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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又稱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責任有關的活動中遭受的意外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根據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或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第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視為工傷或者工傷待遇: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
2)醉酒導致**;
3)自殘或自殺。
第六十一條 本條例所稱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具有各種就業形式、不同勞動期限的勞動者。
他和施工隊雖然沒有勞動合同,但處於勞動關係中,受到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保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但未履行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由於施工隊與建設局屬於合同關係,工人可以直接找合同簽發方承擔責任,即找建設局承擔責任。 至於殘疾程度,樓上已經很清楚了。
您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您對仲裁不滿意,也可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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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聯絡您當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114 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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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數學計算。
第三十五條 勞動者因工作殘疾被認定為七級至十級殘疾的,享受下列福利:
1)根據傷殘程度,從工傷保險**中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7級傷殘12個月工資,8級傷殘10個月工資,9級傷殘8個月工資,10級傷殘6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解除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和殘疾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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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看法律關係,如果你父親不是勞動關係,就不能認定為工傷,只能由參與的職工受傷,讓你的親戚和工地老闆一起出來談談,如果你父親在中間疏忽大意,他將承擔部分責任。
2、你父親是僱傭關係,先認定勞動關係,再認定工傷,最後按標準承擔工傷,但你父親很難證明他有僱傭關係。
3. 如果你的父親也是簽約夥伴,那麼你很可能會對自己負責。
4.考核不一定有8級,可以諮詢專門的鑑定機構,解決方法: 1.公訴,向法院告訴,起訴中級親屬和上司,誰主張誰來提供證據,你需要提供證據。
2、私下裡大家出來說話,但不管怎麼估計都達不到你20萬的預期,你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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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程度後,作為確認賠償的依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二是索賠的主要範圍包括工傷醫療、一次性傷殘津貼、住院膳食補貼、輔助器具、就醫期間原工資福利、生活護理費等。
三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4條、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的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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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申請工傷鑑定和傷殘鑑定,具體做法可諮詢當地12333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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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的報銷是工傷支付的,公司不用承擔,發生的伙食費可以報銷給公司,如果停工保發工資,可以拿到原來的工資福利。 具體辦法是先申請工傷鑑定,鑑定後再確定各項賠償。 具體賠償標準請參考《工傷保險示例》。
手術、放療、化療是否基於手術、放療、化療必須符合條件的原則:符合條件即可進行; 如果不符合條件,就必須去做,弊大於失。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做得好,有些人做完後發現情況更糟(關鍵是看個體是否符合標準條件),以及採用什麼樣的放化療方案,以及放化療過程中的靈活調整方案,這些都是比較科學的,必須由臨床醫生根據病情來決定, 患者的身體虛弱,以及患者不良反應的強度。 >>>More
1、採用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準備兩個標的(10、11、11月11日9:16時在招標人總工程師辦公室領取招標檔案(招標檔案銷售時間不少於5天)。 4、投標人委託的市公證處在招標時,應當檢查招標檔案的密封情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