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結婚多年,有兩個兒子,但他沒有執照,可以嗎?

發布 社會 2024-06-20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可以說,現在夫妻同居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那麼有多少人後悔,又有多少人讓自己的愛情更甜蜜,只是乙個未知數,我覺得男女在戀愛期間可以一起生活。 同居是男女之間穩定關係的必備條件,不管是什麼原因同居,我覺得很正常,因為你是乙個單一的實體,你可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你愛了,為什麼不能同居。

    同居的好處之一,就是能夠更了解對方,讓對方的優缺點長久顯露出來,這樣就不會覺得婚後對方之間有很大的差異,有利於婚姻生活,而同居就相當於讓對方做出最終的選擇,決定是否和對方一起去一半,這樣你的婚姻就會得到保障。

    二、兩個人同居可以分擔經濟壓力,現在買房壓力很大,兩個相愛的人沒有房子,各自租乙個太貴了,兩個人分擔這種壓力減輕了很多,乙個人住的房子太寂寞了, 兩個人住在乙個小家裡,生活會變得有趣很多,一次通勤,一次做飯,一次洗碗都不開心,浪漫的兩人世界的所有優點,想想看。

    你們要不要同居,就看你們能不能看不起那些後果,如果你覺得沒關係,那麼你就沒有負擔去享受愛情的滋養了,如果不能把這些後果正式化,不能面對他以後離開你的結果,那麼你就需要仔細想想,兩者都可以, 但每個人看的角度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當然,你要睜大眼睛判斷這個人是否值得你去做,不要像個傻傻的白甜,以為你遇到的只是乙個霸道的總裁。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這個必須要有執照,以後有很多事情需要用結婚證來做,比如貸款買房,孩子戶口。 上學涉及戶籍。 財產正義。

    等一會。 也許你需要它。 沒有執照,就是非法同居。

    不受法律保護。 我們還需要在生命的盡頭獲得結婚證。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兩人都已經生了孩子,算是夫妻了,但是還是建議和老婆一起辦證,這是老婆的表格和正確名字,很多事情也要拿到結婚證才能處理(這裡不知道怎麼給孩子拿到出生證)以備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最好得到它。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這絕對不好,沒有名字就沒有意義,絕對沒有辦法,我為她感到難過同時告訴自己女孩子一定要愛自己,結婚生子,男孩子也是這樣。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你不能叫結婚多年,你只是按照舊習俗辦婚禮,邀請家人和朋友聚在一起。

    這不能算是結婚,只能改名為同居多年,又生了兩個孩子,這是違法無效的婚姻,說不定孩子的戶口就報不了了!

    這絕對不好,是違法婚姻,希望你們倆都去,當地民政部門補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拿到結婚證,成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合法夫妻,這是你們最正確的選擇。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也就是說,夫妻之間的法律關係從結婚登記和領取結婚證時算起。 法律規定,結婚的唯一法律程式是獲得結婚證。

    只有結婚證(包括《夫妻關係證明書》)是證明婚姻雙方婚姻合法性的唯一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婚姻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親愛的,我很榮幸能為您提供答案。 他們倆沒有拿到結婚證,在一起六年多了,期間生了乙個孩子,然後我嫁給了別人,算是第一次結婚了,我沒有拿到結婚證卻有了孩子,再婚的不犯重婚罪。

    由於當事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使有孩子,當事人仍未結婚,當事人等人申請結婚證,不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或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行為。

    他們倆沒有領結婚證,他們在一起六年多了,那段時間他們生了乙個孩子,然後我嫁給了別人,有點。

    親愛的,我很榮幸能為您提供答案。 他們倆沒有拿到結婚證,在一起六年多了,期間生了乙個孩子,然後我嫁給了別人,算是第一次結婚了,我沒有拿到結婚證卻有了孩子,再婚的不犯重婚罪。 由於當事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使有孩子,當事人仍未結婚,當事人等人申請結婚證,不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或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親愛的,讓我們談談前男人和孩子。

    他們都同意了嗎?

    他和我沒有拿到結婚證,但是我們在一起六年多了,這期間有乙個女孩,今年五歲半,我們沒有去法院裁決,只是寫了乙份解除同居關係的書面協議。

    沒有上法庭判決。

    如果我嫁給另乙個男人,我犯了重婚罪嗎?

    不計算在內。 親愛的,你多大了,兩人有共同財產嗎?

    我們解除同居關係的協議上寫的是,孩子給我,車子給我,他每月交6000元的子女撫養費,但這份協議還沒有上法庭判決。

    我今年29歲,認識他15年了,還沒拿到結婚證,17年有女,18年我們分居了,就算見面,每年過年也只見面一次,現在我要再婚了, 我需要和他溝通才能解決我們之間的關係嗎?

