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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1.我們的刑法。
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嫁給他人,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男方隱瞞已婚,引起你們產生誤會,男方有義務說實話,但故意不告訴你、隱瞞,維護和利用你們的誤會,可能構成重婚罪。
2.以騙取他人財物為目的,致使侵害他人合法財產或者其他權益的,視情節輕重而定,未達到3000元以上的,僅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達到3000元以上的,構成詐騙罪。
如果只是情感欺騙等,沒有對財產造成直接損害,則屬於道德調整,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九條 處罰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搶劫、搶奪、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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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已婚男人欺騙未婚女人的感情,絕對是違反道德的,如果他騙了錢,他可以拿回來,因為這本身就是乙個騙局,他已經結婚了,不可能愛上乙個女人,談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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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犯了金錢欺詐罪,您可以向警方舉報。 在感情上撒謊不是犯罪,只是在道德上受到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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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男方已婚,出軌未婚女方的感情,並不違反法律規定,這只是社會道德問題。 但是,如果丈夫明知已婚,仍以夫妻名義與非配偶生活在一起,婦女可以向男子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重婚罪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結婚,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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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已婚男人欺騙未婚女人的感情,原則上是乙個道德問題,並不違法。 但是,如果已婚人士與另乙個人結婚,他就犯了重婚罪,即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另乙個人結婚或在知道他或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另乙個人結婚的行為。
所謂配偶,是指有妻有夫的人,夫妻關係尚存,沒有法律程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結婚,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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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騙取較大數量的公私財物,利用虛構的事實或者手段隱瞞真相的行為。
從規定本身來看,沒有規定將婚姻關係作為成立欺詐罪的必要條件。 換言之,作為婚姻關係中的雙方,他們並不排除因欺詐罪而承擔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關於犯罪主體的規定包括刑事責任年齡、刑事責任能力、特殊主體身份等,如濫用職權犯罪的刑事主體規定。 在欺詐罪中,沒有限制欺詐罪主體的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已婚男子隱瞞事實、隱瞞婚姻欺騙、感情、金錢等,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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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被欺騙的情況可能有很多種。 一般情況下,如果雙方處於正常的男女關係中,存在情感摩擦,並且沒有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不屬於法律問題,不能使用法律手段。 如果一方已婚或雙方結婚,然後兩人同居,屬於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群眾也認為是夫妻之間的一種同居, 但非法同居並不構成犯罪。
如果一方結婚,然後與另一方結婚,則涉嫌重婚。 如果對方不知情,可以以重婚罪起訴離婚並獲得賠償。
正如你所說,涉及金錢,如果金額大,就構成犯罪,但必須有證據。 不能說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你吃了一頓飯,你買了賬單,這被認為是騙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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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騙了多少錢,金額大到足以構成詐騙,在情感上被騙只是乙個道德問題,除非再娶你構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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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欺詐,已經構成犯罪,你可以直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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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建議被騙的未婚女子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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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犯罪,騙錢,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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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已婚女人騙取未婚男人的錢財,不管他是誰,騙取別人的明禪錢都是犯罪,這是騙人的罪,他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他不能騙取別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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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對你不好,因為你心裡有疑惑,別人多說有什麼用,你有錢嗎,如果你有錢,你懷疑她要你的錢嫁給你,如果你沒有錢,你為什麼認為別人要嫁給你,難怪你離婚了, 離婚要有見地,應該教訓,不要急於處理感情上的事情,如果你現在還沒有看清乙個人,匆匆結婚,你不要因為這件事責怪對方,因為你是過去的人,你應該比她更了解感情和婚姻的關係, 沒有感情,不了解對方,不相信對方,不關心對方,不能完全接受對方的心和一切,怎麼可能結婚,如果現在還沒有和對方登記,建議不要操之過急,你好像不了解自己和對方建議你先想想自己愛不愛這個女人,能不能完全接受對方,不僅是外在,還有內在,是不是真的喜歡。 如果你接受了她,以後的生活將是兩個人一起努力的事情,而不是整天懷疑,這不是乙個大丈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