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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百科全書式的解釋。
這是從知道中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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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起源於南唐皇后李煜的戀物癖,從上到下都有效。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越王勇,民多輕; 楚靈王腰瘦,國內餓人不少。
人們普遍認為,纏足的壞習慣始於宋代,宋明時期提倡“三原五常”,是對人性的極大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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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性的纏足也被稱為三寸金蓮,可以說是重塑了女性。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三寸金蓮花促成了女性(尤其是女性)必須纏足的觀念。
如果纏腳,你更像是乙個女人,乙個不纏腳的女人,不僅顯得極其愚蠢,而且顯示出她的社會地位低下。 擁有一雙纖細的周正金蓮,是每個人的風度所必需的,而且雙腳沒有包到標準,在眾人面前,尤其是在比較莊嚴的集會上,不等別人,都會自慚形穢。 其中的真相是無法言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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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時帶給女性的好處,可能就是找到乙個好的家!
在纏足盛行的時代,如果沒有纏足,就等於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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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是封建迷信,一點好處都沒有,只是為了防止女性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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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腳的大小,古人形成了“三寸金蓮,四寸銀蓮,四寸以上是鐵蓮”的審美。 社會的仰慕,是無數女性湧向小腳的原因之一。 為了迎合大眾的審美,纏足是一種選擇。
而如果只是為了追求美,纏足的受歡迎程度可能不是很高。 真正讓纏足成為古代女性刻板印象的是綱津倫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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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腳包得越小,你就越有優越感。 聽老人們說,找火柴的時候,如果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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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古代,是清朝,主要是男人從來不打韃靼人,投降當奸,把女人從家裡揍出來。
沒什麼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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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時代,很多女性都不得不纏腳,你以為纏足,一方面阻礙了正常的生理發育,另一方面嚴重影響了女性的身心健康,但古代的古人任務認為女性可以讓自己的腳看起來更小,這種封建迷信, 不應該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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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對古代女性來說沒有好處,但只是限制了女性的自由,她們不再需要像現代女性那樣努力工作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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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好處,只有腳的疼痛和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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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好處,可能是纏腳不方便,不用出門上班,只能在家做一些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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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開始,一切都沒有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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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性的審美,小腳丫應該算乙個。 三寸金蓮是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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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能夠結婚,根本沒有其他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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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最早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李的一位皇后很巧妙,用絲綢將腳纏成月牙形,在金蓮花上跳舞,以取悅天子。 後來,這種習俗逐漸傳播到老百姓中,婦女們把纏足看作是美。 當時的封建文人、書生有一種病態的審美,把女人當成玩物,玩弄女人的小腳丫成了一種習慣。
此外,在古代,在父權制社會中,有一種“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女性纏足後動彈不得時,就會少出門,因此纏足也成為約束女性的重要方式。
在古代,婦女的腳被綁起來後,人們稱她們為“三寸金蓮”。 這只用布條覆蓋的小腳成為身體最私密的部位,是留給自己男人的。 那時,小腳永遠不會被其他男人看到或觸控。
如果她不小心被碰到,這個女人將被視為她一生中最大的恥辱。
綁小腳最早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統治時期,也有人認為,早在西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就出現了綁小腳,甚至更早可以追溯到商朝。 總之,封建社會的習俗由來已久,幾千年來殺害了無數中國婦女。 可以說,束縛小腳丫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優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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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纏足主要是針對當時的婚姻觀念,認為不纏腳是女人的缺陷,很難嫁到好人家,很多父母為了女兒未來的計畫,不得不給女兒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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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些審美角度對活動和愛好有限制,但纏足一般都是乙個有點地位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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