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與施工現場負責人討論協調,如果失敗了,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向當地環保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建設、交通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汙染,是指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的有關法律、法規如下:
第29條.
在城市城區內,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裝置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建設單位必須在專案開工前15日向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群眾報告。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公告專案名稱、施工地點和工期、可能產生的環境雜訊值以及採取的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措施。
第30條. 在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在城市地區的地區,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但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而必須進行的緊急維修、應急作業和連續作業除外。
因特殊需要需要連續經營的,須經縣級以上人員或其有關主管部門核證。
對於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通知附近的居民。
-
法律分析:建設專案環境雜訊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可向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投訴。 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罰款; 建設專案環境雜訊汙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建設和投產。
環境雜訊汙染防治設施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程式驗收; 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的,不得投產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建設專案內需要建設的環境雜訊汙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或者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 擅自投入生產、使用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和個人處以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汙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使用,或者報有權批准的人責令關閉。
-
法律分析:白天超過 70 分貝被認為是噪音滋擾。 白天是指6:00-22: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白天”是指6:00至22:00
00 時隙; “夜間”是指第二天 22:00 至 6:00 之間的時間段。
縣級以上人民因環境雜訊汙染防治需要(如考慮時差、作息習慣差異等)對晝夜劃分有其他規定的,應當按照其規定執行。
-
致電市民**尋求幫助。
擴充套件資訊:從生理學的角度來看,任何干擾人們休息、學習和工作的東西,以及人們想聽到的聲音,都會干擾。
聲音,即不需要的聲音,統稱為噪音。 當噪音對人和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時,就會發生噪音汙染。
一種引起煩躁或聲音太大而危害人體健康的聲音。 噪音不僅影響聽力,還對人有心血管影響。
對系統、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都有不良影響,所以有人稱噪音為“致命的慢性毒藥”。 對人體。
傷害很大。
-
如果施工時間是中午12點到下午2點,晚上10點以後,那麼你可以選擇報警或打電話給環保局投訴。 但如果不是這個時間段,一般不予理睬,因為這是正常的施工時間。
-
這樣一來,打擾群眾的施工可以到當地城管部門投訴,晚上10點以後就不能施工了,而且是有時間限制的。
-
如果他們的施工時間是從晚上22:00到早上06:00,投訴是有用的,因為這是乙個無法建設的規定,而是乙個部分,如果不在這個時間段內,那麼投訴是沒有用的!
-
向城管部門投訴,噪音干擾。 這一切都影響了正常的生活。
-
可以打電話給當地報紙**,反映出來,記者一報道就解決了。
-
區環保局相關人員表示,目前,環保、公安、市政等相關部門已加大對城市雜訊汙染的日常監管力度。 市民如遇噪音汙染問題,可立即致電投訴**,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亦會盡快處理,解決噪音問題。
例如,娛樂場所、建築工地、小型加工車間、廠礦造成的噪音汙染可稱為環境投訴**49584710;如果您對街上的揚聲器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 110 等。
-
撥打 110 警察會處理的
對於掃地機械人的高噪音問題,我們首先要了解其根本原因是什麼? 掃地機械人在工作時,發出聲音的主要因素是電機和旋轉的清潔裝置,因此我們必須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