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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訴訟中律師費的收費方式和收取的律師費金額由律師和委託人在一定範圍內確定。
根據服務內容不同,律師服務費可按計件收取,按標的金額、小時費、風險費的比例收取。
常規收費參照訴訟程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式為“二審終審”制度,即訴訟分為一審階段、二審階段和執行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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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案件,不同的主題,不同的律師是不同的。 房地產糾紛律師收取的費用如下:
1.不涉及產權關係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按每件收取1000-8000元的基本費用;
2.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係的,除基本費用外,根據爭議標的的大小分階段收取累計費用:10萬元以上50萬元(含50萬元)部分的4-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含100萬元)3-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含1000萬元)1-3%; 1000萬元以上1-2%;
充電說明: 1、以上收費標準允許波動20%。
2.以上。 2、三項收費標準和比例是**訴訟案件中乙個審判級別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 二審未初審的,按一審標準收費; 先一審後二審,或者一審、二審,後發回重審、申請再審或者確認案件的,按照一審標準減半; 仲裁已經進行仲裁的,在訴訟的第一、第二審階段,按照仲裁標準減半費用。
執行案件按一審級別收費。 但同時,律師費也必須根據當事人對爭議案件的要求、所掌握的證據、案件的具體事實、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爭議標的的金額等綜合確定。 具體金額應在與委託律師溝通後協商。
擴充套件材料:如何計算律師費。
無財產糾紛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經協商收取6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費用;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費用不低於2萬元;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律師服務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補償、誠信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利、惠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客戶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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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律師費從1萬元起,案件價值超過500萬元的律師費按3-5%收取。
法律依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律師承辦業務,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向委託人收取律師費和辦案費,不得私募,不得收受委託人的財產或者其他利益。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 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提供符合受援人標準的法律服務,維護受助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拖延、懈怠履行或者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職責,不得擅自將法律援助案件移送他人。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 律師承辦業務,應當妥善保管與業務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證據材料、業務文書和工作記錄。 法律事務辦妥後,按照有關規定立案,交由律師事務所保管。
我國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導致不同地區合同糾紛律師的收費不一致。 四川省律師費參考標準如下: 1、時費 (一)適用範圍: >>>More
律師費的支付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在委託律師簽訂合同時支付,按比例支付,各地都有詳細的律師費繳納方法; 一種是等待訴訟過程結束再支付,這是風險**,收費標準更高。 聘請律師的流程: 1、與律師事務所辦理委託手續,簽訂《委託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