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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從你說公司要解雇你,增加你的工作量,你和公司的關係緊張,不管是實際情況,還是你的心理意見; 如果是後者,就需要多和主管溝通,主動匯報,解決溝通障礙,應該不會影響你未來在公司的發展。 與領導談談你的工作思路和長期職業規劃是很重要的,讓領導知道你的思想動態。 一些內向的工人經常誤解......因為他們與領導溝通不暢
2.你需要反思自己的行為,有什麼需要審查的,有沒有被開除的錯誤或行為事實? 如果只是一般性的錯誤,你應該與你的領導開誠布公地交談,尋求他們的理解,並清楚地表達你未來努力工作的願望。 如果你符合解雇條件,公司會公開處理你,這樣你就不會增加工作量,讓你自己辭職。
公司不會採取這樣的做法,我推測你和公司有誤會,需要和領導溝通,加強聯絡,處理勞資關係。
3. 增加工作量不一定是壞事。 也許是公司領導想測試你的工作能力或潛力,明白你承受著工作壓力,不理解為“只是給你穿上小鞋”。 如果你私下裡這樣想,那就說明你太自私了,有點“雞肚子”。
你要學會同理心,站在公司的角度去思考問題,你就會明白。
4、如果公司個別領導總是無緣無故找茬,或者故意安排你根本無法完成的任務,以及其他不平等待遇,你可以跳級到公司領導那裡,以合理的證據反映情況,或者申請換部門,以表達你對公司的忠誠。 乙個公司的發展需要忠誠的員工,只要你忠誠能幹,你就是公司需要的人才,相信自己。 也會有少數部門負責人,他們衡量小,道德不擇手段。
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工作進展不順利,不想委屈自己或者覺得反轉勞資關係太麻煩,你給大家的印象是努力工作,申請辭職是件好事。
願它能幫助你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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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害怕增加工作量,你能負擔得起就能做到,最終你會改變公司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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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他的工資,再找別的工作,你要是找不到好工作,我們就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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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接受增加工作量,解雇理由不合法,單位解雇理由不合法的,可以要求賠償;
2、用人單位不能就賠償事項達成協議的,可以在被辭退後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
請求; 3、法律依據:1)勞動合同法。
2012年修訂)第八十七條【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違法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經濟賠償。
支付給工人的賠償金是標準的兩倍。 2)《勞動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47條【經濟補償的計算】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勞動合同的終止。
或終止前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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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工作量的方法有兩種,你可以完成它,如果你完成不了,那就把它拖出來,讓公司解雇你,這樣你就可以得到補償。 還有一種辦法,公司要求你自願辭職,以求不補償,那麼你可以直接和公司領導協商補償,找到乙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金額,這樣雙方都省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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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我最近的表現不是很好,公司讓我自己離職,但我的合同沒有到期也不同意,公司故意給我增加了任務量,即使我每天加班也無法完成,公司乾脆故意讓我辭職, 我該怎麼辦?高先生:
如果不合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朱律師:如果不合法,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有法律問題,請到主頁撥打免費法律諮詢**,免費諮詢律師。 相關知識 - 勞動仲裁案件範圍 勞動仲裁的範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雇主與雇員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私營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與已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 因勞動關係的確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和勞動保護引起的糾紛、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
(二)公務員法執行機關與任用制公務員之間,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用人員之間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三)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等人事關係終止以及勞動合同履行而發生的糾紛; (四)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等人事關係終止以及勞動合同履行而發生的糾紛; (五)武裝部隊文職人員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應由本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國家機關與其公務員之間、事業單位與社會組織與其正式工作人員之間的糾紛,屬於人事糾紛,不是勞動爭議,因此不屬於勞動仲裁訴訟的範圍。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服務人員和其他已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之間發生糾紛,符合上述情形的,屬於勞動爭議。 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與其員工之間的糾紛,如果符合上述情形的,也是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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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議你學習勞動法,或者諮詢律師,在公司面前,你是弱勢群體,必須學會保護自己,其次,弄清楚公司會不會解雇你,所以工作量對你來說比較困難? 還是因為公司最近真的很忙? 如果不是因為要被解雇,建議你向公司匯報工作量有點大,希望找個助理或者延長時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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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退出吧! 待在這樣的公司已經沒意思了,他們會想辦法折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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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清楚地判斷工作量的大小和你能接受的最大量,如果工作量大但可以接受,你可以繼續工作,平時要注意新的工作機會,如果工作量不可接受,可以先和公司商量是否減少,你也應該做好取證工作, 如有必要,從正確的方式保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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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大概發生在很多人身上吧! 好好分析一下,看看能不能解決它。 也就是說,找到問題的根源並嘗試解決它。
