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人的精神疾病難道不是罪魁禍首嗎?

發布 社會 2024-07-28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如果乙個精神病人被毆打,他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即使他殺了人,他也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但他的監護人是負責任的,他可以要求他的監護人賠償一些金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這倒也不一定,精神疾病分為兩種病人,一種是時而好,時而壞,像這種人,如果是他,在他精神好的時候,打人是要負責的,另一種是屬於自己完全控制的,如果屬於別人, 它不應該負責,而應該被命令由他的監護人嚴格看守。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精神疾病使乙個人成為壞人,他不負刑事責任,但精神病人應該有乙個堅強的監護人,乙個堅強的人應該被追究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要看是否在發病期,就算是在發病期,也有監護人負責。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1、我國刑法明確規定:“精神病患者在無法識別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時造成有害後果,經法律程式確認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時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精神病人尚未完全喪失認識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可以減輕或者減輕處罰。” 2、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首先,精神病人對其行為造成的危害後果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應承擔刑事責任,取決於法律標準,即辨識能力、控制能力的存在與否。

    精神病有不同程度,即重度精神病、中度精神病和輕度精神病。 從刑法和法律的角度來看,有幾種情況是患者完全喪失了識別或控制能力,部分喪失了識別或控制能力,並削弱了識別或控制能力,每種情況的刑事責任不同。 其次,要結合自己行為時的精神狀態,有些精神病患者是間歇性的,時好時壞,關鍵要看他們在進行某種行為時是否處於發病狀態。

    3.《民法通則》也明確規定了精神病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精神病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不能免除民事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精神病人有個人財產的,從其財產中支付賠償。 年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從輕追究刑事責任; 精神病患者需要檢查患者發病時是否在,如果當時精神狀況正常,則還需承擔刑事責任,精神病人犯罪的判斷方法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因此,在做任何事情之前要三思而後行,避免衝動。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精神病人致人傷害的,不一定對老年人挨餓負刑事責任,但需要根據下列情形確定:(一)精神病人喪失對自己行為的認識或者控制,傷害他人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二)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時傷害他人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3.數名未完全喪失對自己行為的認識或者控制的精神病人傷害他人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可以減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造成危險、有害後果,經法定程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責令其家屬、監護人嚴格監督、接受治療; 必要時,由**強制醫療。 “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時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精神病人尚未完全喪失認識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可以減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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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回答2024-07-28

精神疾病是遺傳性的,當然有些是後天獲得的,由一些精神壓力和休克引起。 這就是為什麼精神病院裡有這麼多病人的原因。

7個回答2024-07-28

被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老人、幼幼、病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短期拘留或管制。 >>>More

15個回答2024-07-28

損失錢肯定是要賠償的,視受傷人員的受傷程度而定,造成輕傷及以上將面臨刑事責任。 但是,即使判處刑事處罰,仍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只是在判處刑事處罰後精神損害撫慰金不予賠償。 所以,總體來說,金錢的損失還是最輕的,所以賠償還是要賠償的,態度比較好,盡量協商和解,得到被害人的原諒後,被害人可能被免除刑事處罰,賠償的數額也可以協商。

17個回答2024-07-28

根據我國法律,你哥哥雖然沒有參加打架,但事發的原因是他,涉嫌煽動是非曲直,教唆他人打架,造成他人重傷。 這是一起刑事案件,教唆他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這是違法的! 而他應該是整個事件的主要責任人,也就是罪魁禍首。 >>>More

31個回答2024-07-28

不同! 我也脾氣很大,但我沒有精神病。 如果你想敞開心扉,什麼都不用擔心,沒關係,你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