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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金額較大,建議委託律師辦理離婚訴訟。
如果男方有婚外情,有過錯,可以向你索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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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婚前的個人財產。 即使婚後有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和債務也由夫妻共同擁有和負擔,一般是人的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財產分割可以少分或不分,具體分擔由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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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婚外情,有過錯,你可以要求他賠償你。
至於房產,是婚前購買的,登記在你名下,貸款也由你來償還,男方雖然付了首付,但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這種情況,就不好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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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分案權,事情比較複雜,他委託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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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賠償這個男人,因為房子是你們兩個人婚前買的,你付了錢,這一切都是你的財產,不應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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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如果他能要求分割婚後還款的那部分,當然,因為他有過錯,他可以要求一小部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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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離婚時能證明丈夫有過錯,可以要求丈夫賠償,具體賠償是精神損害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離婚的損害賠償:
1)重婚罪;(二)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a) 重婚;2)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還有其他重大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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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離婚時,只有當女方在法律上有過錯時,男方才能向女方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通過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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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自由權受法律保護,但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
1)重婚罪;
(二)有配偶與另一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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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可以要求離婚的情況取決於您離婚的原因和過錯。 根據《民法典》第1089條的規定,如果配偶離婚是由於丈夫的重大過錯造成的,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那麼您作為無過錯方,有權向丈夫要求賠償損失。 這種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但是,如果您因情感不和或其他原因而通過雙方協議離婚,那麼您就不能向男方要求賠償。 除非離婚後你生活困難,而男人負擔得起,否則你可以向男人尋求適當的經濟幫助。 具體金額和方式由雙方協商或由法院決定。
無論如何,在離婚時,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並按照法律和程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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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女方有過錯的情況下,男方才能在離婚時要求賠償,離婚男方不必賠償女方,只有當其中一方有法律上的過錯行為導致夫妻婚姻解除時,無過錯方才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賠償金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實際財產情況進行調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1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a) 重婚;
2)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還有其他重大故障。
1.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如何處理。
1.起訴離婚。
女方單方面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提交離婚申請,法院將在立案後15天內通知庭審時間。 需要注意的是,婚後,如果女方懷孕哺乳期,法院將不予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
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應起訴離婚,並注意收集情感破裂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情感不和和分居的證據等,並通過證據證明兩人的關係不再可能和解,法院會在考慮各種因素後做出判決。
2.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審理一方當事人不同意離婚的案件,應當首先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3.法院判決。
如果法院認為夫妻關係確實破裂,沒有和解的可能,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
2.離婚補償的條件和方法。
1.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實行財產分開制,夫妻一方的財產由一方單獨所有,不得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除特殊情況外,應當平分。
2. 權利的享有應以履行特定義務為依據。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一方在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擔了較多的義務,他有權要求賠償,另一方應給予賠償。
3、權利人只能是夫妻中的一方。
4、離婚賠償請求只能在離婚時提出,即只有當雙方準備離婚或其中一方提出離婚時,已支付較多債務的一方方方可要求經濟賠償。 此外,這種補償在離婚的財產分割中不予考慮,而是一項獨立的訴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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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通常不需要補償男性,除非女性在婚姻期間有法定補償。 如果有下列情況之一導致離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損害賠償金:1.女方重婚; 2.女方同居; 3.女方對男方實施家庭暴力的; 4.婦女虐待並拋棄家庭成為家庭成員; 5.女方還有其他重大缺點。
[法律依據很沉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1條【離婚損害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要求賠償:
a) 重婚;2)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還有其他重大故障。
這就看你了,如果你覺得自己和前親戚關係很好,就算離婚了,你也一直是好朋友,你也有給錢的能力,當然可以給,多給少看自己,如果你覺得沒有必要和前親戚有任何關係, 而且你們不會是朋友,當然不能給,如果是以前的親戚主動要你錢,那你可以直接拒絕,你沒有義務給錢,也建議不要給,畢竟你要再活一次,有自己的另乙個家庭, 給的,就有不必要的麻煩,所以給不給錢是你自己的行為,你自己決定。
其實,你不需要報復他。 從你剛才說的話來看,你已經知道他是那種喜歡劈腿的人,所以當他回來求你的時候,他為什麼要接受他。 他是世界上唯一的男人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