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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員工可以在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後辭職,這意味著無論她是否同意,您都可以在 30 天後離職。 勞動合同中約定不足30天的,依照勞動合同約定,超過30天的,依法執行。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他們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週六、週日,用人單位安排你加班,不管單位怎麼稱呼。 如果週末加班,加班費為每天200。
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局舉報或自行申請仲裁。 申請的理由包括支付週末加班費和申請及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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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是你的權利,但如果有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合同,但如果勞動合同不合理,則必須符合國際法。
例如,如果僱傭合同中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才能辭職,那麼您必須提前乙個月通知,最好是書面通知。 這就是你離職的方式。
您可以諮詢有關勞動爭議的資訊。
她不計算你休息日的工資嗎? 應該是平時工資的兩倍,如果強迫自己節假日上班,就是工資的3倍,如果問老闆懂不懂法,她就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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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下來,勞動部門會不會接待你還是個問題。
如果人們想調解,你就等著老闆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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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就業,如果那裡沒有什麼可以拘留的,就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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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她媽媽的狗放進去。 放屁,違反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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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法律規定,確實需要提前30天申請辭職,如果30天後仍未辭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局投訴。
你好! 親愛的,我知道答案就在轎子旁邊。 我已經看到了您的分散問題,為了您的方便,我可以關注我的主頁。 接下來由我來回答你的問題,打字需要一些時間,希望大家耐心等待。
您好,很高興您的提問,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員工辭職,如果是實習期,那麼需要根據單位提前三天書面申請,如果是正規化後的正式程式碼,員工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
所以原則上,你的老闆讓你乙個月後離開其實很正常。
還有其他解決方法嗎?
根據法律規定,確實需要提前30天辭職,如果30天後仍未辭職,請本局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或投訴。
我是新員工,可以辭職嗎?
試用期內,員工可提前三天離開公司,公司有義務配合您辦理辭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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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解決方法有兩種,1-向當地勞動局提起訴訟,舉報公司。
2 您可以撥打 12345 投訴,很快就會有人為您負責。
如果我辭職了,在被老闆要求辭職後,我必須工作乙個月才能離開,我該怎麼辦?
有兩種解決方法,1-向當地勞動局提起訴訟,舉報公司2可以撥打12345投訴,很快就會有人對你負責。
公司的合同要求提前乙個月提交報告,但我現在想辭職,可以嗎?
當然,當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簽訂合同!
但是我可以不帶這個月的工資就離開嗎?
絕對。
這不是非法的還是非法的? 你不會被公司認領嗎?
我不會被公司認領的,我提前通知你我要走了,你不同意,我不起訴你,你說得對,你敢索賠嗎。
但是,簽署的員工合同要求提前乙個月進行報告。
這種規定是不合理的,可以完全忽略。
真? 那我能告訴她馬上離開,馬上離開嗎?
是的,當然可以。
你告訴他,如果你不給我工資,我會立即打電話給12345向你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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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僅不合理,而且違法。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的情形有三種:一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以個人原因協商),即未經用人單位同意,提前30日(試用期內3日)通知用人單位。
但是,雇主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其次,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違法的),無需提前30日批准,勞動者可以立即離職。 此外,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第三,勞動者無故(不告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僅不支付遣散費,而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對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可以扣除工資作為補償。 2.因此,有正當理由辭職是很重要的,只要理由是正當的,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理由,不但不能去,你走了,單位也會找你麻煩,更何況你不會得到補償, 但你也會被要求支付違約金,而且你不會走辭職手續,這會給你以後的就業帶來麻煩。
3、建議您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如不簽訂勞動合同、未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工作時間、未足額按時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等, 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員工建立國家法定社會保險。4、辭職通知書可寫如下:某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由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上述違法事項中任意一、二項均可列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 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規定應當支付遣散費的規定,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足額支付拖欠工資; 工作期間的工資應當結清,辭職手續應當及時辦理。
5、當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3天),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手續,無故離職。 6、通知可寫如下:有某部門、某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為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本人原因,特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提出辭呈, 30天後離職的,請做好接班工作,我公司將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交接工作,並要求本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辭職手續。
7、《通知書》須由單位簽字,不簽字即以**信函或快遞送達,以保證通知書送達的證據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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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的老闆之間的協議是無效的。
本公司未為您進行專項技術培訓和專項培訓費用,無權約定服務期限。
建議如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試用期內辭職必須提前3天通知公司,試用期結束後必須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勞動報酬領取權、休息休假權、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勞動爭議提交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工廠不批准辭職的,可以自己寫辭職信,一式兩份,乙份快遞寄給公司人事部,保留影印件和快遞回執。
30天後,你可以去結算工資,不管他是否批准。 最好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失敗,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屆時你沒有結清工資,你可以攜帶你的辭職信和收據的副本作為證據到當地的勞務管理站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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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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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是你的權利,無論他是否同意,你都可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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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要薪水,老闆可能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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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老闆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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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離開自己,你可以想一些其他的方式來申請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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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工資可以撥打12333**投訴,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您也可以向勞動局的檢查大隊提出投訴。
因公司未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賠償。 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不協調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管理部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本規定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老闆是舊時工商老闆或房東的名字,老闆娘是他妻子的名字,這裡的“母親”不是指年老,而是女性尊稱“女士”的縮寫。 老闆"它最初是京劇中的乙個術語。 後來,手腕較大的演員被稱為老闆。 >>>More
很多時候,罵別人不是會感覺好,以為罵別人會佔自己的便宜。 事實上,有很多事情不是這樣的。 如果到時候忍了,心裡會覺得不舒服,但只要全世界都稱義,稱義,至少可以解脫自己,因為我們心裡沒有羞恥心,沒有被自己折磨。
珍妮·巴斯(Jenny Buss)。 珍妮·巴斯(Jeanie Buss)是洛杉磯湖人隊的老闆,現在身價超過33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