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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如翻車、爆胎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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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的危害是:輪胎變形、車輛制動距離延長、車輛轉向效能、損壞車身、危及車上人員和貨物安全,將被扣分和罰款等一會。
1.輪胎變形
如果車輛長時間超載,由於超過車輛本身的核定重量,汽車輪胎的壓力會變大,而長期負載行駛,很容易使車輛輪胎變形,如果偽裝嚴重,那麼可能會有爆胎,如果爆胎, 車上人多,事故難以想象。
2、延長了車輛的制動距離
車輛超載超載,也會導致緊急情況下制動距離延長,如果制動太晚,車輛就會發生碰撞,危險性比較大。
3.車輛轉向效能
如果車輛超載,車身的靈活性也會降低,遇到需要轉向或轉彎的路口時,車輛也會受到影響!
4.對車身造成損壞
汽車上的長期負載往往超過車輛本身所能承受的重量,而對於汽車來說,對車身軸承等某些部位的損壞也非常大,而且時間長了,車輛故障也比較隱蔽,這也是非常危險的。
5、危害車內人員和貨物安全
車輛超載,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但危險係數增加,容易造成事故,危及車上人員或貨物的安全,因此建議車主不要超載出行!
6. 超載扣分,超載扣罰
如果車輛超載,如果被交警抓到,將按照超載車輛的量對車輛進行罰款並扣分,罰款一般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扣除可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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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是很容易誘發交通安全事故。 超限超載車輛長期處於超載執行狀態,車輛制動執行安全效能低下,極易出現爆胎、制動失靈、板簧斷裂、半軸斷裂等危險情況,給交通安全帶來嚴重隱患。
據統計,80%以上的貨車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於超載、超載運輸造成的。 二是大大縮短高速公路的使用壽命。 超限超載車輛的載荷一般遠遠超過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其在高速公路上的頻繁行駛造成路面損壞和橋梁斷裂,大大縮短了高速公路的正常使用壽命,導致提前檢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人數超過額定乘員人數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會員20%或者違反貨物規定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直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車輛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延誤,經處罰後仍未更換的,對直接負責的負責人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2、乘用車、校車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下的,處罰款300元,扣6分; 超過評定會員20%或者違反貨物規定的,處1500元罰款,記12分。 乘用車超載不足20%的,司機扣6分; 處3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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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輛超載、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 由於超載超限車輛的載荷遠遠超過道路橋梁的設計載荷,造成路面破損,橋梁斷裂,使用壽命大大縮短。
2、車輛超載超載,載質量增大,慣性增大,制動距離延長,危險性增加。 如果嚴重超載,會因輪胎負荷過大而造成爆胎、突然跑偏、剎車失靈、翻車等事故。 此外,超載也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效能,容易因鄭通的粗暴轉向失控而引發事故。
3、駕駛超載車輛的駕駛員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失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於超載和超載,車輛旁邊的車輪無法達到正常速度,長時間占用車道,直接影響道路的暢通。
5、因此,駕駛車輛運載貨物或載客時,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中的裝載規定,不得超載或超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