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未經允許殺死遺腹子,殺死已故的丈夫和公婆,是自私的嗎?

發布 社會 2024-07-14
3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婚姻是法律意義上的規範,而不是不可分割的家庭關係。 丈夫去世後,她留下了乙個遺腹子,從法律角度來看,她沒有義務幫助男人的家人生下孩子。

    即使丈夫還活著,妻子也有生育自由的權利,生孩子是女人的權利,不生孩子也是女人的權利。

    丈夫死了,妻子怎麼能不難過,怎麼能不對腹中的孩子有感情。 但死者已經走了,活著的人必須繼續前進。

    對於公婆來說,或者孩子是他們活下去的動力,但對於妻子來說,孩子可能不是一切。 公婆可以為了自己的活下去動力而忽略兒媳婦未來的生活,為什麼兒媳婦不能為來世而忽視孩子呢?

    中國人重視死者,因為姻親的需求和死者一樣,所以可以稱讚,要求可以說是合理的; 如果妻子對來世的需求與死者的需求不一致,就會說是自私的。 如果人人平等,難道死人就不能和生人平等嗎? 死者的需要比生者的需要更重要嗎?

    那些只顧自己的需要而忽視他人利益的人是自私的,這裡每個人都是自私的,公婆、妻子包括已故的丈夫,但為什麼懷孕妻子的自私會受到批評! 其他人受到稱讚!

    說到孩子,從法律上講,腹中的孩子不是人,沒有與生俱來的生存權,因為孩子還沒有出生! 從情感上講,對這個孩子感情最深的人,肯定不會是別人,而是這個孩子的母親,剛剛失去丈夫的妻子。 無論這位母親選擇什麼,我相信這是這個孩子最好的地方。

    如果母親沒有辦法保證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未來的發展,那麼不把他帶到這個世界上就不是一種保護! 如果媽媽有信心能照顧好孩子,健康成長,那麼讓他出來看看世界也是乙個不錯的選擇。

    別跟我說你公婆會照顧的,你公婆能保證孩子有質量地長大嗎? 在當今社會,乙個孩子的成長、教育、婚姻,不需要全家人的努力,父母需要付出全部的努力,這是爺爺奶奶做不到的。 如果乙個孩子只能保證自己的溫飽,卻沒有教育進步,那麼他的生命又有什麼用呢?

    就連孩子們自己也會想,要是我沒有出生就好了。

    人生中為誰而活的問題,對於婚姻短暫的女人來說,因為懷孕並要求生孩子而毀掉了一生的幸福,豈不是更殘忍嗎? 所以,我覺得你不應該搞道德綁架,更別說上網了,你的未來就要自己決定了。 其中一些陳述可能聽起來有點道理,但實際上並沒有那麼簡單。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我不這麼認為。 養育孩子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如果在成長過程中缺少父親,對孩子來說也是很大的創傷,對於孩子的未來和自己的生活質量來說,打敗遺腹子是明智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我不認為這是自私的,因為它仍然適合孕婦和死去的男人,當男人不在時,她有權決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算了,因為這是丈夫在世上留下的唯一血脈,對於公婆來說,只是失去了兒子,失去了孫子,這種傷害是非常大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是公平的,因為孩子是夫妻,和公婆沒有關係,還沒有孩子,只有孕婦。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不公平,這個公婆已經失去了自己的兒子,也失去了他唯一的親人,他做出這樣的事情尤其不公平。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這要看是哪個人的觀點,如果從孕婦的角度來看是公平的,畢竟她還年輕,以後要有自己的生活,所以她才會這樣做。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當然,這是不公平的,因為公婆已經失去了兒子,如果再次失去孫子,無疑又是一次打擊。 因此,我希望孕婦能夠與公婆好好溝通,並提出最佳解決方案。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這對公婆不公平,但對孕婦保住孩子也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這些事情很難做到。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這不公平,因為公婆的兒子已經不在了,這個孩子是他們唯一的血脈,這個孕婦沒有和老爺子商量就被殺了,這有點自私。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這不公平,因為對於公婆來說,孕婦肚子裡的孩子也和他們有親戚關係,在挨打之前應該和他們溝通。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這樣比較公平,因為孕婦生完孩子後,需要獨自撫養,所以她有決定權。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當然,這是公平的,因為孩子是屬於孕婦的,所以孕婦可以自己做這個決定,其他人不能干涉。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我個人覺得很不公平,因為孕婦懷的孩子和兩個家庭關係很大,在做自己的決定之前,一定要和公婆商量一下再做決定。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婚姻是法律意義上的規範,而不是血緣關係,不可分割的愛情關係。 丈夫去世後,她留下了乙個遺腹子,從法律上講,她沒有義務幫助男人的家人生孩子。 孕婦為了死去的丈夫和公婆偷偷打掉遺腹子是自私的嗎?

