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工作時間的進食行為。

發布 職場 2024-07-31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大多數公司對工作時間的飲食沒有硬性規定,我的大多數同事都會吃東西,我也是。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不顧別人的感受而吃飯。

    就我個人而言,我不喜歡吃海鮮,聞到海鮮的味道也不舒服,所以我不喜歡同事在辦公室吃海鮮。 辦公室是乙個比較封閉的地方,天氣冷的時候窗戶不開通風,所以氣味經常在辦公室裡縈繞很久,對於討厭海鮮味的我來說,真的很痛苦。 也許他偶爾會吃海鮮,我會警告他,但如果我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他,不考慮別人的感受,那就很煩人了。

    這種人太以自我為中心,從來不在乎別人的感受。

    吃味道濃郁的食物會讓人不舒服。

    公司沒有規定上班時間不能吃飯,我們公司也沒有自己的食堂,不吃飯可以去辦公室? 我自己吃,我對別人吃的東西沒有太大問題。 但我不能接受的是,有人在吃飯時會發出很大的噪音,尤其是噘嘴的人。

    當你在吃飯時發出這些聲音時,這很煩人,就好像你希望別人知道你在吃東西一樣。

    一邊吃著烈性的東西,一邊和我說話。

    在辦公室裡吃一些味道特別大的東西,對公司的環境也有好處。 但最近我們公司有一位新員工,她喜歡吃韭菜盒,我對此沒有意見。 但她坐在我旁邊,總是邊吃飯邊跟我談事情,這讓我很難接受。

    所以每次她吃韭菜盒,我都得在辦公室裡閒逛,等她吃完再回去。 希望她能盡快換成另乙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印象最深刻的是九月份天氣很熱,那天早上吃過早飯就開始工作了,當時在乙個小縣城做市場調研走遍了每一條大街小巷,記錄了小區有多少棟住宅樓,有多少常住人口,工作量大,天氣炎熱, 於是我也多加班了一點,本來打算吃快餐繼續上班的,但是公司的人打電話給我說領導在路上等著一起吃飯,叫我繼續去沒去的街,於是我工作了兩個多小時, 當時因為胃不好不敢喝冰凍飲料,只能喝沒有冰凍的礦泉水,我實在餓了,問他們到不到了,他們說我過去的時候已經吩咐我過去了,我還以為馬上就有飯吃呢, 但誰知道所謂的領導者 “我一聽這話,就傻了,我怎麼沒受過教育,我爸媽把我養得這麼大,從來沒有人說過我,你不僅侮辱我,還侮辱我爸媽,我吃著眼裡含著淚水。

    現在想想,覺得很委屈,還真可惜。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沒有規定就餐時間,根據生理需要,一般超過30分鐘的就餐時間可以視為休息時間,不要妄想和有關部門,12-15點[至少14:30]為吃飯+午休。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我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並未規定用餐時間是否算工作時間。 無論雇主是否將用餐時間計為工作時間,都是合法的。 《勞動促進法》僅對工作時間作了如下規定: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因此,關於用餐時間是否應算作工作時間,存在相當大的爭議。 那些同意的人認為,吃午餐是為了工作的延續和質量,應該算作工作時間。

    反對者認為,午餐時間是一段可自由支配的時間,吃飯是人的生理需求,不應該被計算在內。 這說明相關法律法規有待進一步完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考慮,即根據工作性質來決定。 比如超市又爛又餓,這種工作一般中午不休息,吃飯飢餓的時間是輪流吃飯,吃飯時間不會減少工作量,工作也不會停止,在這種情況下,吃飯時間算作工作時間。

    對於吃飯時停止工作的人,中午吃飯時間不算工作時間,比如知名公務員,中午12點下班,下午2點上班,中午12點以後2點前,不屬於工作時間, 也就是說,工作時間不需要值班,就餐時間是固定的,就餐時間不需要對工作感到滿意,所以工作就餐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沒有。

    勞動法沒有規定勞動者在工作幾個小時後必須有就餐時間,但用人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保證勞動者有正常的就餐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勞動報酬領取權、休息休假權、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福利的權利、 勞動爭議提交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8小時工作日是受標準工作制約束的工人的每日工作時間,這是《勞動法》中直接規定的。 一方面體現了法律對勞動者身心健康的保護,另一方面也保障了用人單位使用勞動的權利。 因此,在8小時工作制期間,勞動者應將勞動力使用權轉讓給用人單位,在此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非常典型的從屬關係,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雇主實行非常寬鬆的工作制度,允許員工午休兩小時,每1至2小時,午休時間算作工作時間。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用人單位明確其8小時工作時間包括午休和午休時間,那麼勞動者在這8小時之外的工作就構成加班時間,用人單位應單獨支付加班費,對工作時間作出矛盾的解釋是不恰當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看公司的規定,一般下班打卡乙個小時吃飯,不算,但有些公司是機器,機器停不下來,可能給十幾分鐘吃飯,這一般算上班。 這取決於具體情況和公司的規定。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你想睡覺,你可以把它作為工作時間,但它的名字改為休息!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我覺得上班吃飯是可以的,有的人沒時間吃早飯或者上班餓了,加起來很正常,不然員工怎麼會餓著肚子工作?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覺得是無害的,大家都餓了,餓了也會影響你的工作效率,好好吃點東西就像充電一樣,可以一直保持你的工作效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員工在工作時間不應該吃東西,這是大多數公司的規則,但在執行層面,一般公司更人性化。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公司沒有特別要求,偶爾吃點東西是可以理解的。 但如果一直吃零食,在家看劇肯定是不行的,乙個是聲音,乙個是味道,影響不好。

  13.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不合法。 法律對用餐時間沒有規定,根據生理需要,一般超過30分鐘的用餐時間可以視為休息時間,不要妄想和有關部門,12-15點(至少14:30)為吃飯+午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延長工作時間 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健康的前提下,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三條 延長工作時間不得違法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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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個回答2024-07-31

意思是你很閒,因為你無事可做,如果你很忙,你一點都不會覺得無聊,暑期工作之前,夜班一直忙到下班,每天最舒服的事情就是睡覺。

10個回答2024-07-31

1、如果你是乙個特別好學的人,在工作的空閒時間,可以學習一些你想掌握的辦公軟體,一些你想知道的生活常識,或者一些你想熟悉的傳記。 這些資訊不僅可以增加乙個人的修養,而且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豐富乙個人的內涵,提公升乙個人的知識境界。 >>>More

13個回答2024-07-31

員工的工作時間與其工作的輪班制密切相關。 ......你需要在什麼樣的輪班制下工作,取決於你需要什麼時間去上班,你需要什麼時間下班。 >>>More

15個回答2024-07-31

首先,缺乏規劃;

二是方案過於詳細,不利於靈活性; >>>More

9個回答2024-07-31

一般都是根據大家的要求安排班次,如果實在安排不了,會要求你早點上班,提前說。 可能是餐廳裡人很多,我一時沒注意,跟值班經理聊了聊,把情況告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