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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多歷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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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分為封建郡和郡郡!
西漢初期,大部分政治經濟制度都是按照秦朝的標準改變的,或者是吸取了秦朝的教訓!
西漢初年,人們總結秦朝滅亡的乙個重要教訓是,秦朝實行了徹底的郡制,所以在危急險境中,得不到地方的支援和救助。 在劉邦看來,如果實行封建分治,那麼各國控制了國內部分地方勢力,皇帝控制了**和郡,如果發生地方叛亂,那麼即使**無法鎮壓,也可以得到封建國家的支援和保護。 畢竟,封建世仇的王公大多是親戚!
尤其是劉邦斬斷了幾乎所有不同姓氏的皇后之後,所有的國主都是同家之人,有血緣關係,在劉邦等西漢開國元勳的眼中,血緣關係顯然是相當靠譜的。 在三國時期,魏國雖然封了不少王公,但諸王卻沒有封地,結果司馬家掌權後,曹家無人抗衡,所以金朝建立後,次封建制度被重用。
打字不容易,比如滿意,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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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制度”下,國土並不完全歸周王室所有,而歸獲得封地的諸侯所有,他們擁有封建土地的一切資源和利益,只需要向周王室繳納一定的貢品即可履行義務,相當於中世紀歐洲王國與羅馬教廷的關係, 也就是說,現代意義上的聯邦基礎。周王是共同領主(共同領主是氏族社會遺留下來的領袖模式,而俞是最後乙個氏族共同領主)。 王爺的土地理論上可以在他們死後由周王室開墾和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襲的。
春秋時期,隨著景天制度的崩潰和爭霸戰爭的發展,周王室衰落,“天子禮樂”的局面被“諸侯禮樂”所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喪失, “次封建制度”開始被摧毀。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次封建制度”被廢除,秦朝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單一的“縣製”。 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郡制”,這種行政區劃管理制度,與秦政區劃不同,在實行“郡制”和實行封建制度上,包括王國和侯爵,這兩個平行的制度也被稱為“郡制”,雖然兩個漢朝是平行的, 但仍然基於“縣製”。
漢初,劉邦面對拼湊起來的諸侯勢力和秦死後六國的背景,他的首要任務是:維持局勢穩定,剷除不同姓氏的王公,調和不同姓氏的王公與郡制之間的兩極偏差。被稱帝後,他分了同姓的九王,使****與封建國家的鬥爭持續了很長時間。
漢初,恢復了封建制度,同時實行郡制,使縣州混為一談,相互牽制,對維護權力集中和民族統一起到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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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次封建制度是瓜分諸侯國,其目的是更好地遏制諸侯國,諸侯國按時進貢,以鞏固天子的地位。 西漢的封建制度就是要削弱分裂勢力,以封建分裂的形式分化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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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後果程度不同:西周的封建制度順應歷史的發展,促進了經濟文化的繁榮,鞏固了周王朝的統治,擴大了對周邊地區的威懾作用,但隨著春秋時期和戰國時期諸侯爭霸甚至追求統一的程序,宣告破產; 西漢將同姓子子與王子分,維持了西漢**政權的穩定,但給後人留下了嚴重的後果。
2、內容和措施不同:可以加冕不同姓氏的西周諸侯和封建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諸侯有義務為周天子保衛領土,與隨從作戰,進貢和報告朝覲情況; 西漢初年,分師制只劃分同姓諸侯,王國相對獨立,幾乎是國中之國,擁有行政、財政、軍事權力。
3、意義不同:西周總結歷史經驗,將地方權力的建立與鞏固統治有機結合起來,使王室能夠有效控制整個領土,改變了夏商時代國王是諸侯之首的局面; 西漢的分裂,是劉邦試圖借鑑秦滅亡的經驗,分裂同姓諸侯,企圖鞏固劉姓天下,王國的勢力逐漸增強和威脅**,最終導致了七國的叛亂。
你聽過張宇的《大女人》嗎,其實也是一樣的原因,男人,一定要有一定的尊嚴,嗯,我不得不承認,直接說比“虛榮”好,總比這樣說要好,呵呵,既然兩個人在一起,那就忍耐吧,畢竟兩個人在一起,要明白我的寬容, 你要面對他的臉,問題,呵呵,這也是必不可少的,每個人,不同的性格也會有不同的問題,但是布局的程度是不同的, 有的男人和乙個人很擅長傷害別人,甚至在別人面前,他們也不在乎這些,但有些人就像你說的,誰希望你這樣, 滿足自己,呵呵,可以理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