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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古林中的隱士們生活得很好,他們每天都很快樂,過著相對簡單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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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窮到不知不覺的深處,人們必須吃喝拉扎爾才能生活,這些需要錢,他們必須工作,工作必須與人群接觸,隱士從哪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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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乙個人住在山上,一無所有,日出工作,日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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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能生活在深山古林里的人並不多,因為遠離人的地方不適合人居住,而且經常有蛇、蟲和齧齒動物,說不定還有更大的野生動物,非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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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
每個公民都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未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決定,不得逮捕任何公民,並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禁止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九條 不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 禁止非法搜查、擅自闖入公民住宅。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行使自由權利,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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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撤退是對城市事物的拋棄。 隱居的一切都是用自己的雙手完成的。 其實,現代人要想退居山林中,並非不可能,但會非常困難。
所以,讓我們假設我們現代人隱居在山林中。
這是我們隱居在山林中時發生的事情。 衣食住行,人家平常。 因此,讓我們來看看最簡單的部分。
現在,讓我們一一解決它。 衣服,咱們想一想,我們離開繁華的城市,自帶衣服,暫時不用擔心(注意,既然要躲起來,就不可能帶足夠的春夏秋冬衣服)。
食物,都說人以食物為天空,所以食物對任何人來說都很重要,也可以說“人是鐵,公尺是鋼,一頓飯不餓”。 但問題是,在這片深山老林裡能吃到什麼? 現在到了21世紀,可以說沒有狩獵這回事。
就算有,打什麼? 槍? 對不起,國家對槍枝非常嚴格,根本不可能買到。
有人可能會說,他們拿不住刀! 嗯,它有一定的道理,就目前而言,它預設存在。 好了,現在還有乙個問題,你的數學、物理和化學化學好嗎?
還是你擅長科普知識? 你知道什麼可以吃,什麼不能吃嗎? 隨便問問,你明白嗎?
如果你不明白,我覺得我們還是乖乖地住在城裡比較好。 畢竟,這有點......如果你什麼都不懂,就大膽地出來躲起來(要知道生命只有一次,要去做,要珍惜)咳咳,我們暫時預設自己是天文和地理之神,暫時不用擔心吃喝。
吃完飯後,我們再談談住房。 如今,土地使用緊張,很難找到所謂的“深山老林”。 基本上,它是用來開發或作為人們玩耍的景觀,我們居住的閒置土地在哪裡?
其實,只要找個山洞住就行了。 的確,人們可能會問,人類建造房屋的初衷是什麼? 不就是為了舒服嗎?
好吧,想要閉關的人並不在乎這些,即使他們沒有乙個可以庇護他們免受周圍風雨的洞穴。 (說實話,我很佩服這些意志堅強的人)好吧,解決了這些問題之後,也不會是什麼大問題。 看到這裡,還是想說,如果時間長了,吃穿都是個大問題。
你不能在市場上買食物和衣服,對吧? 那說好的閉關呢? 你可以用動物的毛皮做衣服,但食物呢?
土地一旦吃光了,就算能種,水呢? 沒有水,怎麼能長壽? 所以,現在真的很難隱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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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現在山林裡有很多野獸,有些山林是國家級保護區,不申請資格是不允許他們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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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願意,你就可以做。 但考慮到生活成本和居住環境,山里沒有食物,甚至交通不便,如果這些問題都能解決,當然也就沒有隱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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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菊花到東南,悠閒地看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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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雲層中,在松下,在塵埃之外,生活在芋頭和月光下。 除了山,你不需要太多:一些泥土、幾把茅草、一片瓜田、幾棵茶樹、一籬笆菊花,以及在陽光下休息片刻。
所剩無幾,或者是一些仙女食譜或幾首詩。 吃野菜,聽公雞叫,日出日落就休息了。 或棲息在山峰和山峰上,或棲息在深谷中,或與湖水和梅樹相伴,或在晨煙中的桃柳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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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繁華的鬧市區,遠離喧囂和浮躁。 時隔多年,我想找一處淨土,享受一處靜謐之地,讓自己的靈魂沉澱李深,讓自己的思緒飄盪,為所欲為,悠閒自在。 自己養雞鴨、魚餡餅、狗,自己蓋木屋。
我之前去過乙個地方,南門西側的老谷溝,然後開車半個小時,那是什麼村子,村口有什麼樣的小廟,好像和楊六郎有關,穿過村子裡乙個小水庫(水庫), 裡面的山地植被茂密,小路一直沿著溪流走,風景很好,估計到了老山谷可以問這個地方叫什麼,怎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