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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景區回應稱,該路段確實是景區內道路,工作人員收費合理。 但從騎手謝展示的與景區聊天截圖來看,景區顯然知道自己不知所措,想要收回謝手中的發票。 <>
日前,騎手謝某和同伴們騎車穿越莽山國家森林公園時,被迫收取160元的入場費。 據工作人員介紹,這條路是景區內部道路,只有買票的人才能通過,收費標準為每人80元,向謝某收取160元的通行費是合理的。 面對謝某的質問,工作人員後來改口表示,如果謝某和同伴在路段發生事故,旅遊公司將負責,那160元相當於“保護費”。
不得已,謝某支付了160元的“門票費”,但只拿到了一張發票,而不是芒山國家森林公園的門票。 <>
更奇怪的是,所謂的160元機票費,竟然轉入了旅遊公司員工的私人賬戶,並沒有進入公司的賬戶。 事後,謝某與當地文體觀光局取得聯絡,工作人員坦言,管理確實到位。 截至目前,景區工作人員還沒有拿出任何檔案可以證明該路是內部道路,根據導航,謝所經過的路段是088縣道,應該不收費。
謝****在社交平台上引起網路熱議後,原來強制收費的旅遊公司隨後聯絡了謝某,要求謝某將旅行收據寄回,他們將160元的“機票費”退還給了謝某。 <>
在此之前,涉事景區的回應是:該路段為景區內部道路,收費為正常作業,並無問題。 如果涉及的景區問心無愧,為什麼還要在前面做一件事,在後面做一件事?
表面上,他發表宣告說自己的收費合理正當,但在幕後,他卻想“銷毀證據”? 當然,謝某並不同意旅遊公司的條件,表示會繼續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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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工作人員表示,通過查閱當天的視訊可以發現,該男子的乘車距離確實屬於景區範圍,而且道路也是景區修建的,所以工作人員收費完全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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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表示,後來已經把費用退還給當事人,願意保證以後有人路過,不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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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工作人員已經退了錢,但也認為路過也是要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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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能理解,參觀景區是有收費的,但是如果僅僅路過這個景區就要收取入場費,那就顯得有些不合理了。 例如,在湖南省郴州市,一位名叫謝先生的騎手在沿088縣道騎行到藥寨,途經莽山國家森林公園時,被迫收取160元的入場費。 在與謝先生發生爭執後,騎手謝先生認為,該路段屬於縣道,不屬於景區內的道路,景區無權收取160元的通行費。
不過景區表示,該路段屬於景區內部道路,屬於旅遊景區,經過該路段屬於景區,應繳納景區160元的景區費。
這樣的理由讓謝先生難以接受,因為他沒有進入景區,不僅路過這條路,還被收取了160元的通行費,簡直不合理。 然後工作人員向工作人員索要相關檔案,工作人員說他們有檔案,收費的原因是,如果景區這一段有什麼問題,比如摔跤,那麼屬於旅遊公司的責任範圍。
不過相聲堅持,這一段路在導航上,是這次去千禧遙寨的唯一路,而且不是風景優美的路,而是088縣道。 謝先生被迫支付了160元的景區入場費,付完費後,只給了他一張收據,顯示這筆錢是轉入私人賬戶的。 謝先生本人並不接受這樣的結果。
事後,景區工作人員回覆稱,經調查,當地派出所民警作證說,謝先生沒有去莽山景區遊玩,可以退錢。
這樣的事情,對於大眾來說,顯然是很難接受的,畢竟直到現在,景區還沒有提供任何有效證件來證明自己有收取通行費的權利。 這樣一來,入場費就不合理了,還要求謝先生把收據寄過來,然後把票還給他們,沒有給出任何其他合理的理由。 畢竟,根據導航顯示,那段路確實屬於縣道,景區工作人員無權向路過人收取通行費。
並且沒有合理的解釋為什麼會收取這筆錢。 當我要求提供相關檔案時,我只是說有檔案,但實際上我沒有出示真正的檔案。 很多網友對這件事發表評論,就好像我開了這條路,種下了這棵樹。
如果這種事情頻繁發生,不加以糾正,全國各地都會效仿,造成非常惡劣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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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景區的所作所為是很不對的,完全是強迫消費行為,這個男人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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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種充電模式根本不可靠,因為我認為其他人只是騎車而不和你一起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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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很奇怪。 這個景區的管理也太差了,顯然是想多賺點錢,但這種做法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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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應該受到抵制。 只是我沒有去**,我不該這樣收票,那人實在是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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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可以理解的。 這是因為景區有景區的規章制度,一旦進入景區,就要收取相應的入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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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人本來可以繞道而行的,因為進入這個景區要花錢,所以他們想要門票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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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景區行為非常讓人摸不著頭腦,因為這樣的理由並不能很好地說服別人,也會影響自己景區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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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這種行為,我路過的時候是不是進去的,為什麼我和男人一起收票。 這確實是不正確的,也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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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比較好,這樣的景區門票不錯,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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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沒有收到門票的收據,那又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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璐璐在犯罪中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