如果你能解決它,你能堅持一段時間,那就太好了。 畢竟,找工作並不容易。 但是,如果它對你的健康影響太大,或者對你自己的生活節奏影響太大,你需要理性地處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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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增加的工作量明顯超出你的正常工作量,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但這個一般證據很難找到,而且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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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選擇。 首先,如果你想留在公司,那麼你應該努力工作,努力完成任務。
第二種選擇,這裡沒有地方住。 換公司,把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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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不能完成工作量,也不能成為你辭職的理由,公司應該解雇你,並相應地補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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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公司制度,要盡力完成工作量。 辭職不是乙個好主意,但你可以向你的老闆描述這種現象,讓你的老闆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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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是有時間限制的。 如果你把工作做好,保好相關證據,你真的不能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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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故意增加我的工作量,強迫我辭職,我該怎麼辦? 然後你必須努力工作,完成你的工作量,他不能讓你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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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遇到這種情況,越是不應該辭職,辭職就不了,就不給補償了,被解雇或者被解雇了,就要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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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估計會有很多工作,個人沒有必要留在公司,因為如果公司不主動留住人,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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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加班,你應該得到加班費,不要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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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即使這個問題解決了。 會有下乙個問題。 所以你必須想辦法獲得他想解雇你的證據。 良好的自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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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優秀的人,越是這種情況,他就越要把手頭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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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接受增加工作量,解雇理由不合法,單位解雇理由不合法的,可以要求賠償;
2、用人單位不能就賠償事項達成協議的,勞動者可以在被解雇後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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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故意增加工作量、強迫辭職不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基於財產和個人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而發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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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
我們很高興為您解答:公司故意撤職員工,迫使員工辭職,員工可以拒絕。
如果公司不解雇,通過調動或增加工作量而被迫離開,我該怎麼辦?
<>很樂意為您解答:公司故意更換員工,迫使員工辭職,員工可以拒絕。
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職位原則上無效,失之職工可以申請仲裁解決勞動爭議,可以繼續要求用人單位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雙倍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持有,如鄭和,勞動渣男鄭和。
還是公司因休長假而被迫離開公司? 那麼我們工人應該怎麼做呢?
如果可以拒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好的,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申請非直立勞動仲裁的條件如下:1、屬於勞動仲裁範圍,因確認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糾紛,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 提交仲裁申請書。
如果我拒絕調職,回到原來的崗位後,公司不分配工作,或者公司對我無事可做,(公司面臨破產,有裁員現象),然後我因此被解雇,我會得到相應的補償嗎? 補償是按照小區的最低工資標準,還是星斗派的稅前工資?
親愛的,公司應該賠償你。
是 n 1 的賠償嗎?
親愛的,是的。
看起來你的老闆對你有點矛盾。 一方面,他們說他們想解雇你,這可能意味著他們對你的工作表現不滿意或有其他考慮。 另一方面,他們兩次邀請你吃飯並與你交流,這可能表明他們對你仍然有些好感,或者他們想以這種方式緩解你的壓力和不安。 >>>More
IBM IBM 由老托馬斯·沃森 (Thomas Watson Sr.) 創立,他後來在兒子小托馬斯·沃森 (Thomas Watson Jr.) 的領導下開創了計算機時代。 IBM現任CEO是塞繆爾·帕爾公尺薩諾(Samuel Palmisano),音譯為塞繆爾·帕公尺薩諾(Samuel Pamisano),中文名彭明生。 IBM中國(又稱IBM(國際商業機器)大中華區)現任董事長是周永康,錢大群於2007年初出任CEO。 >>>More