;
(四)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不履行傳染病防治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舉報,未及時查處的;
(五)其他違反本法的玩忽職守、玩忽職守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破水、放有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或者其他物質或者使用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危險、疫情、警方資訊,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排放假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或者其他擾亂公共秩序的危險物質的;
3)威脅縱火、釋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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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疫情的個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犯刑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治安管道、橋梁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危險、疫情、警方資訊,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排放虛假、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傳染病病原體或者其他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威脅縱火、釋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2條,第191條之1第2款。
編造危險、疫情、災害、警察資訊等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資訊上傳播,或者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明知上述情況的其他資訊上散布虛假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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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傳播疫情的,則無需承擔法律責任,故意傳播疫情的,構成危險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據刑法規定,犯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段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給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破壞水源、釋放有毒、放射性、傳染病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手段危害公共安全,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蓄水、散布有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或者使用其他危險方法,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共財產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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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邊境衛生檢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造成檢疫傳染病傳播的嚴重風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規定:“違反邊境衛生檢疫規定,造成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嚴重傳播風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破壞水源或者釋放有毒、放射性、傳染性病原體或者本病的毒、放射性、傳染性病原體等其他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手段危害公共安全,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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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縱火、破壞水源、傳播有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使用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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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七十七條 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未依照本法規定履行報告職責,或者隱瞞、謊報、遲報傳染病疫情情況,或者在傳染病爆發、成為流行時未及時組織治療和採取控制措施的,由上一級人民**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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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疫情期間故意傳播、傳播疾病,造成傳染病傳播等嚴重後果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控罪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控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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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謠言構成犯罪的,承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律責任;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尚不構成犯罪、沒有判刑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危險、疫情、警方資訊,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排放虛假、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傳染病病原體或者其他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長者威脅縱火、**或釋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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