    生與不生,是兒媳婦的自由。

    即使丈夫還活著,妻子也有生育自由的權利,生孩子是女人的權利,不生孩子也是女人的權利。 丈夫死了,作為妻子,他怎麼能不難過,怎麼能不對腹中的孩子有感情。 但死者已經死了,活著的人必須繼續。

    對於公婆來說,或者孩子是他們生活的動力,但對於妻子來說,孩子可能不是一切。

    公婆為了自己的人生動機,可以無視兒媳婦未來的生活,為什麼成為兒媳婦的人不能為了來世而忽視孩子呢? 中國人之所以值得稱讚,是因為死者的要求和死者的要求是一樣的,提出的要求可以說是合理的。 追求來世的妻子的要求與死者的需求並不矛盾,可以說是自私的。

    人人平等,死人和活人不是平等的嗎? 難道死者的需要比生者的需要更重要嗎? 只關心自己的需要而不關心他人的利益是自私的。

    這裡的每個人都是很自私的公婆、妻子,包括死去的丈夫,為什麼會因為懷孕妻子的自私而受到指責! 還有其他人受到稱讚!

    此外,從法律上講,子宮裡的孩子還不是乙個人,沒有出生的權利。 因為孩子還沒有出生。 在情感上對這個孩子感情最深的人,絕對是別人。

    只是這個孩子的母親,剛剛失去丈夫的妻子。 無論母親選擇什麼,我相信這是她孩子最好的地方。

    一輩子為誰活的問題,乙個婚姻短暫的女人,懷孕了,要求生孩子,那麼毀了她一生的幸福不是更殘忍嗎? 所以,我認為你不應該捲入道德綁架,不要上網,決定自己的未來。 有些說辭聽起來很有道理,但實際上並沒有那麼簡單。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是的。 因為公婆一直想抱著孫子孫女,孕婦擅自毆打遺腹子,對公婆不公平。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這對公婆來說並不公平,因為這只是孕婦自己的個人決定。 你不需要考慮別人的意見,如果你真的不需要這個孩子,你還是應該考慮一下。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當然,這是不公平的,因為如果你打了遺腹子,會讓公婆死,所以不要這樣做。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對公婆來說,肯定是特別不公平的,因為這是他們最後的希望,也是他們家最後的根,要是私自去殺,實在是太過分了。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這並不不公平,因為這是她和她丈夫的孩子,當他離開時,她可以自己決定。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是的,那麼岳父岳母就會失去唯一的希望,他們會覺得自己的生活是黑暗的,他們沒有活下去的理由。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如果你站在公婆的立場上,那肯定是不公平的,你失去了兒子和孫子,你肯定無法接受。 站在孕婦的立場上,不能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庭,養不起,私下打也怪不了她。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從情感上講,可能是對公婆的傷害,但從法律意義上講,並沒有什麼不公平的,而且從孩子健康成長的長遠角度來看,孩子生來就沒有父親的愛,也是不公平的待遇。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不,生孩子是你的自由,公婆無權管理,殺了孩子就太可惜了,畢竟是小命。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這對公婆來說不是不公平嗎? 最主要的是看你是想讓孩子決定生下還是殺死它? 因為有些人有能力把孩子養好,如果自己沒有能力養好孩子,還不如打敗它,因為對孩子出生是不公平的。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如果孕婦這樣做,對她的公婆來說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們大多數人都想要孫子孫女。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這對公婆來說不會不公平,因為孩子出生後需要由孕婦撫養,但孩子沒有父親,沒有完整的家庭,對孩子不利。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我想,如果乙個孕婦把肚子裡的孩子殺了,對公婆也不公平,生孩子是父母的事,和公公婆沒有關係。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如果乙個孕婦擅自殺死了自己的遺腹子,她肯定會受到婆婆家人的譴責,畢竟她已經失去了兒子。 當你知道你的兒媳婦懷孕了,你肯定會讓你的兒媳婦生下孩子,想把孩子留下。 老人這樣想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丟了兒子,也不想丟孫子,家裡的老人肯定會勸阻孕婦不要生孩子。

