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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管是給司機還是對孕婦,責任都有不同版本。 但其實如果真的有問題,作為家人,這個責任肯定會落在公交車長身上,但作為公交車主,或者作為旁觀者,就有點委屈了。
因為公交車在行駛過程中不能太慢,除非遇到非常大的坑窪。 或者在前後交通非常大的情況下,雖然據說車裡有孕婦。 但除非是非常緊急的狀態,否則作為公交車,它會在行駛過程中盡量減慢一些減速帶。
但只要它在正常駕駛過程中不超速,它的速度實際上與平時的速度相同。
而作為孕婦,如果懷孕太大或者時間就要去健身房了,真的不適合乘坐這種公共交通工具。 畢竟,當發生事故時,其實很難解決。 乘坐公交車時,他的整個路線本身就很繞道而行,不像其他一些計程車或網約車可以直接上公交車,他幾乎跑了半個城市。
因此,事實上,提交人對這一事件的發生不負有責任,而是對自己負責,因為作為家庭成員或作為當事人。 你知道你的肚子已經很大了,出行不方便,為什麼不帶家人陪在你身邊,或者直接打車什麼的。
而且,在上車的過程中,他沒有明確告訴公交車司機自己懷孕了,過減速帶時可能需要慢一點。 畢竟,它不是包車,也不是為自己準備的,巴士是屬於所有人的。 在駕駛過程中,如果開得太慢,可能會導致身後的一些小車和其他追尾事故。
所以其實這件事情還是很有爭議的,有的人覺得要同情,也有人覺得不容易理解司機。 但其實,如果綜合來看,作為孕婦的家人,應該盡量的陪著自己,在穿越減速帶的時候。 其實高手們基本上都是很小心的,畢竟一下子全部打下去,其實對全身都不是很好,但其實再怎麼慢下來,終究還是會有一點磕磕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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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在公交車上腹痛,所以司機和公交公司應該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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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由孕婦負責,因為公交車不負責任何事情,越過減速帶是正常的,所以孕婦應該對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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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應該自己承擔,因為她本身就是孕婦,開車時難免公交車會顛簸,而且她自己的身體比較虛弱,所以出行時不宜選擇這種交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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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應該被追究責任,因為他在越過減速帶時沒有減速,導致孕婦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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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要承擔責任,司機要注意車上的孕婦開慢點,既然孕婦知道自己懷孕了,就不要坐這樣的車,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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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有責任承擔責任,因為這種情況在公共汽車上一直發生。 孕婦也可以選擇不乘坐公共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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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孕婦的責任,因為減速帶造成的顛簸是不可避免的,孕婦應相應地採取一定的保護措施,以減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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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不應承擔責任。 因為這件事沒有對錯之分,公交車越過減速帶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這件事情上沒有人做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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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她自己承擔的,因為司機的行為是正常的行為,孕婦知道自己的身體不正常就不應該出去坐公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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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應該由自己來處理,畢竟作為孕婦,出行還是要注意自身安全的,還是應該打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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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追究責任的一定是公交車司機,因為公交車司機開得太粗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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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都有問題。 司機必須確保車輛平穩執行,孕婦不應乘坐公共汽車,因為她們知道自己處於醫療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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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這個責任應該由使用者自己承擔,因為他選擇自己坐公交車,這種路段不是別人設定的,很正常。
你正常減速通過,按照相應的速度要求,不會對車身產生任何影響,因為車身他有乙個減震系統,就算是最便宜的,這種家用車上萬輛家用車,你平時通過減速帶,它也有減震系統, 不會對汽車造成影響,但是如果高速衝過去,如果汽車效能不好,可能會對減震系統造成長時間的損壞,減震系統很容易報廢,當然,更高的汽車,例如寶馬系列的汽車,當你越過減速帶時, 就算速度快一點,也不會有太大的衝擊力,因為**有,它的減震系統比較好,而且身體的堅固性,力的分布也好一點。
一位車主在報錯現象時表示,汽車在高速時晃動,前段時間做了動平衡,但還是沒有,而且在高速時,踩剎車抖動得更厲害了,今天又做了動平衡,發現四個輪子已經嚴重出圈了,動平衡一直沒有調整回來。 和車主聊了聊,他開車越過減速帶的時候從不減速,而且原來的輪轂改裝成大輪輞,切的時候沒有減速,直接影響了車輪,所以造成了這種情況。 因此,建議在穿越減速帶時,要減速,也是為了安全,也是為了自己的車,尤其是那些改裝過車輪的車主。
無錫611路。
城區線陽山停車場 無錫汽車站 首班車、尾班車時間:去車6:00-18:00 回程6:00-19:10 班次:10-20分鐘空調車2元西匯公交車。 >>>More
首先,依次上車。
在公交車起點,乘客應有意識地排隊等候,並按順序上車。 在中站,車穩停後,要先落車再上車或從前門和後門落車,要主動讓老弱病殘、婦女和兒童先走。 聽從司機和乘客的引導,上車的乘客應酌情進入車廂,不要堵住車門,以免妨礙後面的乘客上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