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人撿到的時候敢花幾百塊錢,卻不敢花幾萬塊錢呢?

發布 社會 2024-07-07
2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現在有這樣的現象,很多人在路上看到幾十塊錢,或者幾百塊錢,他們可能很容易撿到,然後花掉,但是為什麼看到幾萬塊錢就不敢撿了,花掉了呢? 因為,雖然可能損失幾百塊錢的人很苦惱,但警察卻不能幫你因為幾百塊錢或幾十塊錢到處找錢。 但幾萬元就不一樣了,只要有一定數額,就很有可能引起公安機關立案,如果這個時候撿錢不報,很有可能讓你成為害人錢的人, 這是不值得的。

    畢竟沒人會這麼有錢,幾萬塊錢從銀行裡拿出來花掉,如果沒有急事,基本是不會取款的,基本上在信用卡裡,用卡的時候,方便快捷。 而且現在微信支付這麼火,我肯定不會想辦法拿到現金。 如果有這麼大的現金,那肯定是緊急的,比如你出國的時候,有些國家不支援微信掃碼支付,就一定要用現金。

    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拿了上萬的現金,也要放在錢包裡或者包裡,拿了就拿了指紋,就知道你是誰了。

    而現在網際網絡這麼發達,只要賠錢的人把訊息傳到網上,那麼大家就會知道你是誰,說不定你也會順便上微博熱搜,你會被微信朋友圈裡的各種人討論, 誰敢這樣做。因此,如果撿到一大筆錢,還是要交給警察,這樣比較安全。

    其實現在的社會氛圍還是很積極的,基本上不會有撿錢不還的事件,基本上大家都在相關部門的手中。 據報道,許多被發現擅長黃金的人。 這也說明,這個社會上還是有很多好人,所以你要做乙個善於收錢的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畢竟撿到幾萬塊錢可不是一棵小樹,撿到之後肯定不敢花,因為有些人損失了幾萬塊錢肯定會報警,也有人怕。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因為幾百塊錢的金額很小,大多數人不會費盡心思去找這筆錢,如果是幾萬塊錢,很多人會想盡辦法去找,基本都能找到。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因為撿到幾百塊錢,沒人會報警,你只會承認,但是如果你撿到的錢比較大,很有可能警察會找到你,然後放火。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要麼是撿錢的阿姨自己吞下了3萬元,謊稱自己只撿了1萬元,要麼是錢真的在去撿的路上掉了3萬元,要麼是丟錢的一方故意想誹謗人。 實質上,撿錢的阿姨也做了好事,把錢還給了別人,丟錢的女人也是心胸寬廣,說4萬元是她的全部財產,但她卻拿了乙個塑膠袋隨意放。 等到錢丟了再來愁,沒有充分的證據,以為撿錢的阿姨乙個人吞下了錢,如果錢真的掉了,而不是阿姨乙個人吞下,那麼她的行為會讓好心人心寒。

    事件梳理:張女士從銀行拿了4萬元錢,放在乙個袋子裡,卻發現不見了,在銀行附近檢視監控,發現是另一位阿姨撿到了裝錢的袋子。 張女士找到姑姑,要求她把袋子裡的4萬元還回去,但姑姑只說袋子裡只有1萬元,雙方一直無法調解,於是張女士激動得跪下來,懇求姑姑把剩下的3萬元還回去。

    張女士還找到了撿錢的阿姨的丈夫,要求他償還3萬元,但阿姨的家人直接要求找警察,如果有什麼事情要做,如果不行,他們就去法院。

    我個人覺得張女士確實有點奇怪,遇到這種場景直接報警一般還不錯? 讓警察出面處理這件事情,而不是上門乞討,甚至當撿錢的一方提出要報警到法院解決這件事情時,他們也一直抓著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所有的錢都不是阿姨撿的,而是其他人撿的。 阿姨接過她撿來的1萬塊錢,遞給女孩。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真相可能是這個女人撒了謊,根本沒有丟掉那4萬塊錢,我不認為這個撿錢的阿姨沒有撒謊。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賠錢的人已經著急了,賠了一萬塊錢就拿回來也很好,怎麼可能無緣無故去誹謗三萬人。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張女士說,她從銀行取了4萬元,裝在乙個紅色的袋子裡,然後騎車走了。 當時,她把錢放在腿上,用棉襖蓋住。 之後,他去超市買了東西,逛完東西回來,發現那4萬元不見了,最後放下了周圍的監控,發現那4萬元掉在了自己的三輪車邊上,然後又被另乙個三輪車騎手撿了起來。

    之後,撿錢的人被找到,但撿錢的人聲稱自己只撿了1萬元。 張女士說,她把4萬元放在這個包裡,他要是撿了,不可能撿到1萬元,肯定是4萬元。 因為這筆錢是他自己賺來的,突然之間就全沒了。

    雖然是自己的責任,但張女士沒有辦法接受。

    事件被舉報後,收款人表示嚴重影響了他們的生活,現在此事只能通過法院解決。 現在雙方都拿不出證據,張女士沒有證據證明這個口袋裡有4萬元,撿錢的人也沒有證據證明這個口袋裡只有1萬元。

    到目前為止,此事尚未決定,因此他們希望通過法律解決。 那麼這三塊錢去哪兒了呢? 目前尚不清楚。 我們只能等到法律程式完成,審判結果公布,也許到時候真相就會大白於天下。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在路上走路時可能會掉落,路上的其他人也會撿到。

