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問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來說,你和現在的沒有繼承人,就不能和現在的子嗣合葬,要回到原來的匹配,這也是老一輩的說法,這麼倒霉,會給後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這也是迷信的說法, 如果你和現在的孩子有孩子,你就得和現在的那個下葬,不能回到原來的匹配**!
離婚婦女死後如何埋葬取決於死者的意願,以及子女的意見。 一般來說,如果前夫再找乙個妻子,大多數離婚的女人都會被單獨埋葬。
如果和前夫的關係不好,那麼根本就不用考慮和前夫合葬,很多地方也不會和前夫合葬,畢竟她後來也嫁給了別人,所以和前夫基本沒有關係,合葬也不合理。
-
對二婚婦女的法律支援應與其第二任丈夫一起埋葬,理由是其前夫的死亡已失去其作為婚姻存在證明的效力,因此沒有必要取消結婚證。 由於結婚證失效,夫妻一方死亡後,自然人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和法律上的民事權力,不再作為民事主體存在,夫妻的婚姻自然會結束。 與第二任丈夫合葬有法律支援。
-
老公。 如果死了,那不是隨便的埋葬,而是你堅持解釋是你的繼夫,如果乙個女人出去了,那就是另乙個家庭,和她前夫沒有關係。
-
誰和二婚女人合葬是家務活,國家沒有規定那麼多法律程式,只要父母說了算,死了就不要定那麼多規矩,只要過得幸福幸福就好!
-
對此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原則上要服從孩子的意見。
-
不管你結過多少次婚,法律上都沒有規定你死後會和誰一起埋葬,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會尊重你的意願來決定你和誰一起埋葬。
-
這方面沒有法律檔案。
-
如果是二婚女性,這個問題一般會在婚前討論,畢竟這是村裡人比較關心的事情,如果有原來的夫妻,人死後可能會和原來的伴侶一起埋葬。
然後是兩個人有沒有孩子,這件事情也要等到孩子商量好了才能說出來。
我覺得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不需要太在意那麼多事情,只要人活著的時候很有愛心,死後的事情也不應該太在意。
-
如果二婚後有子女,骨灰應安葬在現任丈夫家的祖墳中,或者在二婚中生活了15年以上的孩子也可以安葬在祖墳中。
除正常死亡(不含死亡)外,如車禍、工程事故等,不允許埋葬在丈夫的祖墳中。
-
火化後,骨灰撒入河中,酥脆。
-
兩人都是第二次結婚,男方同意娶女方,百年後誰也不會和前輩合葬,要求現在的夫妻合葬也情理,畢竟兩人是在一起的。
-
二婚大多是同居,如果還是30歲左右的年輕人,還是有感情的,所以年輕的二婚夫妻老了就葬在一起是很正常的,如果到了50歲左右,就應該商量死後要不要葬在一起。 沒有合理性,只有心甘情願。
-
這是合理的,現在的夫妻是合法的夫妻,同樣,共同埋葬也是合理的。
如今,中國乙個家庭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可能是因為很多趨勢在快速發展,大眾的觀念也越來越開放,離婚問題越來越普遍,甚至閃婚也很多。 也許是因為你發現自己結婚後並不那麼幸福,但離婚的女人在第二次婚姻中會幸福嗎? 女人的二婚是死胡同嗎? >>>More
我有乙個關係還算不錯的女朋友,她已經結婚了,但最近一直在跟我抱怨,說她的男人不夠好,不夠好,不夠大氣,還覺得他們倆反正沒有孩子,她甚至直接跟我說,她想和老公離婚,再找乙個有錢的。 >>>More
你要注意對方是否不喜歡你第二次結婚,你應該真誠地告訴對方你已經結婚了,不要隱瞞。 還要看看這個人是否與他的前任有相同的性格,如果有,不要重複同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