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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被抓到不肯承認,當他得知主人是晚期癌症患者時,他改變了主意,坦白了,在我看來,這不是良心的發現,而是害怕受到更大的懲罰,這完全是基於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因為良心問題。
對於這個小偷來說,如果他真的有良心的話,他不會想有這樣的偷竊行為,而是會在事發前停下來,否則他就不會有直接偷竊的念頭。 此外,小偷被抓到不肯承認,說明他一直採取逃避、否認罪行的策略,從心裡看,他從未想過認罪,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根據相關法律,盜賊偷竊癌症患者需要受到更嚴厲的懲罰,這將導致盜賊面臨更嚴厲的懲罰,這對他來說是乙個非常殘酷的打擊,他絕對不想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受到更多的懲罰。 小偷承認自己的錯誤不是因為他不想受到更多的懲罰,這根本不是良心,如果有良心,就不會有這樣的行為,最後的懺悔只是無奈的行為。 人是自私的,對這個小偷更是自私,不僅想白白得到東西,而且在偷竊後試圖逃跑,最後在逃不掉的時候認罪。
如果小偷真的有良心,那麼他會為所有人考慮自己的心,而不是面對乙個晚期癌症患者,卻發現像他這樣的人只是為了自己的事情而開始。 盜賊從拒供到供認再到供認,卻是想減輕法律的懲罰,但只是為了自己,而不是從良心的角度出發,他不會同情別人。
我認為,良心的真正發現,不是一開始就有偷竊的念頭,而是做乙個守法的好公民,隨時都能守法。 很多時候,人們的態度會因自己的利益而改變,小偷也是如此,他根本不是良心,而是為了減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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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犯了罪,他本來不打算認罪,但聽說店主是癌症患者,他突然覺得自己不應該偷別人的錢,良心無法逾越,然後他說自己是偷錢的小偷,然後他承認了, 這確實是良心的發現。
本來盜賊就是不光彩的行為,是以犯罪命名的,本來就是為了讓別人的世界發生財產危機,是偷別人的安全感,是違法的。
如果你不是故意傷害別人,只是趁別人不注意偷別人的錢,當這種行為被警察抓到時,你只會被拘留15天左右,然後只要把事情解釋清楚,就沒有別的盜賊,也就沒有別的刑事案件, 然後在支付罰款後,在向他人道歉後,您可以被保釋。
當乙個失主抓到小偷得了癌症,小偷並不打算承認,因為這樣的失主找不到證據,但後來聽說失主是個得了癌症的窮人,然後就覺得自己也犯了罪,沒必要繼續隱瞞, 於是他讓自己說出了自己的作案過程,然後承認自己真的偷了東西,以證明這確實是主人的財產。
小偷有良心自首,那麼警方在辦案時也會從寬處理,除了精神賠償,也就是物質賠償,只要沒有其他犯罪嫌疑案件,主動向患癌的人認錯,公開道歉,獲得失主的原諒, 被拘留15天後可成功無罪釋放。
這也是根據他偷了多少錢來決定的,如果偷的錢達到5萬元以上,他將被判入獄半年以上。
小偷也關心失主的健康,這也表明,當他偷錢時,他正在偷一些他認為別人可以忽略他損失了多少的財產。
當失主真的是癌症患者,急需錢財時,小偷也覺得有必要還給別人,也就是在犯罪界重新獲得取保候審的機會,可以從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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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並不是良心的發現,而是在**的傷心措施下,小偷被這個訊息壓得喘不過氣來,認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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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個小偷最後良心上發現了,如果每個犯錯的人都能懺悔並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那麼犯錯的人就會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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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是良心的發現,又怕被抓到,馬上就改變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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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一定是良心的發現,我認為這更像是他與受害者產生了共鳴。 如果他真的有良心,他一開始就不會偷東西,更不會在被抓後否認自己偷了錢。 關鍵點是癌症這個詞,也許小偷經歷過沒錢治病的感覺,知道這種感覺很不舒服和無助,所以他突然改變了主意。
此事的具體情況。
事情發生在湖北咸寧,潘太太是晚期膀胱癌患者,為了生存,他不得不每隔一段時間就去醫院做化療。 每次都要花幾千元,有一天潘大爺發現自己攢了很久的14000元救命錢被偷了。 當時,潘大爺去報警時快要哭了,後來**通過監視將嫌疑人陸某抓獲。
然而,陸某在庭審中拒絕承認自己偷了東西,而且由於監控只拍到盧某在潘大爺家門口徘徊,沒有證據證明盧某偷了東西。 面對陸某的一再否認,警方也感到頭疼,後來警方告訴盧某,這筆錢是用來支付晚期癌症的費用的。 聽到這話,陸某瞬間破了防,不僅承認偷了潘大爺的錢,還承認了另外三起盜竊案。
對此,我說陸有一點良心,但他沒有多少良心。 事發前不久,一名小偷也曾與他發生過類似行為。 小偷來到老人家偷走了4500元,因為他認識老人,知道老人的日子不容易,所以他沒有把錢都拿走,給老人留下了1000元。
從兩人的行為可以看出,他們還是有一點良心的,只是被利益迷惑了。 以為留下一點錢就能為自己積攢好東西,其實只是為了讓自己少一點愧疚感。 在這種情況下,也屬於盜竊,最終會依照相關法律處罰,但自願入場可以從輕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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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良心發現這個小偷還有良心。 潘大爺是一名晚期膀胱癌患者,每週都需要化療,在發現14000元的救命錢被偷後,他想哭不淚,報警求助。 警方抓獲嫌疑人盧某後,盧某起初不肯承認,但後來得知自己在偷癌症患者的錢財,心理防線被打破,對三起入室盜竊案供認不諱。
目前,盧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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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良心的發現,即使他拒絕認罪,在證據的加持下,他也可以被定罪。 這正是他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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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良心的發現,可能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行為是在利用別人,給別人帶來更大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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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有一點良心,但不能再有。 木頭已經完成,所有的逮捕都已經抓起來了,再怎麼狡辯,承認錯誤也只會是態度不好,還要多判刑。 吃吉利,加上問心無愧,真是無邊無際的舉動。