    2.撿錢的人看到錢後變得貪婪,所以當老闆上門時,他只承認自己撿到了1萬塊錢。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可能是丟在別的地方,也許是他沒有把那4萬塊錢放在一起,更有可能是撿錢的人沒有看到旁邊居然有3萬塊錢,所以沒有撿到。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我不認為3萬元和1萬元是一起扔的,撿錢的人就是不給他4萬元,這樣他就不會被別人懷疑。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開封有位女子說自己損失了4萬元,但撿錢的人卻說自己只撿了1萬元,不是4萬元,這是怎麼回事? 所以剩下的30,000去了**? 其實這很容易理解,無非是兩種情況。

    首先是女人的錢在她走的時候掉了。 第二種情況是撿錢的人貪婪,但這都是猜測,主人已經報警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絕對是那個撿到10,000美元並拿走它的人。 因為是監控發現了他,他沒辦法承認自己只承認了1萬塊錢......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我懷疑之前著陸**是某對夫婦。 在鄭州火車站,我丟了錢袋,女人丟了我男人的積分,最後說不行,我該多少錢,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要堅決杜絕誰樂、誰理的現象,我們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但決不能為誰惹事。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也許那一萬塊錢根本就沒有被她弄丟。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撿了錢,上小學的時候,撿了20塊錢,激動得終於買了辣麵吃了。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小時候,我撿了五毛錢遞給老師,老師誇我撿錢是個好孩子。 在回家的路上,我撿了100塊錢遞給媽媽,媽媽給我包了個餃子。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然後他威脅我給他買零食吃,然後說如果我告訴媽媽,有一次我告訴媽媽錢沒了,於是被他威脅,給他買了不少零食,那時候一塊錢五毛錢吃零食還是很流行的, 不像現在。可是他實在是太厚臉皮了,生完就想再來一次,可是我想不出更好的主意,也不想給媽媽,所以買不下。 那時候,我們真是土豪,各種零食,不管你喜不喜歡,買下來,吃不了就送給同學。

    然後錢的面額急劇下降,僅僅過了幾天,我突然發現錢不見了,我知道那我應該存一點錢,錢沒了,只能看著別人吃零食,看到就流口水。 我沒有想過要交給警察叔叔或者撿金子,我當時沒有那種意識,現在看來路不對了,但改變也沒什麼,只能說唯一找金子的機會浪費了,從那以後我就沒有撿到過錢。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拿起乙個男包,目視上幾萬現金,銀行卡、身份證、駕照、醫療卡等,幾乎乙個人的卡都是證明,都在裡面,還有別人給他發的大借條,果斷找到失主,還給他。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這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它發生在我的初中。

    開頭還有乙個小插曲,就是在周一的公升旗儀式上,乙個學生因為金子被老師當著廣大師生的面表揚,主要是因為老闆給學校寫了一封感謝信,可謂感慨萬千, 讓老師們感到欣慰,所以才會在這麼重要的場合公開表揚學生。

    我們不知道這個學生到底找到了多少錢,隨後的報道也沒有繼續,我的注意力被切斷了。 但經過這次事件,我也期待找到一次金子。

    在一次去超市的旅行中,我的夢想成真了。

    那次和表哥、表哥一起去超市,我懶洋洋地走著,不小心發現地上有一塊不太一樣,畢竟超市的地板很乾淨,很明顯不一樣,我定睛一看,原來是50塊錢, 這對當時的我們學生來說應該是一筆不小的意外之財。

    我走過去拿了50塊錢,吃貨表哥建議買吃的,但在我眼皮子底下,他就不說話了,於是50塊錢就由我支配了。

    我拿了50塊錢去找員工,員工找到了經理,經理仔細地問了我們撿錢的過程,很生氣的是經理明明不信任我們,當時我想突圍,可惜我們幾個,難免會寡不敵眾, 我只是忍受了。

    等經理了解情況後,她安慰了我們幾句,然後說有事就聯絡我們,我幻想著要不要寫一封感謝信,然後現實深深地告訴我,事情不會按照自己的想法發展。

    以上就是這樣乙個過程,我很自豪,沒有任何後果。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數額較大的,涉嫌構成貪汙罪。 貪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財物、遺忘財物或者掩埋財物供自己保管,並拒絕歸還較大數額的物主的行為。 但撿錢是一種特殊情況。

    金錢的本質很特殊,它與普通的東西不同。 它的特點是占有和所有權是一體的,即占有錢的人就是錢的擁有者,一般的東西往往與占有是分開的,比如乙個人拿起一塊手錶,那麼他就只是手錶的佔有者,不能成為手錶的主人。 因此,撿錢花錢的人的行為並不表明他有拒退的意圖,只有明確表示拒不退還,才能認定為貪汙罪。

    如果數額相對較小,則不構成犯罪,而只能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 遺失的金錢和財產是被遺忘的物品,屬於貪汙罪的標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被羈押他人財物被非法收歸己有,數額較大,拒不歸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他人遺忘、掩埋物品被非法占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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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7-07

你可以從你的朋友、同學、同事和親戚那裡借用它。 >>>More

16個回答2024-07-07

看看誰,有錢的人當然不在乎幾百塊錢,但對於缺錢的人來說,卻是及時的雨和雪中的炭火。 我當然很興奮。

23個回答2024-07-07

選房確實是個問題,因為我看到很多人抱怨家沒了,不管怎麼樣,今天有個窮家子弟,沒人管,教他怎麼加轉賬,怎麼防**,嘿嘿,奇怪的心疼,如果你能相信我,你就先扣我=名字誠信。

28個回答2024-07-07

如果你覺得自己欠了幾百塊錢,你會覺得壓力很大,那是因為你真的沒有錢,所以你會有這種感覺。

24個回答2024-07-07

很多人之所以因為錢而發生衝突,是因為錢可以解決生活中的大部分問題。 而兩個人從相識到結婚生子,共度一生,是乙個非常漫長而複雜的過程。 從婚姻理論上,兩個人的愛情已經上公升到六個人的政治問題水平。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