    但老人沒有考慮到孕婦很年輕,不可能因為丈夫而喪偶。 <>

    如果孕婦想擅自切除腹部,那一定是孕婦的長遠計畫。 想到丈夫的離去,對於孕婦來說也是很傷心的,孕婦生完孩子後,出於對孩子的考慮,會選擇把孩子殺掉也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撫養孩子的能力還是交給了孕婦,如果孕婦想再婚,也會對孩子造成很大的傷害。

    與其等待孩子出生造成的傷害,不如直接將孩子擊倒。 <>

    會受到公婆的譴責,如果能在生活中遇到乙個好來源和懂事的公婆,知道兒媳婦會把孩子打跑也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在面對生者與死者之間的抉擇時,生者一定是最偉大的,不可能因為丈夫的離開而選擇不嫁。 每個人都有選擇幸福的權利,即使丈夫去世,作為孕婦,她也有選擇是否生孩子的權利。

    譴責只是暫時的,當公婆年紀大了,他們沒有能力撫養孩子。 <>

    老人養不起孩子,如果老人強烈要求孕婦生孩子,他們只想著留下孩子。 沒想到,如果兩個老頭子不在了,照顧孩子裂開的大便的責任就落在了兒媳婦身上。 如果兒媳婦再婚,孩子會變得更加可憐,到時候不讓孩子來人間,總比傷害孩子好。

    這些選擇都掌握在孕婦手中,作為岳父,婆婆沒有權利問兒媳婦該怎麼做。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如果孕婦做這樣的事情,她肯定會受到譴責。 因為這是乙個很小的生命,如果你打敗了它,你肯定會被很多人虐待。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肯定會受到譴責,因為談論這樣的生意是很不好的,而且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也會讓人感到很冷淡。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肯定會受到譴責,但我認為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因為孕婦有選擇的權利。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孕婦未經允許毆打遺腹子是自私的嗎? 我不這麼認為。

    孩子屬於孕婦和死者,她有權在男人不在的時候做出決定。

    所以要不要殺了孩子,是孕婦的事。 因為作為單親媽媽,她未來在考慮孩子的撫養和教育方面,最有發言權。

    孩子的爺爺奶奶不可能像母親一樣照顧和撫養孩子。

    我要告訴你乙個真實的事情,我有乙個兄弟,當他被診斷出患有癌症時,他把懷孕的妻子藏起來了。

    妻子發現後,也知道這個哥哥的癌症不好,他們一家人不停地對懷孕的嫂子許諾。

    他們家以後會一起撫養孩子,嫂子比較善良,生了乙個孩子,後來哥哥孩子出生後不久就去世了。

    現在一家人正在齊心協力,和嫂子爭奪孩子的生活費、學費等費用。

    嫂子當時只有23歲,孩子出生後。 岳母和岳父像小偷一樣保護他們的嫂子。

    整天說身體不好,看不上孩子,嫂子還要乙個人上班? 當她辭職時,誰來給錢來養活她和孩子們?

    孩子生病的時候,買奶粉的錢要由嫂子乙個人支付,老人還有退休金。

    當時,他們說他們一起撫養孩子,但現在變成了什麼? 我見過很多人說一套做一套,他們說得很好,但他們可以做不同的事情,人多的時候他們做的事情和人少的時候他們做的事情是不一樣的。

    我吃過很多次空頭支票,我不會再相信它們了。

    因此,無論孩子是去還是留,都應尊重母親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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