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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路上遇到的事件的作文
路新榮在街道兩旁,有形形色色的人,有收廢品的,有賣東西的小販,還有匆匆忙忙的行人......是兩個乞丐......這引起了我的注意
鈴兒響叮噹"當上課鈴聲響起時,我拿起書包,經常跑到學校外面。 在回家的路上,在乙個十字路口,乙個衣衫襤褸、滿臉皺紋的老婦人迎上了我的眼簾,無聲地喃喃自語:"哪個善良的人,哪個善良的人給了我吃的東西。
聲音嘶啞,令人心痛。 我摸了摸鼓鼓的口袋,裡面有三個饅頭,我拿出一袋饅頭遞給老奶奶:"奶奶,你可以吃飯了。
老太太眼睛一亮,伸手去接饅頭。 我以為她會狼吞虎嚥地咬一口,但我沒想到
突然,從樹後走來乙個5歲左右的孩子,留著短而粗的辮子,一蹦一跳,可愛又憔悴。 她滿懷期待地看著祖母。
來! "老奶奶親切地向她打招呼"吃,吃,不要窒息。 "於是,姑娘大口大口地嚼著饅頭,掰成兩半,伸手擦了擦,遞給奶奶,說:
奶奶,你也可以吃飯。 "老婦人假裝咬了一口,又裝進乙個小袋子裡,放在身後。 那一刻,我愣住了,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這麼沮喪,但我記得那溫暖溫柔的場景。
這就像......在困難之中,有一絲甜蜜。
路上的一對乞丐給我上了一課,在這一課裡,我明白了什麼是親情,也教會了我親人要互相照顧,要感恩。
點評:這篇文章構思巧妙,引人入勝。 在自己的路上做了一件好事,讓自己看到了一幅更感人的畫面,小作者細膩細膩,人物刻畫生動細緻,最後點名中心。
老師看到乙個有愛心的女孩,她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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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自己寫,你這麼大年紀了,一定走過很多地方,一定見聞不一樣,別人寫的,可能是你自己的,也可能是摘錄的,對你完成作業很有用,但達不到自己寫的效果, 也許因為一篇文章,你愛上了寫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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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2月尼克森訪華時,《上海公報》發表。
雨還在下,雨水拍打著窗戶,彷彿在我的心上跳動,輕輕地,卻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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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路上都會遇到很多事情,但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次。 直到今天,每當我想到它時,我仍然會哭泣。
我記得那是乙個陽光明媚的星期天,我要去上英語課。 不過,我今天很早就出來了,所以我悠閒地散步。 突然,乙個年輕人跑過來,看了看手錶,我心想:
他一定是遲到了。 但此刻,因為年輕人急著跑,撞倒了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卻沒有理會老太太,也不用回頭往前跑。 這時,他從後面走了過來,以為小夥子不在乎3721,就抱起老奶奶,把老奶奶背在背上。
我以為還沒到上課時間,所以我就去看看發生了什麼。 走了一會兒,我到達了醫院。 原來,這個善良的年輕人把老奶奶送到了這裡。
就在這時,小夥子的**聲響起,隱約聽說要扣工資了,原來小夥子也急著上班。 然而,他說,這裡的人的生命受到威脅! 他只好向祖母要了一家的**,過了一會兒,祖母的兒子來了,他非常感謝這個善良的年輕人,並流下了激動的淚水。
我在一旁看著,笑了。 我看了看手錶,啊! 我也遲到了,所以我也跑到了上課地點。
這件事讓我明白了,人的生命比時間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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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的V就像風一樣,大家,我看著辦公室。
為我磨刀。
乙個星期天的早晨,天氣晴朗,陽光明媚,天空萬里無雲,我自由自在地玩耍。 這時,媽媽走過來對我說:“有一把繡有生繡的菜刀,請磨尖。 我一言不發地答應了。 >>>More
因為這件事比其他事情更重要,所以更值得你去做,也是你願意去做的。 在你做某件事之前,不要問自己它是否對你有好處或值得去做,而是問問自己是否願意去做,如果你做了一些你不想做的事情,你會感到惱火、沮喪和困擾。 只有適合自己、願意做的事,才是最有價值的事情。 >>>More
如果你想忘記某事或某人,我想這一次就得等到地球荒涼了,等到我完全從這個世界上消失的那一刻。 一切都是人造成的,所以說你想忘記某件事就等同於想忘記乙個人,而忘記乙個人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事情,即使你說你已經忘記了,你其實是在欺騙自己,因為當你說那件事的時候,你也記住了那件事, 所以不要自欺欺人。雖然時間可以稀釋一切,但唯一不能稀釋的就是你腦海中的記憶,記憶永遠無法抹去,除非你重生為另乙個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