    是否算作犯罪或重婚罪。

    你們雙方的協議是雙方協商後簽署的,是有效的協議。 無需上法庭。

    它需要解散,它不被視為重婚罪。

    好好溝通,不要給以後的生活帶來隱患。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總結。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 首先,我國的婚姻法目前不承認事實婚姻,因此一男一女必須登記結婚才能獲得夫妻關係。 婚姻登記後,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關係,成為合法夫妻。

    根據你的描述,男女只是住在一起,但是他們沒有登記結婚,沒有拿到結婚證,所以雖然有孩子,但並沒有結婚,在法律上也不是夫妻。 因此,男人和女人都不被認為是有配偶的。 由於男女都不是配偶,男子與另一人結婚不是《刑法》第258條所述的第一種重婚罪,即有配偶的重婚罪。

    我丈夫沒有拿到結婚證,但生了兩個孩子,那個女人和別人拿到了結婚證。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 首先,我國的婚姻法目前不承認事實婚姻,因此一男一女必須登記結婚才能獲得夫妻關係。 婚姻登記後,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關係,成為合法夫妻。 根據你的描述,男女只是住在一起,但是他們沒有登記結婚,沒有拿到結婚證,所以雖然有孩子,但並沒有結婚,在法律上也不是夫妻。

    因此,男人和女人都不被認為是有配偶的。 由於男女都不是配偶,男子與另一人結婚不是《刑法》第258條所述的第一種重婚罪,即有配偶的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與他人有配偶結婚,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和我現在的丈夫在一起九年了,我生了兩個孩子,但我沒有收到結婚證,我和別人拿到了結婚證。

    您好,如果是這樣的話,不算重婚罪,首先,重婚罪要求你同時有兩張結婚證。

    我只有乙個,但那個男人想起訴我重婚。

    你好,沒關係,他起訴你重婚,沒有成立。

    您可以撥打**聯絡電話。

    我只是想叫你**說清楚。

    您好,是的,您購買語音服務,讓我們聯絡。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總結。 跟現在老公十幾年了,可是沒拿到證照,以為孩子都結婚了,咱們再結婚,現在遇到問題,兒子出嫁誰上台,現在的說放過我前妻,我好難過, 我想是他的前妻見他沒有本事不想要他,我一直在照顧他,結果就是這樣,我該怎麼辦。 你丈夫的想法應該是他認為那是他自己的母親,所以讓那個人走更合適。

    我認為有乙個解決方案,你讓孩子們選擇。 為什麼? 因為如果孩子選擇,他就選擇自己的媽媽,那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選擇了你,就會得到解釋。

    她也認可你,所以讓那個孩子選擇是最合理的。

    跟現在老公十幾年了,可是沒拿到證照,以為孩子都結婚了,咱們再結婚,現在遇到問題,兒子出嫁誰上台,現在的說放過我前妻,我好難過, 我想是他的前妻見他沒有本事不想要他,我一直在照顧他,結果就是這樣,我該怎麼辦。

    跟現在老公十幾年了,可是沒拿到證照,以為孩子都結婚了,咱們再結婚,現在遇到問題,兒子出嫁誰上台,現在的說放過我前妻,我好難過, 我想是他的前妻見他沒有本事不想要他,我一直在照顧他,結果就是這樣,我該怎麼辦。 你丈夫的想法應該是他認為那是他自己的母親,所以讓那個人走更合適。 我認為有乙個解決方案,你讓孩子們選擇。

    為什麼? 因為如果孩子選擇,他就選擇自己的媽媽,那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選擇了你,就會得到解釋。 她也認可你,所以讓那個孩子選擇是最合理的。

    不過,也有可能,父親不希望他做出這樣的選擇,因為這個孩子,如果真的選擇了自己的母親,那麼你也會不舒服。

    這比他說的要好。

    哦,是的。 如果那小子選擇這樣,那麼你也會覺得你這樣對你,你虧待他,你們兩個人之間就會有隔閡。

    她爸爸最好談談這件事。

    當然,我不認為大多數男人的內心都是如此細膩,所以他確實不考慮你的想法,但你也可以和她交流。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總結。 我非常理解你的感受,如果你還愛她,那就修復它並贖回它。

    我和妻子已經十年沒有結婚證了,有兩個孩子,她現在和別人在一起,和別人在一起。

    我非常理解你的感受,如果你還愛她,那就修復它並贖回它。

    你能問她是否想要子女撫養費嗎?

    她嫁給了別人嗎? 你離過婚嗎? 七年之癢,十年之痛,這是很多人都遇到的中年危機!

    你知道她為什麼離開你嗎?

    我沒有嫁給別人,我和她在一起十年了,我有兩個孩子可以向她索要贍養費,你的兩個孩子在哪裡。

    我以前在一起,孩子大了,老人帶他們,兩個地方分開了。

    出去工作,每個人都在乙個地方。

    和她在一起,你需要的法庭之前和18歲之後是不一樣的,沒有經濟手段。

    她 30 歲,我 29 歲

    孩子多大了。 年齡較大的9歲,年齡較小的5歲。

    她不願意生孩子,當你不在家時,她會孤獨寂寞。

    修復它並做出彌補。

    兩個孩子。

    讓你的感情公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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