如果你有太多的良心,你為什麼要犯罪和偷竊別人? 或貪圖安逸,想走捷徑,拿走別人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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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很有可能問心無愧,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所以他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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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些良心是無法克服的,畢竟主人即將喪命,不得不遭受這樣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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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他會因盜竊罪被判刑,這個小偷有點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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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最終被刑事拘留,不得不說小偷還是有點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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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他已被當地**刑事拘留,現在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和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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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得知店主得了晚期癌症,然後改口供認,是傑春叔叔拿回了他的救命錢,其實這個賊,他知道店主家裡有錢,然後他就在裡面偷了好幾次三次錢,在此之前,他還兩次偷別人家裡的錢, 而這一次大爺發現後立即報警,**抓到他後,一直沒有承認,但當他告訴他這是大爺的救命錢時,他可能也會感到可憐,然後立即承認是大爺的救命錢自己偷了。
而且我覺得這種事情在我們的生活中肯定還是時有發生的,肯定有這樣的小偷,但少一點,他可能就徹底殲滅了良心,這個賊有良心卻不多,如果他不知道這是大爺傻乎乎的禪錢,那他絕對不會承認自己偷了? 我想,如果你有手腳,你為什麼要做這種不平凡的事情,靠自己的雙手賺錢,這是最誠實的職責。
而這裡大爺,他已經是癌症晚期了,每個月都要花很多錢來支付醫藥費,而這筆錢也是他留給自己的醫藥費,如果這筆錢沒了,你該怎麼給這個大爺,所以有些小偷真的沒有自己的良心, 而如果你是小偷,你真的會不會不愧疚,你偷了那麼多錢,豈不是心軟,總有一天你會被抓到,法律會制裁你,你為什麼要當賊,認真玩找份工作養活自己,被警察抓到當小偷不好嗎, 這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所以我也勸你,如果你有一定的動手能力,有一定的生活能力,就不要罵這種誤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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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他人同意,拿走他人私有財產屬於盜竊罪,盜竊金額較大的,馮春北將被判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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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盜竊罪,李某一般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和/或罰款。 盜竊價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的公私財物,屬於“數量較多的蘆葦”,構成犯罪。 3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30萬元以上為“特別數額”,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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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小偷是“悔改”的,畢竟當初小偷不承認自己的罪行,但當他知道大爺得了癌症,錢是救命的錢時,他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小偷行為過分也是違法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小偷沒有良心。 回首往事,良心不清,還有救贖,錯誤的開始,未必不可能達到完美的結局,人生沒有什麼是確定的。
或許通過這件事,小偷也能改變主意,變成乙個新人。 <>
潘大爺是一名晚期膀胱癌患者。 他每週都要去醫院接受化療。 一次的代價是幾千元,突然有一天,在發現14000元的救命錢被偷後,他想哭著報警求救。
**嫌疑人陸某被捕後,盧某起初不肯承認,始終否認自己沒有偷竊,但只有監控發現他在大叔家門口徘徊,但後來得知他偷了晚期癌症的錢,心理防線瞬間被打破, 他承認了盜竊行為,並承認了另外三起盜竊行為。<>
人不是聖人,誰能錯,知錯能改殿湘橋,好大。 每個人都會犯錯,每個人都有覺醒的時間,我相信這個小偷,如果他堅持不承認,可能會有另乙個結局,這件事也算是他的自救了。 讓他知道這筆錢是大叔的救命錢,然後不僅解釋了自己這次同學的行為,還解釋了其他同學的行為,這說明他真的是一下子頓悟了,知道自己的錯誤,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所以通過這件事, 他真的覺得自己會是乙個新人。
所以,他認為小偷的行為是“懺悔”,也許他之前並不覺得自己的偷竊是乙個嚴重的錯誤,但通過這件事,可能讓他一下子頓悟了。 錯誤的開始可能不會導致完美的結局,生活中沒有什麼是確定的。 一切都在感動,等待,慢慢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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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是懺悔,因為沒有證據,但現在他卻選擇了懺悔。
仍然需要歸還贓物或支付賠償金。
如果竊賊偷了東西並被抓獲並入獄,他只承擔刑事責任,但這並不能免除他歸還贓物或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事責任。 >>>More
那你和你的伴侶在學校裡也不要太張揚,以免被老師盯上,你們之間一定要好好學習,以後事業會很成功,這會讓對方家長同意,就算是好的班主任也不會同意讓你處理物件, 你必須努力學習。在你長大並擁有成功的事業之前,你不能這樣做...... 一定要先好好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