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 我應該離婚還是回去,如何回去?

發布 社會 2024-06-21
2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這件事與面子無關,女人要想幸福,就必須要有自尊、自愛、自立。 你可以反思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有過錯,發自內心地和他談談你們的關係、家庭、孩子。 如果他不回應。

    對於這樣的男人,他不能保持幸福,不能有幻想,感情不能祈求。 但是你過著自己的生活,所以你仍然需要自己決定。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有個家不容易,我建議,放下頭髮回去,好好和老公溝通。 你老公很強勢,這證明他很有個性,他一定有能力和長處,同時檢查自己的不合適之處,以及他為什麼對你父母有意見。 找出問題所在並加以解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你要是對他有感情,回去吧,人生不是為了挽回面子而死而受罪,你說的是孩子,你會說我回來之前很想念孩子,我不能給孩子找繼母的機會,所以一句笑話就過去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不要這樣的老公,趕緊走吧。 想要孩子就盡量讓孩子跟著你,這種愛玩、不顧家人的人,就算上法庭也不會把孩子判給他,你對他有感情,但他好像對你沒有感情,哦,離婚後找自己的生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我想你對這樣的男人有什麼懷念嗎? 我不喜歡最打男人的女人。 這是我最討厭的。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離婚。 你覺得這樣生活沒什麼嗎? 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嗎? 你必須自己考慮一下。

    我的想法不是因為孩子而生活。 那無異於折磨自己。 難道你沒有乙個可以給孩子的好生活環境嗎? 當然不是。 所以我建議你放棄它。 希望你。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可以回去看看你丈夫以想孩子為由的態度,如果你不悔改,你可以把孩子帶走,看看他有什麼話要說,最好是贖回,但作為乙個養活整個家庭的男人,他需要有所改變。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可以和他溝通,如果能在一起,你們就沒事了,如果不能,就帶著孩子照顧自己,反正他不在乎你,活著也沒什麼意思。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就靠你了,低聲下氣找個不在乎你的人,以後也能忍得起,孩子在這種生活環境下可能不好,但要守著這個家,就沒有辦法了。 想想看,你想要什麼?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你愛他,就回去,讓他知道你愛她,開誠布公地回去,說你聽了朋友的意見就回來了,我們就和好了!!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有什麼好懷念這種男人的,他的心不在你身上,所以你只能自己受傷,你要進入他的心裡,你真的沒有立足之地,就放棄吧,長痛總比短痛好。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你愛他,就回去吧,如果你不愛他,他就不在乎你 堅決離婚!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打男人的女人不是好男人,既然他不在乎你,你當初為什麼要嫁給他,如果離婚了,你們倆都有孩子,反正你得為孩子著想。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還有感情,就應該放下頭髮,回到他身邊,才能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他已經不在乎你了,走了這麼久也不會給你**。 如果我心裡沒有你,你可以和他離婚。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這樣回去,他以後會欺負你,如果你像個孩子,把孩子帶到你身邊,不要回去,他不會愛你的。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這樣的男人沒有責任感,我猜他對你沒有感情,我的鄰居就是這樣,我們都可憐背地裡的那個女孩,還是離婚比較好,我猜他會同意的。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你想生孩子,你的孩子和他在一起不會有良好的成長空間,他會留下自己的把柄。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我們走吧! 再這樣下去,你只會很痛苦。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忍耐,忍耐,直到他先給你**。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離婚調解是指婚姻雙方主張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時,對離婚糾紛進行調解。這是處理婚姻糾紛的有效而重要的方式。 我國的離婚調解分為訴外調解和訴中調解。

    前者是相關部門對離婚糾紛的調解; 後者是人民法院對離婚訴訟的調解,離婚調解是我國離婚訴訟的必要程式。 一般情況下,離婚調解是指人民法院對離婚訴訟進行調解,訂立調解協議,準備調解文書。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

    調解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文書。 調解書應當載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員、書記員簽字,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簽字接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已經簽署了調解協議,那麼離婚調解協議就已經生效。 法律規定,調解書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已經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調解書不得再審。

    當事人在簽署調解書前返回,拒絕簽署調解協議的,調解協議將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將恢復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文書。

    調解書應當載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員、書記員簽字,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簽字接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 調解前未達成協議或者當事人在調解文書送達前悔改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我後悔離婚了,我該怎麼辦? “離婚後悔”可以做到(再婚必看)。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見到愛人後不要後悔,婚姻裡沒有大小分,高低誰低,如果還有孩子,就應該為之奮鬥,如果你的愛人也後悔了,或者你想清楚了,你真的後悔了,想好好活下去,就為之奮鬥吧,這個時候不要好好面子, 但不要頭腦發熱,今天後悔,明天後悔,會給別人帶來麻煩。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暫時不要離開,感覺像個笑話,你以為你現在能改變離婚的理由嗎,你能忘記,你能容忍嗎? 太情緒化了。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先試著道歉,還不如再追。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離婚有兩種方式,法院離婚和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的規定 離婚 第三十一條 一男一女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並且子女和財產問題已得到妥善處理時,簽發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經民政部門同意辦理離婚手續,方便辦理。

    起草離婚協議的過程要非常謹慎,千萬不要操之過急,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檢查一下。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離婚登記》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並能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則在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訂生效後,到民政部門協商一致辦理離婚,非常方便。

    2.法院訴訟離婚:方便又繁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配偶一方堅持不離開或同意離婚,但無法就子女的撫養費或財產分割達成協議,離婚的唯一途徑是通過法院訴訟。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你知道起訴離婚的過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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